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关怀:发展伦理学的当代视界

2008-03-12 05:39
中州学刊 2008年1期

肖 祥

摘 要:关注人之生存和发展是发展伦理学的现实主题,发展伦理学的生存论转向具有理论、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发展伦理学生存关怀以实现人之意义生存为根本目的,其对生存关怀的现实观照体现在生存环境的优化、实践活动的优化、主体心灵秩序的优化三个方面。

关键词:发展伦理学;生存关怀;意义生存;现实观照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8)01—0149—04

现代工业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现实已经表明:这是一个价值理性被严重扭曲的社会,社会生活的崇高生存意蕴已经丧失。在工具理性支配下,人们的经济行为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愈来愈悖离。什么是人最佳的生存状态?这是人向自身首先提出的问题,也是探讨一切人生价值的原初点。毫无疑问,以强调伦理价值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为主题的发展伦理学,应该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现实的价值引导和精神支持。

一、发展伦理学的生存论转向

20世纪以来,伦理学在批判形而上学传统中引发了伦理学的语言转向和伦理学的应用型转向。而以实践发展问题为理论视域的应用伦理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逐渐兴起。“怎样更好地发展”的问题,由此成为伦理学考察的主题。发展伦理学就是对人之生存和发展的实践活动进行整体性的价值评价、施予积极的价值干预和规范的应用伦理学。

发展伦理学的生存论转向主要基于如下事实的判断:

其一,生存哲学的兴起和发展为发展伦理学注入了血液与活力。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海德格尔通过对被西方哲学长期遮蔽的“存在”的追问,批判了传统形而上学纠缠于“存在”与“在者”,从“在者”入手来讲本体论,因此是一种无根的本体论。海德格尔认为,唯有人这种特殊的在者才能成为“在”的问题的提出者和追求者,唯有人才能揭示在者的“在”的意义。海德格尔旨在揭示人不同于其他所有的存在者,“‘此在的人的存在与发展包含有无数的可能性,是为他生存的意义与目的而存在的,人在其生命的展开与存在过程中是有主体能动性的,有其对人生目标与意义追求的自为性,个体生命的人生也藉此自为性而具有了不同的存在方式与人生”①,海德格尔对此在的分析也就是其生存论的建构。20世纪20年代末,由德国哲学家马克斯·舍勒最早系统提出的哲学人类学突破了存在主义仅仅把人的存在理解为单个生存的孤立状态而停留于对人内心世界的探讨的局限,对人的研究从人的存在本身出发,注重内在性和外在性的和谐统一,由此“重新获得人对于在他之外的、有意义的和有价值的现实世界的基本关系”②强调“生命和精神的互补”, “人的生命精神化和精神生命化”是舍勒生存论的主旨。

西方哲学生存论的转向对人之生存现状进行了批判和反思,其对生存状态的审视和对生存未来的思想建构,目的就是为了人如何更好地生存。“哲学的生存论维度则维系于人的生存的生命高度,以人的生存的自我创生、自我确证、自我理解为其理论坐标和视野。”③生存哲学的兴起无疑对发展伦理学的致思路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发展伦理学关注、研究人生的根本性和总体性问题,包括人的本性和人性、人的价值和尊严、目的和追求,其轴心问题即是如何生活得更好的问题,这一轴心问题又派生出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人类与自然宇宙等关系问题,这既是发展伦理学的逻辑出发点,也是发展伦理学的理论内涵。

其二,发展伦理学的生存论转向具有历史必然性。生存是人类世代永恒探索的问题,从人与社会关系而言,人之存在的二重性决定了对生存的必然追求。人的存在始终具有二重性,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社会存在物,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存在。发展伦理必然关怀人的生存状况,协调人所处的各种社会关系,为人和人类成长创设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园。生存伦理的问题,更多关注的是人生存的社会意义,追求的是更好的的生存样态。人类的自然史和社会史的发展表明:生存是伦理的题中之义。

其三,发展伦理学生存论转向具有现实必然性。现代工业化的进程,膨胀的主体意识破坏了人与世界的和谐秩序,导致了生存环境的恶化,堵塞了发展的道路。一方面,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生态危机、资源锐减、环境恶化等负面效应铺天盖地而来,人类的“主宰意识”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讥讽和打击。随着自然界的报复日益猛烈,人类开始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究竟应该如何,并意识到人并不是自然的主人,人是自然的“托管人”。另一方面,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现代激进的个人主义对“自我”的坚执往往以歪曲、蔑视、贬低他人为条件,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破坏了“关系中的自我”(self瞚n瞨elation)的和谐,破坏了人与社会的秩序。正是基于现代社会发展中人之自然生存环境和社会生存环境恶化的现实,发展伦理学的生存论转向由此具有了现实必然性。

综上可知,发展伦理学是生存论的伦理学,发展伦理学所应给予的生存关怀的探讨,遵循的必定是康德式的问题意识,即追问生存关怀之如何可能,而不涉足生存关怀是否可能的问题。

