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官本位”

2009-01-26 06:59
领导文萃 2009年21期
关键词:府谷县官本位级别

从“官本位”到“民本位”,这是中国社会的巨大进步,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但这一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革除从思想观念到制度安排上的种种制约因素方能奏效。

阅读1:寻根究底官本位

宋志坚(福州)

陕西府谷县4名煤老板任县长助理引发争议,已是年初的事了。对于府谷县的此项举措,有人说是没有依法行政。但据媒体报道,早在2007年3月7日,府谷县出台《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这份文件第九条明确提出:县委、县政府对纳税1000万元以上、群众公认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组织考察,可聘任为县人民政府不脱产县长助理。如果地方法规也算法,他们倒是也算依“法”行政的。若因这场争议,府谷县在尚未废去此项法规前匆匆免去这四位煤老板的“县长助理”官衔,显得有些失态。而且,“匆匆免去”只是因为有碍于舆论的压力,有关决策者或决策部门,恐怕未必意识到问题的症结。

记得4年前,即2005年的年初,有报刊登出“黑龙江部分优秀老板可享受市县级别待遇”的报道,说齐齐哈尔市委对有突出贡献的某某某等5名非公有制企业家分别给予副县级领导职务待遇,某某某等8名非公有制企业法人代表享受正、副市级医疗保健待遇。所说的“突出贡献”,大概就是纳税多少万元以上;所说的“副县级领导职务待遇”或“正、副市级医疗保健待遇”,大概也与“不脱产县长助理”一样,是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老板们的一种奖励。细节虽有不同,思路完全一致。不管这种举措日后是否会导致官商不分官商勾结,就主事者的本意而言,大致倒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也都只是将这种“官衔”当作一种没有任何实际内容的虚衔,或称“荣誉职务”。

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为什么要以“官衔”作为一种奖励?

许多人都很熟悉这个词汇:套级。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套级。好在事情不算太复杂,人家在军队本来就有级——所谓“县团级”,就是军队的团级干部相当于你地方的县(处)级;谓“地师级”,就是军队的师级干部相当于你地方的地(厅)级。和平时期,职务很难如此安排,工资待遇还得这样按级别去套。

企业干部抽调到机关也要套级。我们的企业也是有“级”的——据说现在要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了,但人们观念中的“级”将会继续存在——中央直属企业一般都是地师级,特大的是省部级;省属企业一般都是县团级,特大的是地师级;地、县所属的企业,亦可照此规格类推。你是哪一类企业的哪一级干部,大致这样去套就行。

地(厅)级的设区市升格为副省级的计划单列市,所属干部也有一个套级的问题:普遍套高半级,可谓皆大欢喜。与此相似的是机构升格,各级干部大致也可水涨船高。至于机构精简,操作起来相对麻烦。几个厅(局)合并为一,原本几个厅(局)长,如今只留一个,剩下的保留正厅(局)级,让他们享受原有待遇,还得做些安抚工作。

专业人员没有官衔怎么套级?他们不是有职称吗,就按职称套级。按照上世纪末的行情,副高职称可以相当于正处级,正高职称可以相当于地厅级,两院院士可以相当于副省(部)级,工资以及住房、医疗等待遇,大致都是这样套的。进入新世纪之后,专业人员的行情大幅下跌。

人们似乎都在一定的级别上生存。你到外地出差,人家先要弄清你的级别以考虑接待的规格。你到马克思那边报到,遗体告别还要按等级进行,有的地方骨灰盒的存放也有级别的区别。于是就有现职干部在名片上加括弧的事——副职主持工作时,在“副×长”后注明“没有正×长”;机构升格职务不变时,在职务后注明“××级”。于是就有离退干部去世时,其后人把在讣告或生平介绍中写上“享受正(副)部级医疗待遇”当作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荣誉。于是就有已被人们当作笑话的“处级和尚”与“处级尼姑”,不知道是实有其事,还是世人的调侃。官衔的大小,级别的高低,几乎就成了唯一的价值尺度,衡量着人的价值与贡献,官衔与级别几乎就成了一种“硬通货”——此所谓“官本位”。

这种官本位的意识相当普遍,不仅是官场有,民间也有。因为官场有,像府谷县以及几年前的齐齐哈尔市那样以官衔奖励(或鼓励)有“突出贡献”的私企老板也就不足为奇:因为民间也有,被授予官衔的私企老板其实也未必就像有些评论文章所说的那样,是遭受了“荣誉绑架”——用钱去买这种“荣誉”的,古往今来都不乏其例。

