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弱势群体的网络求助探析网络媒体责任

2009-04-06 07:33宦晓渝
新闻爱好者 2009年22期
关键词:酒鬼娱乐妹妹

宦晓渝

摘要:近年来因在现实生活中求助未果,网络中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网络求助信息,这实际彰显出网络往往成了弱势群体寻求救助的有效途径。但是从网络的传播特点来看,一方面网络有效降低了使用媒体的门槛,但是另一方面又带来了负面影响,即要从成千上万的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求助者有时会选择传播低俗化内容以吸引眼球,这不可避免加剧了网络低俗化现象。本文试以“酒鬼妹妹”事件为切入点,以网络低俗化为研究重点,探讨网络环境下媒体应该如何承担责任,积极进行议程设置,有效杜绝网络低俗之风。

关键词:网络低俗媒体责任弱势群体议程设置

在网络上,她化身“酒鬼妹妹”,频频发布自己的性感舞蹈视频以增加点击率,吸引众人眼球,终于成了网络红人:在现实中。她是一个女儿、姐姐和妻子,平凡而善良。网络与现实中的她有着如此巨大的反差,正是为了帮助妹妹摆脱长达18年的病痛折磨。她选择了这样一种不被人们理解的方式来拯救自己的妹妹,一时间众说纷纭。今年初,“酒鬼妹妹”背后的故事被各大媒体披露之后,引起了社会极大反响。在看似一出闹剧的背后隐藏着如此的人问悲剧,这留给了我们很多的思考。究竟是什么让“酒鬼妹妹”选择走上这样一条不被人理解的网络求助之路,“酒鬼妹妹”事件究竟触动了谁的神经,网络媒体在其中起到怎么样推波助澜的作用,媒体又应该担当怎样的责任?

媒体的社会责任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又是媒体从业人员无法避免的问题,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媒介环境的变化、新媒体的不断出现。应该给媒体社会责任注入更广泛的内涵。我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需给予特别关照的人群,如何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抵制网络媒体低俗化之风,净化网络媒介环境。承担起媒体应尽的职责,是我们应该认真考量的问题。

弱势群体的话语权与网络传播

近年来。“弱势群体”一词常常见诸报端,而究竟什么叫“弱势群体”则没有唯一标准,这一概念所涵盖的人群也通常是模糊的,不同的语境下有着不同的含义,不管是认为他们是“社会中的弱者,即需要人们给予特殊关怀和援助的人群”,“随着社会结构的重大调整以及经济体制转轨而出现的。呈现出经济收入低、贫困程度深、消费水平低、生活方式单调、受教育程度低、就业竞争力弱、社会地位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社会公德意识淡薄等主要特征”,还是“由于某些自然或社会原因而使得其权利处于不利地位的特定群体”,在传播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除了包括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之外,应该还包括社会的中间阶层,同时排除大众传播媒介的工作人员。这一部分人群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和教育背景上可能有较大差别,但相对于精英阶层而言,他们的共同点是既不可能借助大众媒体传达政令,通过广告、公关活动来宣传自己和企业。也没有机会可以通过演讲、谈话来分析文化现象。由于经济上居于弱势地位,直接导致他们社会地位的低下、受教育程度不高、掌握着较少的文化和社会资源、生存状况不佳,他们不是没有表达的欲望。但是无法掌握话语权,更无法与精英对话,很长时期里这一群体的诉求欲望因传播途径的不畅通而被逐渐压抑。与此同时,网络的适时出现打破了这一僵局。

与传统媒体相比较,网络传播具有全球性、开放性、即时性、多媒体性、虚拟性、平民性、交互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可以说带来了传播方式和传播效果上的重大变革,它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于传播资源的垄断地位,特别是平民性特点更可以说是颠覆性的。在报纸、广播和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传播过程中。传播主要是从传者到受者的单向传播,即使受者可以用读者来信、热线电话等方式与传者进行信息反馈,但究其根本,接收方是无法提供信息自行传播的,它的受传者角色注定它只是被动接受,别无选择。相比之下,网络给了早已习惯于接受的普通受众以极大的传播主动权,一台联网电脑。一点电脑基本操作知识,如此低的传播门槛让普通人也可以发起话题,参与讨论,畅所欲言。只要遵守一定的网络规则,任何人都能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应该说网络提供了一种新型的传播模式,实现了相对宽松的传播自由。

“弱势群体+网络传播”这似乎意味着一个曾经不那么引人注目的群体开始尝试着在网络上表达他们的意愿。当弱势群体需要寻求帮助而又缺乏有效途径或渠道不畅通时,利用网络也许成了最好的选择。于是,当看到妹妹因长期受病痛困扰而无法过上健康人的生活时,“酒鬼妹妹”试着去改变这一切,她需要好心人的帮助,然而她没有去寻求政府相关部门援助,救助体系的不完善和不畅通使她选择了身边可以利用的、方便而快捷的工具——网络。

我们常说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及时有效地传播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是媒体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扩大报道面+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关注。

