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群信用机制的博弈分析

2008-03-12 05:39
中州学刊 2008年1期
关键词:博弈信用监管

罗 军

摘 要:企业集群作为一种极具特色的经济组织形式,表现出了极大的竞争优势,而信任机制是企业集群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博弈模型角度分析企业信用机制,对在企业双方中引入企业信用监督机关,构建企业信用监督机关的博弈模型,提出构建我国企业集群信用制度体系的对策对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企业集群;信用;博弈;监管

中图分类号:F27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8)01—0097—03

企业集群信用机制形成的博弈分析

由于集群内企业在进行市场交易中所面临的决策环境是复杂的,为了便于分析,在不影响研究结论的前提下,先作如下基本假设:(1)设一个抽象的交易中或博弈情景中只存在两个参与者企业A和企业B,每个参与者都有两种行动可供选择,都为{守信,不守信},且两个参与者都是有限理性(或不完全理性)的,即可能是理性的,也可能是非完全理性的。(2)参与者在选择战略时,把其他参与者的战略当作给定,不考虑决策对其他参与者决策的影响。(3)市场有关信息是完全的,即参与者对相互的特征、战略空间和支付函数有准确的知识。(4)没有政府干预。(5)参与者在做出决策之前都不知道对方的行动,可以认为他们的行动是同时进行的,即二者之间的博弈是静态博弈。

1.一次性博弈

基于以上假设可建立如表1所示的博弈模型,表中第一个数字代表企业B的收益,第二个数字代表企业A的收益。如果此博弈是一次性的,那么不难知道该模型的纳什均衡解为(不守信,不守信),即企业A和企业B的得益均为0。虽然A,B守信能获得最佳收益(15,15),但每个企业都害怕单方面不守信带来损失,因而都会选择不守信。如果双方都是理性的,那么即便重复N次,对双方来说都是最后一次博弈,每个企业都有不守信的动机,其理由与一次性博弈时相同,而第N-1次博弈时,双方都知道第N次博弈时对方会选择不守信,因而这次选择不守信仍为上策。如此类推,则整个N次博弈结果都会是(不守信,不守信)。

2.重复博弈

重复博弈是指同样结构的博弈重复多次,现由假设(1)企业A,B中至少有一个不是完全理性的。所谓完全理性,是指存在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而不完全理性,是指有可能不是完全从理性出发,而是从感情出发。譬如讲诚信,他相信只有自己讲诚信,终究会感染对方,使双方都坚定地合作,从而使双方都得益。但这是建立在博弈次数充分多的条件下。否则,不完全理性的人也不会如此“讲诚信”而使自己吃亏,也就是说虽然他是不完全理性的,但也有理性的一面。并假设企业A,B都只知道自己是完全理性的还是非完全理性的。对于非完全理性的企业来说,其理性的概率为p,非完全理性的概率为1-p。

假设贴现因子δ=1(表明双方有足够的耐心,也就是说现期消费与远期消费有相同的效用)。博弈从t=0开始,重复t=N次。假设企业A是非完全理性的,它一开始选择守信,如果企业B选择不守信,表明企业B是完全理性的,那么从t=1以后,企业A将选择不守信以惩罚企业B,如果是这样,企业A的总收益为-10,而B的总收益为20。如果企业B也选择守信,表明企业B也是非完全理性的,企业A将一直选择守信,直到时期N,如果企业B在某个时期t选择不守信,那么企业A在下一次也选择不守信加以惩罚企业B直到时期N。如果企业B是非完全理性的,那么企业A的总收益为15(N+1);如果企业B是完全理性的,那么企业A的总收益最差也只为-10,这样企业A的期望总收益为:

p[15(N+1)]+(1-p)(-10)

对于上式,无论概率值p多么小,总能选择足够大的N,使:p[15(N+1)]+(1-p)(-10)>20

这就说明对于企业A来说,即使它是完全理性的,在时期t=0选择不守信也不是最佳选择。换言之,只要时期足够长,双方有足够的耐心,每个企业都有选择守信的愿望和可能。

3.信号传递

在实际交易中群内企业交易的任何一方面对的不仅是一个交易对手,而是多个博弈者。从这个意义上讲群内企业在市场上的交易一般不是一次性交易,而且不同企业的行为选择信息能够很快在群内企业间(市场)传递(由于企业集群内企业往往聚集在一定区域内,这种信息传递将更为迅捷),并很快形成好的声誉或坏的声誉。由于守信的企业过去的信用记录是可观察的,而且被视为能够表明其类型的信号,当观察到守信的企业过去良好的履约记录时,群内的企业就会相信它是一个守信的企业。另一方面,如果守信的企业失信就会失去已获得的声誉,从而变为坏的声誉,在群内传递。企业信用机制形成中可以传递声誉信号的可能性为守信的企业进行重复博弈提供了一种激励,这是现实中群内企业选择合作守信及企业信用形成的关键。但是这需要在企业集群内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机制。如果没有高效的信息传递系统,守信的企业与失信的企业无法区别,则守信的企业在竞争的压力之下,为追求自身利益也将会选择不守信。

4.模型的进一步分析

通过以上企业集群信用机制形成的分析,可做进一步的分析:

(1)如果博弈能够长期反复进行,且双方能够预期到这种情况,那么企业集群中交易中的任何一方都不会从一开始就选择不守信的行为,因为这将暴露自己是不守信企业,从而会失去将来守信的收益。因而参与交易的企业都会努力选择守信来建立自己良好的信用以获得长期的收益,从而形成企业信用。

(2)由于信号是可以传递的,使得交易双方行为历史具有可观察性,从而使得交易双方的一次性博弈演化为不守信者与守信者整体间的重复博弈,这就会使不守信者害怕声誉的损失而守信,从而使企业信用效应发挥作用。另外,从另一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出,企业信用对企业的某些行为(如守信等)有激励作用,所以,信用可以作为企业的一种显性激励契约的替代物。

以上模型构建的是一个在没有政府干预的集群内企业的行为选择,并用这个模型来说明企业信用机制的形成。群内企业是依据自身效用最大化原则来选择相应的交易行为(守信或不守信),进而通过市场机制而自发形成信用,而实际上政府作为管理者在企业集群信用形成上发挥着举足重要的作用,以下将在信用市场中引入集群企业信用监督机关以代表集群区域政府进行信用监管来构建企业集群信用博弈模型进行分析。

政府监管下的企业集群信用机制的博弈分析

信号传递需要高效的信息传递机制,但这单靠市场无法实现,需要政府建立专门的机构,对不守信行为做出信息传递和惩罚,这就为在信用市场上建立政府监管机构提供了可能。集群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是一种契约,契约信用的产生使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晰化,也使信用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契约的履行上,契约的建立使得交易双方的信用情况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进行监督,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也有了一定的依据。因此,契约促进了交易范围的扩大。交易对象多样化和范围的扩大使交易的双方在今后的交易中再次相遇的概率变小,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维护诚信者的利益。在有监管机关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的博弈也会随之改变。

1.政府和集群内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我们通过在集群区域内引入一个企业信用监督机关,代表集群区域政府,建立一个博弈模型来分析企业信用行为。做以下假定:信用监督机关对不守信行为惩罚的概率为,惩罚所花费的成本为c;企业在交易中守信得到的收益为r1.不守信所获得的收益r2;不守信而被企业信用监督机关惩罚将会被罚款的金额为a,其中r2>r1。下面图1所示为引入信用监督机关的信用博弈扩展式。

企业选择守信的期望收益为: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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