二、发展伦理学生存关怀的目标指向——意义生存

发展伦理学之“发展”,应是对人之变化着的生存境域进行价值的批判和选择。在历时性、多样性、境遇性的发展过程中,生存关怀的目标指向总是确定的、深远的和终极性的。因为超越自在存在,走向自为存在是人永恒的价值追求。发展伦理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为人类发展实践提供价值导向,以保证发展的合理性。因此,生存关怀的维度是勿庸置疑的,其目标指向是明确的,就是如何实现人更好地生存发展。生存是作为生命物的共同的在世方式,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其生存的合目的性与超功利性的有机结合,因此,人的生存必定追寻意义何在。意义生存首先必须以“何者为意义生存”的问题回答为前提。所谓“意义生存”首先是一种人的本真存在状态。“人为何而存在”、“人之在世有何意义”之类的问题是人总会不由自主追问自己的问题,这种追问表明:存在者关心自己的存在,而只有关心着自己存在的存在者,才会询问存在之意义。“意义生存”必须回归人的价值存在、追寻意义。为此必须明确三个问题:一是需要不等于欲求。人的需要取决于人的社会性,取决于人的客观生活条件。对主体需要最大的误解,莫过于把主体需要混同于主体欲求。二是需要不等于价值。需要是价值产生的基础,是价值形成的主体判断尺度和根据。人的需要并非都是合理的,并非都是必须满足的,能够满足主体的正当、合理需要的客体就是对主体有价值的,否则就没有价值。三是有价值才会有意义。意义如实反映了主客价值关系,促进主体发展、使主体性得到完善的就是有意义的。意义是生活高层次境界,人若不能对生活、生命的意义有一正确认识,就无法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人的最大不幸就在于没有意义的生存,找不到自我。

意义生存以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为特征。作为有意识的存在者,人总要面对并处理三个方面的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作为自然存在物,人和动物一样,都靠自然界生活,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对象。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④但是人和动物是不同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既要彰显人的主体性,又不能破坏这种协调而遭至自然界的负性的反作用。人与社会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之在世总是与他人相遇,在交往中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一旦形成就反过来影响和制约人的行为。人不仅作为物质的生物存在,更重要的是作为有意识的精神存在,人除了追求物质之外还有更高的精神追求,这就是人与自我关系的处理,是对生活意义和人生价值的追求。正确处理人与自我的关系,最核心的就是自我实现的追寻。

意义生存以自我实现为基础。自我实现显然有非功利性或超功利性的根源,这一根源就在于人性。人性是人所特有的区别于其他生命的内在本性。这种内在本性使人之存在具有一种超拔性。健全社会的职能在于促进普遍的自我实现。正是透过人性的内在上升和外在扩展的过程,人性的道德价值取向和道德潜能得以显现。人能深悟人之为人之理,尽人之性,成就理想人格,就是有意义的生存。很显然,明了生存意义,达到自我实现的人必然以精神追求为目的,以价值需要满足为特征,而不汲汲于物质的享受与满足。

意义生存以生存信念的确立为动力。生存信念就是人对自身生存要求、理想和意义的深刻而有根据的笃信,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履行某种生命义务的强烈责任感。它是深刻的生存意识、炽烈的生命情感和顽强的生活意志的有机统一。生存信念在人的精神生活领域中表现为对人自身生存价值的追问和反思。现代人生存样态的物化和外化造成了人的精神与肉体统一性解体,人的精神本质裂散。缺乏精神的人不是现实的个人,没有生命冲动的人不是实在的个人,一个完整的人必须兼有生命的冲动和精神于一身。精神靠信念去点燃,人的内心缺失信念的支持便会陷入空虚和迷茫,现实也因缺少精神信念之光的照耀正处于枯萎与荒凉的状态。生存的意义感被流放了。无庸讳言,人的存在首先必须满足基本的物质利益需要,但是人若仅仅停留在对物欲的关注或将它当作生存的终极目的加以追求,就必然导致生存意义的丧失。

生存的意义维度是人之在世的支撑,从意义角度出发理解生存,追问意义并努力实现自我存在的价值是人之为人的根本。

三、发展伦理学生存关怀的现实观照

发展伦理学就是为了人的发展而存在,应当以解决人的生存问题为宗旨,发展伦理学的生存关怀必须观照现实。

其一,生存环境的优化。生存环境内在地包含着自然生存环境和社会生存环境两个方面。社会发展本应该使人的自然生存环境和社会生存环境更加美好,结果却事与愿违。工业化和现代科学危机、技术危机一方面造成了生态失衡、人口暴涨、环境污染和自然家园的破坏;另一方面人之本真存在状态遭到了破坏,整个世界充满了暴力、不道德、丧失理性的现象,人们普遍产生了“被疏远”、“被遗弃”、“无归宿”等感觉,精神危机和心理恐慌与日俱增。所以海德格尔指认的“无家可归成了世界的命运”并非危言耸听,从某种意义而言,人类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

