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执政能力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

2009-03-17 10:12
理论纵横 2009年12期
关键词:执政能力和谐社会构建

王 果

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新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和谐”成了中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笔者主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时应该特别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

中国目前社会正处于一个急剧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000美元,正在向人均3000美元的新目标迈进。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经济起飞期,也是社会发展的矛盾凸显期。这期间,既可能出现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繁荣局面,也可能因社会矛盾高发而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明确地提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这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现实要求。由此可见,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转变包括执政能力在内的执政方式,二者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什么是执政能力?执政能力就是执政党治国理政的本领。从社会学意义上看,就是驾驭国家和社会全局的能力,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我们党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此基础上做了新的概括特别是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一新概括,更加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更加全面地体现了执政党的基本职能,也更加贴近现阶段我们党所肩负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任务和使命。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转变包括执政能力在内的党的执政方式

执政党不同于革命党。革命党遵循的是革命的规律,其主要任务是革命、破坏;而执政党遵循的是建设的规律,主要任务是建设、发展。革命,主要体现的是矛盾的对抗性,目的是打破原有的秩序;而建设,主要突出的是矛盾的统一性,目的是建立和维护新的和谐。革命党要突出阶级性,执政党应当更突出社会性。革命,就要依靠革命的方式,如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的方式;而建设,则需要有常态的方式或制度的方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执政不同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执政。计划经济是政策经济、权力经济、人治经济,而市场经济是民本经济、民主经济、法治经济。计划经济时期的权力运行轨迹是:

执政党管政府,政府管企业,企业生产决定群众消费;而市场经济条件下,执政党与政府、企业等社会组织的职能须明确区分、企业生产必须首先考虑市场的需要、社会的需要、群众的需要,政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执政党在政治上、大政方针上体现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要求和政治保证,提供政治服务。计划经济时代:党委主要以政策执政,靠高度集权的行政手段、群众运动的方式来领导;而市场经济时代,必须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在法制的基础上构建健康发展、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

为此,作为执政的党,要成功地担负起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重任,必须进一步转变执政理念,调整执政战略,明确执政职能,改进执政方式。必须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时期党的性质、任务、职能和执政方式提出的新要求。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执政党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就告诉我们必须改变直接插手具体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工作方式。执政党要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也就是要把握社会思想文化的主流和意识形态的大方向,而把具体的文化市场管理和经营权交还社会。执政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说,既要坚持党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性质,充分考虑和满足广大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利益,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同时我们党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也要体现其他社会阶层的利益,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执政党必须承担起社会利益整合者的角色,有效地进行社会利益平衡协调,运用科学、公正的政策机制,明确各利益群体的权利义务范围、获取利益的基本方式,使不同利益群体找到自己的社会位置、各得其所,既相互竞争,又相互促进、和谐共处,不产生对抗,使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发生在体制框架内,通过制度和法律或通过仲裁加以及时解决。要在政策和法律上对各群体一视同仁,同时对弱势或处境不利的群体给予适当弥补。

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针对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时候,第一次明确地要求全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该讲,如何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是对我们党的重大考验,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第一,这是由党执政的历史任务所决定的。党执政的历史任务,是要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现阶段,是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当前,是要紧紧抓住21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就必须解决我们面临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一要看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与国情现实之间的矛盾不可能在短期内立即解决了;二要看到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的消极影响与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相互交织带来的挑战将长期存在;三要看到我们的发展已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尚处在攻坚阶段,各种社会矛盾已经大量出现,特别是经济与社会发展如何协调的问题、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这些问题告诉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完成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能否做到这一点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第二,这是由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所决定。任何一个政党要掌握政权并巩固政权,都必须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我们党在领导民主革命的过程中,把统一战线看成是保证革命取得胜利的一大法宝;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仍然坚持统一战线,并把它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基

础。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认识、非常正确的决策。但是,正如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那样,党执政所必需的背景广泛的社会基础电不是一劳永逸就能解决的。

第三,这也是由继承和发展中国文化传统精华的要求所决定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优秀文化传统的国家,这是我们的一个优势。我们的文化传统,既承认社会是存在各种复杂的矛盾的,同时又认为矛盾中对立的方面是能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的,主张“君子和而不同”、“和为贵”、“求同存异”等等。因此,能否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和合”精神,把优秀的文化传统与现代的科学民主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那么,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对这个问题,我们的学者已有大量的论述。有的强调和谐社会是人际关系和谐的社会,有的强调和谐社会应该是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有的强调和谐社会还应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等等。这些研究成果都很有价值。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论述,针对我们当前存在的问题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一个公平的社会,一个人际关系和睦的社会,一个治安良好和团结稳定的社会。因此,在构建具有这样四个特点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要特别把握好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既要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又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团结。一个没有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一潭死水、死气沉沉的社会,不是我们要追求的和谐社会;一个没有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的社会,四分五裂、动荡不安的社会,更谈不上什么和谐社会。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生机活力与稳定团结相统一的社会。

第二,既要信任和依靠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过程中具有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的,能够带头致富的社会群体,又要救济和帮助社会中那些困难的和弱势的群体。对于在改革开放中涌现的那些新的社会阶层,要认识到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要鼓励和引导他们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多做贡献;对于那些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十分贫困的群众,要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够尽快地脱贫致富。作为领导干部,要把“访贤问能”与“访贫问苦”很好地统一起来,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三,既要把解决公平的问题提上重要的地位,又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能够达到的公平只是有限的相对的公平,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一方面,我们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要真正做到兼顾公平,并且把公平问题放到重要的位置上来;另一方面,我们要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公平方案。

第四,既要不回避矛盾,又要善于缓和矛盾,化解矛盾。我们今天面临的矛盾十分矛盾。在世界上,人均国民收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时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我国人口多资源少、农民耕地少,产业结构调整难!就业问题解决难,在这一时期社会矛盾更为突出。我们既要勇敢地面对这些矛盾,又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处理好这些矛盾。

因此,建设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二要坚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三要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党群之间、干群之间畅通的沟通渠道;四要坚持群众自觉参与的原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社会动力。只有这样综合运用经济、齐心协力,才能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才能构建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王惠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与探索[J],2005,1。

[2]郝铁川,构建和谐本位的法治社会,东南学术[J],2005,2。

[3]王惠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考验,学习与探索[J],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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