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邦
摘 要: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在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曾提出过种种改革设想,也有过激烈的争论。其争论核心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前进的方向和未来的归宿:要回归合作本质,还是进行股份制改造,走商业化运作的可持续之路。通过回顾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路径选择,评述了其合作本质的变迁,同时提出顺应市场的自主抉择、分化组合以及渐进式的增量改革等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改革路径;合作本质
中图分类号:F83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3-0157-01
1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历程
1.1 1949—1996年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1957年底,全国成立由农民“自愿入股”的农村信用社8.8万多个,绝大部分地区实现了“一乡一社” 。
20世纪70年代国家将信用社先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后交给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实际上走上了“官办”的道路。这是一条自我否定的道路,农村信用社所呈现出的是仅有“合作”之名而无“合作”之实。
1984年以恢复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为目的,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开始了以上述“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但事与愿违。实行经营责任制后,农信社的实力得到明显增强,存贷业务占当时农村金融市场的六成以上。可由于其“官办”的行政色彩日趋浓厚,恢复“三性”成为一纸空文。
1.2 1996年改革方案
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农信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逐步改革为“由农民入股、有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性金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