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企业怎能肆意“贴牌”

2007-04-25 20:01赵志疆
中国中小企业 2007年4期
关键词:主业同类公平

赵志疆

电力公司生产电力设备,自来水公司经营水网设施,消防局经营消防器材,大医院生产医疗制剂,电信公司经营手机……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对这些司空见惯的现象提出了批评。他们认为,当前部分国有垄断企事业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其资源、资金和政策优势涉足其他竞争性行业,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环境,也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会造成国有资产低效运行或流失。(新华每日电讯)

垄断企业投资兴建的高档宾馆,写字楼、培训中心比比皆是,虽然这些都是“主辅分离”旗帜下的多种经营企业,但每个人都明白,这些不过是垄断企业“贴牌”的子公司。因为这些企业的生存是靠垄断企业为之注入资金,而它们的业务发展也依然与垄断企业本身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多种经营企业在依附主业的同时也延续了主业的垄断性质,固有的铁饭碗思维往往使得这些它们不愿也无法去参与市场竞争,即使如此,“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它们依然能创造出不菲的收益。绝对的垄断利润不仅造就出大量竞争力低下的多种经营企业,而且使其成功地规避了市场竞争中的压力,这本身就是一种极为不正常的现象。

纵观垄断企业内部的一些职务犯罪,多数都与多种经营企业的经营,改革与重组有关,而这些多种经营企业的存在本身就大可值得商榷。按照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然而多数多种经营企业的负责人都是由垄断企业自身领导来兼任,其主要管理人员也都是垄断企业直接任命或者聘请,因此即使垄断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没有直接经营同类企业,实际上也已经起到了同样的效果。除此之外,多种经营企业所经营的业务大多依附于垄断企业自身,客观上也可以视为不折不扣的同类经营行为。由是观之,如果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雨后春笋般的多种经营企业原本就不应该出现。

多种经营企业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职工福利”,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垄断行业员工“垄断福利”的一部分一无论职工的工资收入究竟几何,入股多种经营的分红都是其非常重要的一项收入来源,多种经营企业俨然就是主业公司的“小金库”。多种经营企业虽然创造出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却是在牺牲了社会同类企业的利益的基础上得以产生,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不仅如此,以“谋福利”为目的的多种经营企业,还凭借同类经营行为悄无声息地实现了国有财产的“私有化”——如果同样的经营行为是由垄断企业自身来完成,那么其中收益无疑是国有财产,然而假借“贴牌”子公司之手,高额的垄断利润最终将名正言顺地流入企业内部人员的口袋。如此看来,多种经营企业的存在已不仅仅是损害市场竞争环境这么简单,更是关系到国有财产的流失,绝不能等闲视之。

正因为如此,我觉得“明确界定国有垄断行业经营投资范围,禁止垄断企事业单位投资其他竞争性行业”这样的提议很有必要。开放的市场需要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秩序,即使迫于实际需要国有垄断企业还有其存在的意义,但起码应该约束它们的行为,避免其在制造更多不公的同时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名目繁多而且极尽奢华的“贴牌垄断企业”,是应该好好清理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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