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腐败

2004-06-21 04:44:24
东西南北 2004年6期

“缓刑=不服刑”、“假释=提前释放”、“保外就医=玩猫腻放人”、“暂予监外执行=自由”

3月18日,先后组织51人偷越国境的主犯董峰在上海被判处无期徒刑。人们在查阅董峰的犯罪记录时惊讶地发现,董峰曾因骗取出境证件罪被法院判刑,但很快就获得“假释”,其2000年6月底至2002年9月的实施犯罪期,恰恰就发生在他的假释考验期。

在震惊全国的辽宁“虎豹”案中,因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死缓的黑社会老大邹显卫,通过“两减一保”,只坐了5年牢就神气活现地走出了监狱大门,神奇地“保外就医”,并再次酿成血案。

一座建了8年之久仍然残破不堪的烂尾高楼,牵出了温州金融系统最大的一桩腐败案,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涉案人员43名。而此案所有的重要责任人却全都在狱外接受“社区矫正”……

一个个未完全改造好的罪犯为什么轻易就获得假释?一件件“放虎归山”继续危害社会的震惊之事,为何遏制不了监外执行的腐败?这是因为目前在司法执行、监管环节,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所谓被判刑而不需坐牢的“监外执行”,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在极少数执法者的胆大妄为和暗箱操作下,许多并不符合条件的罪犯被放出监牢,“缓刑=不服刑”、“假释=提前释放”、“保外就医=玩猫腻放人”、“暂予监外执行=自由”的奇怪等式成为百姓之忧、社会之痛。

触目惊心:监外执行中罪犯脱漏管情况严重,重新犯罪率令人担忧

2003年底,四川省西昌铁路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铁路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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