有学者称:“所谓官本位是指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官农、官工、官商的官本位体制,国家垄断一切资源,无所不能,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民众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官本位在计划经济时代,或许有其特殊的表现形式;说官本位“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却是大大低估了它的资历。

中国的官本位是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逐步形成,不断发展与完善的。

流传千余年的《神童诗》,以“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四句开篇。前两句不少人记不清了,后两句却是谁都记得的。但我以为,所谓“唯有读书高”,其实是可以解读为“唯有做官好”的。“读书”方能做官,读书方能成为天子所重的“英豪”,“读书做官”这四个字相当精辟地提取了它的精义。这几句诗,据说出自宋代汪洙之手,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那个时代,“仕途”之外,别无他途。说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盅粟”,也只有通过做官一途方能实现。

官本位体现于官与民的关系,当然是官为重,民为轻。因此,当官的自称民之父母,或曰“父母官”;当官的出行要鸣锣开道,黎民百姓必须肃静回避;当官的问事高高在上,黎民百姓答话必须下跪叩头——他们没有级别,但没有级别也是级别,属于最低一级。

官本位体现于官与官的关系,则是等级森严。哪一级官排在哪一个位置,享受哪一种待遇,以至于穿哪一种颜色的官服,坐哪一种规格的轿子,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可有丝毫的马虎。官大一级压死人,连有理无理也按官衔大小去定——当官的总是有理,但相对大的只有相对真理,绝对大的才有绝对真理。

官本位的种种现象,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都可以找到它们的滥觞,就连前面说的用官衔当做奖品都不例外——

东汉时山阴陈嚣,虽无建功立业之举,又无经伦济世之才,却因“渔则化盗,居则让邻”——堪为文明市民,道德楷模——七十岁时由刘向、扬雄推荐,被汉成帝特以公车徵为大中大夫。这个“大中大夫”的官衔,就是一种奖励。

唐代李希杰、李怀光相继反叛,刚当上皇帝的李适在逃难途中口干舌燥,恰好有民上献瓜果,李适感动之余金口一开,便授于此民以“散试官”的官衔。对此,跟随他的大臣陆贽颇有非议,但李适认为“试官虚名,无损于事”。这个“散试官”的官衔,也是一种奖励。

当然,官本位的本质是权力本位,一旦失去实权,官衔再大也没用,这也是自古皆然的。用官衔当作奖品,确实也只是一种“荣誉”职务。

若干年前,因为温家宝总理在一次讲话中提及,使我接触到一个陌生的概念:黄宗羲定律。有专家如此诠释黄宗羲定律——税收之外,又有摊派,而且名目繁多,农民不堪重负,于是有人力主改革,将一些摊派并入税收之中,不许税外收费。然而,一个时期之后,摊派又开始出现,而且越来越多,于是又有改革,在已经包含了某些摊派的税收中并入新的摊派。历史上的租庸稠法、两税法、一条鞭法以及地丁合一,便是这样相继出现的。

温总理提及黄宗羲定律,乃是鉴于农村的乱摊派现象,我却想到与此相对应的另一种现象,即机关干部的工资外收入。也不知曾经发过多少文件,不许滥发福利奖金,但总是收效甚微。连纪检部门也从头到脚的都有点硬不起来。有的地方进行改革,把奖金福利统统并到工资里面去,不许再发别的福利或奖金。实行“阳光工资”后,上述情况才得到改变。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工资外的奖金福利又以各种名目冒了出来。这里应当一提的是一些地方实行的所谓“车改”与“车贴”。据新华网报道,辽宁省辽阳市两个区、浙江省杭州市21个市职部门从去年4月到今年5月相继启动车改,据介绍,已为财政省下30%到40%的“真金白银”。然而车改受到的指责远超过得到的褒扬。如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县处级的书记和区长每月车贴竟高达6300元;杭州市根据级别分9档发放车贴,最低每月300元,局级干部每月2600元。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加薪。难怪激起坊间怨声鼎沸。车改初衷本是消解日益沉重的公车开支,减少纳税人的沉重负担,然而车改不但未见其效,反而更鼓起官员们的腰包,如此一来,便是车改一次,纳税人的负担就加重一次。现在有些地方迫于舆论压力,车改已经叫停,有些地方依然在试行。车改该是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时候了!

事实上,只要是政出于官,什么都会向官倾斜。能不使人觉得,“万般皆下品,唯有做官好”吗?

难怪报考公务员的人数居高不下,难怪巴望升官的人们活动频繁,难怪冗官冗员越裁越多,难怪机构改革如此艰难。

官本位的意识,不仅源远流长,也深深地植根于现实之中。要消除官本位的观念,总得先让这种“政出于官”的状况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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