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音乐课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2009-03-03 10:01郭向阳
内蒙古教育·科研版 2009年1期
关键词:音乐作品情感音乐

郭向阳

在从事专门的音乐理论课教育之前,笔者也曾从事过中学的基础音乐教育。那时课程表上虽写的是音乐课,但是,几乎所有的师生都称之为唱歌课,以为只是教几首小歌儿,让学生换换脑子,放松一下而已。其实,音乐学科的教学对于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增长才干、培养情感意志等非智力因素,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首好的歌曲,往往以它独有的音乐内容、节奏和旋律直接触动学生的心弦,引发他们情感上的共鸣,心灵上的净化,精神上的振奋,意志上的激励,道德上的升华,时时陶冶他们的情操。我举一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义勇军进行曲》,这是我们的国歌,它表现了中华民族英勇不屈的奋斗精神,反映了中国人民反法西斯斗争的坚强决心,像这样具有鲜明时代精神与艺术特征的作品,可以说是数不胜数。又如《梅娘曲》,这首作品表现了华侨中的热血青年对祖国的支持和热爱;《问》,则表现了对家仇国恨的痛心疾首,和对造成这种局面的国民党当局的愤懑之情,等等。这些作品,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也同样能够激发我们当代学生的爱国热情。贝多芬曾说过:“音乐会使人高尚起来。”通过歌曲学唱,对学生进行心灵的陶冶,既培养和丰富了学生的情感,启迪了智慧,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思想素质。

“以审美为核心”是在教学中真正体现审美、落实审美,让师生在音乐教学中,进行共同体验,探究和享受美的过程。我认为在教学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运用听觉赏析法

把音乐作品永远作为课堂上一个统一的整体来体验它的美,重点揭示音乐作品的表现力,解释音乐要素在音乐中的表现作用。每当听音乐时,使自己身心先有所动,灵魂受到震撼,然后带着教材走向课堂,才会出现教师、学生与音乐的互动。作者的情感、思想、智慧、精神才有可能化成学生的心灵体验和内心感悟。平时要多聆听古今中外的音乐作品,是音乐实践最主要的手段,这也就决定了音乐教学必须从听觉入手,培养学生敏锐的听力,没有这样的功底,那所有的音乐就都成了淡而无味的一杯白开水。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是毫无意义的。”

1.首先利用有限的课堂时间,对学生进行单音、音程、和弦、节奏、节拍等听力训练,以及区分各种演奏记号的不同演奏、演唱效果。例如带跳音记号与不带跳音记号的音,带延长号与不带延长号的音之间的差别,等等,都要他们听后自己总结,再讲符号的意义,他们就会在今后的听力实践中,理解和感受到它们的不同作用。

2.在听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分析作品。例如赏析歌曲《我爱你中国》时,歌曲引子中出现了小字二组c到f的上行四度跳进,在配合歌词“百灵鸟从天上飞过,我爱你,中国!”仿佛歌者正抬头仰望天空,看到了百灵鸟直冲天空、自由翱翔的动人画面,由景生情,引出歌曲主题“我爱你中国”,而“我爱”两字用了五度的大跳,“爱”字的音调高亢洪亮,唱出了中华赤子一腔真挚而强烈的爱国之情,如果再加上教师动情的范唱,充分体现音乐作品的表现力,真正让音乐抓住同学们的心,这样分析与教唱相结合,更能使学生深刻地理解作品,享受美妙的音乐,并被其所感动。

二、运用情感体验法

表情是音乐艺术最基本的表现功能,离开了情感的体验与抒发,感知与表现音乐就无从提起了。世界著名的文学家托尔斯泰说过:“音乐是人类感情的印记,音乐是人类情感的共同语言。”音乐教学要从“情”开始,并要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也就是说,只要有歌声、有乐声,就一定会有情感的反映。音乐的表情是发自内心的,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和抒发,是全身心地对音乐内涵与外延的感知、理解与体验转化为音乐艺术想象的二度创作过程。就拿合唱《东方红》来说,它是用回忆、赞颂的情绪唱出对领袖毛泽东的怀念和感激之情;而《春天的故事》则用敬慕的情绪唱出对小平同志的敬仰与思念;再如《走进新时代》是带着昂扬和奋发的情绪,唱出了人们对迈进新世纪的豪情壮志,唱出了新时代人意气风发的气势。在教学过程中,我尽力指导学生在歌唱之外,用表情去体现音乐的情绪和意境。

在课堂上,我还注意情感的表达训练,歌曲《架着马车上牧场》就很适合。在老师的引导下,同学们随着音乐进行即兴表演,直至下课铃响了,同学们还沉浸在自己歌声所创造的优美意境中。因此,我主张鼓励学生,要唱,就唱出自己真实的感受;要奏,就奏出自己内心的想象;要演,就要演得活灵活现;要跳,就要跳的优美曼妙。在音乐情感的审美之中,在陶冶自己的同时也感染了他人,这也是音乐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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