其二,实践活动的优化。从实践活动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去理解世界是发展伦理学的基本立足点。回归感性世界,关注人的现实生活,从人的实践活动寻找人的生存依据,是现代哲学的基本精神,也是现代伦理学的基本精神。从生存论视角看,实践不仅是一种获取生存物质资料的对象性活动,更是一种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实践即是生存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式,实践即生存活动,生存活动乃实践。因此,从人的实践活动去理解人,理解世界,并竭力促使实践活动的优化,这是发展伦理学生存关怀的题中之义。

实践活动的优化最重要的是要对实践前提、实践过程、实践效果进行价值批判,实现价值选择的优化。首先,发展伦理学要对发展实践进行前提性的价值考量。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人的实践行为中“能与应该”的关系问题是发展伦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⑤“生活实践的回归”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现实的发展问题,对已存在问题进行思考和纠偏,更重要的是通过对生存状态进行前提性的价值批判,从而寻找人的最佳生存方式的前提基础。其次,发展伦理学还必然要对实践过程施以价值性影响。实践活动的价值合理性,是实践正当性的保证。伦理一旦置于“发展”之中,就意味着对发展承担责任,它迫使人们去思考诸如此类的问题:发展中公平公正问题如何解决?经济利益是否是发展的唯一目标?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孰轻孰重?发展是局部的优化还是整体的进步?最后,发展伦理学必然要对实践效果进行价值评决。发展伦理学认为,发展应当惠及所有人,发展还应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整体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贫富差距愈拉愈大的少数人发展,都不过是“伪发展”和“反发展”。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人之最优化生存样态。

实践活动的优化以人际交往关系优化为基本条件。伦理学就是关于人的关系的规律研究,关系的和谐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的恢复。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认为,现代社会包含着两种合理性,即“目的合理性”和“交往合理性”,但由于对工具理性批判的弱化,工具理性的标准应用于生活世界日趋严重,这就是“生活世界的内在殖民化”,由此导致了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意义的解体,判断事物的标准模糊以及人与人关系的破坏。因此哈贝马斯强调“交往合理性”,重建生活世界。作为人难以摆脱的存在境遇,关系无疑具有根本性意义。德国著名的宗教哲学家马丁·布伯在其《我与你》一书中区分了“我—你”和“我—它”的两种不同关系,认为前者具有相互性、直接性、开放性,“我”通过与你的关系而成为“我”;而后者的关系则是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在其中不可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⑥布伯旨在揭示:价值或超越指向呈现于关系,在关系中敞亮自身。正是在这里,“我”与“你”同时升华了自己,超越了自己。无论是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的回归,还是布伯的价值的“关系本体化”,都是对平等的主体间性的寻求。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人际关系的优化,又何来实践活动方式的优化呢?

其三,主体心灵秩序的优化。发展伦理学应该并且必须以人的生存发展、生活幸福为旨归,因此其生存关怀在关注生存环境、生存方式之外,更要关注人类幸福的精神和心理方面,最核心的就是主体心灵秩序的优化。心灵秩序的建立就是一种主体的自觉、认同和信仰,它关注于道德情感的生成,把道德置于人性的基础之上,使道德真正成为人的道德,避免了将道德与人性割裂而使道德规范苍白无力的偏颇;它关注于道德行为的发生动机乃是主体的内驱力而非外界的强制性;它关注于道德行为结果上的内心体验,求得内心的平和、愉悦。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伦理秩序的建立不能局限于伦理制度的规范秩序,而更应该注重人的心灵秩序的建构。人的主体性问题以及如何安置心灵秩序的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在发展伦理学的视域中,找回主体性、安顿人类心灵秩序变得紧迫而严峻。现代社会中,有多少人心无寄所、心情飘荡、精神无所归依,有多少人在追求物质的同时,丧失了精神的追求,心灵的家园因缺少精神之光的照耀而荒凉。这种精神危机表明人类对于自身存在的生活意义、价值和目标等产生了根本的、严重的、普遍的怀疑,是一种现代颓废主义的表现。精神的颓废不仅导致了人们对其自身生存意义的茫然失措,而且也导致了现实生活的无所适从。发展伦理学的生存关怀只有探究到人类的心灵深处,弘扬主体性,使身心平衡和谐,个体生存才能真正达到自我实现,从而获得一种自觉自由的状态。

综而观之,发展伦理学的研究应从人的存在出发,实现从伦理层面对人的生存、人的尊严、人的幸福以及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实现最大程度的生存关怀。如何更好地生存、并在生存中落实意义,这是发展伦理学生存关怀之鹄的。

注释

①叶启绩等:《20世纪西方人生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26—127页。②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85页。③张曙光:《生存哲学》,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7—58页。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5页。⑤刘福森、孙忠梅:《关于发展伦理学的两个基本理论问题》,《哲学动态》1996年第4期,第29页;吴宏政、张士清:《“以人为本”与发展伦理学》,《社会科学辑刊》2004年第3期,第30页;张鹏翔:《发展伦理学的生存论解读》,《理论探讨》2003年第3期,第35页;林春逸:《发展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年第1期,第15页。⑥I and Thou, Charles Scribner's Sons, New York,1958. P11.

责任编辑:涵 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