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
暂行办法》开始施行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最近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公布,该办法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转让方应当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国有资产临督管理机构决定国有产权的转让。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类税收优惠政策
力促下岗再就业
为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国家制定了三类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同时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
二是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或以上的,在三年内兔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于现有朋务型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或以上的,将获得减征3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每吸纳一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每年将抵缴企业所得税2000元;
三是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对富余人员实行分流安置,就给予其减免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