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党员失踪可能存在多种情况:如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死亡;可能已患精神病,流落在社会或被收容;可能存在其他无法解决的矛盾,因而离家回避;可能越境隐身等等。上述不同情况处理的方式也不同。因此,在未弄清其失踪的原因前,可视为特殊情况,其党籍可暂不处理。
(本刊资料室)
党员文摘2009年2期
1《工程建设与设计》2024年6期
2《安徽建筑》2024年1期
3《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2024年2期
4《花卉》2024年6期
5《天津教育》2024年3期
6《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7《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4年3期
8《家庭医学》2024年2期
9《学周刊》2024年10期
10《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