汪振林 萧 然
[摘要]为提高司法效率,理论界不少人主张进一步扩大检察院的检察院裁量权,对此本文提出不同观点。认为目前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绝大部分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经实现了审前分流,不宜再扩大检察院裁量权。文中认为司法缺乏效率的主要原因在于法院制度本身,进而对法院制度的改革作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司法效率法院制度检察院裁量权案件分流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标识码:B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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