网络低俗之风谁之过

“酒鬼妹妹”选择网络来寻求帮助她妹妹摆脱困境的方法,她先把以前妹妹接受电视台采访的视频放到网上,然而点击率少之又少,几乎无人关注,她留意到那些点击率高的视频不少是“秀舞”的内容,于是她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而正是这个决定改变了她和妹妹的命运,那就是为了妹妹孤注一掷,以出位的视频博得点击率,她以为只有这样才能积攒人气,人气越旺,救治妹妹的希望就越大。此后的一段时间里,“酒鬼妹妹”开始不断在网络上上传她的热舞视频,她的舞蹈尺度也越来越大胆。事情似乎朝着她预想的方向发展着,视频点击率不断飙升。连续位居各论坛的前三名,她终于吸引到了众人的目光,成为网络红人了。然而当她把实情和盘托出时,她没有得到她想要的同情和帮助,而是网民的讥讽和嘲弄,谴责和质疑声从网络蔓延到现实生活中,她的举动不仅没有给妹妹带来希望,而且她和她的家人成了众人指责的对象,她的婚姻也即将走向破裂。

纵观这一事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无不充满悲情意味,妹妹患病,求救无门。无奈借热舞视频出位引人关注,却遭到一片谴责和讥讽,整个过程中谁在充当无聊的看客?是谁的低俗趣味使“酒鬼妹妹”走向了事件的反面?是谁给无聊大众提供了平台,任由事件发展?如果我们扪心自问,答案是令人羞愧的,隐匿在一个个虚拟ID后面低俗的欲望。网络的跟风迎合,媒体的道德缺失,低俗之风盛行,无一不是事件的推波助澜者。

互联网的出现注定是一把双刃剑,它以虚拟性的方式极大地扩大了公众的言论权利,有利于社会信息全面、公开地传播,但是另一方面网络无形中构建了一个虚拟世界,并把它和现实生活之间隔开一道墙,人们可以轻松自如地游走在两个世界中,人性丑陋的一面很容易在网络世界

中暴露出来,因此网络同时也降低了社会道德水平,出现了诸如网络低俗化、网络暴力、网络犯罪等很多社会问题。而网络作为第四媒体,它的价值取向将更加深刻地影响媒介环境。

谈到网络低俗化倾向,这是在传媒娱乐化大潮中衍生出的又一个问题。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说:“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我们的生活就这样被娱乐所包围,深深地打上了娱乐化的烙印。翻看报纸,打开电视,浏览网页,严肃的新闻报道也被填充了娱乐的因素,一波接一波的娱乐节目、肥皂剧,耸人听闻、充满噱头的网页标题,娱乐化传播狠狠地满足了一把不少人的视觉愉悦和心理享受,而内容的浅薄、形式的单一、品位的低俗往往被掩盖在娱乐盛宴后面。

单就网络而言。娱乐化带来的恶搞、山寨等内容如果还可以博人一笑,娱乐大众,那么低俗化带给我们的就绝不是那么轻松的消遣,它已经使网络媒体脱离了健康发展的道路而引向了歧途,违背了传播伦理,“通过视觉媒体大规模地传播道德败坏的世风——作为吸引观众的手段,以娱乐为幌子。事实上宣扬性和暴力以及实际上是传播瞬时的自我满足”。在传媒向市场化和产业化急速奔跑的过程中,丢掉了制约发展的束缚时,切不可抛开网络作为媒体的责任。

强化媒体责任,净化网络环境

不仅仅是“酒鬼妹妹”事件,曾经轰动一时的“艳照门”事件、网络暴力第一案等事件的发生让加强网络道德监管、履行媒体责任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净化网络环境,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网络信息,加强网络监管已刻不容缓。而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年1月13日在北京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以22.6%的比例首次超过21.9%的全球平均水平。同时,我国网民数达到2.98亿。宽带网民数达到2.7亿,国家CN域名数达1357.2万,三项指标继续稳居世界排名第一。于是自2009年1月5日开始,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七部委联手启动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专项行动。

这次行动充分展示了政府对于清理网络不良信息、规范网络环境的决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一批批违规网站被曝光并要求进行整改,电信部门也从技术上加强了对网络信息的监管,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网络低俗化不单出现在中国,同样的问题也在困扰着世界上其他国家。在我国积极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互联网低俗之风也在美国引发了一场“数字责任”的讨论。硅谷专家安德鲁-基恩撰文说,随着Web2.0网站等的发展,互联网上充斥着越来越多由业余人士制作的内容,他们提供了不少对周围世界的肤浅观察而非深入分析,有些观点甚至偏激。对他们过于迷信将会导致文化的低俗化和话语的粗野化。基恩还指出。正在兴起的一些社交网站缺乏包含完整权利和责任规定的“社会契约”。

净化网络环境不能只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相关职能部门的技术监管,除了外部施压外,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从立法上给予支持;二是加强媒体自身的责任意识,提高媒体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严格自律:三是加强对网民的教育,提升整体素质。

结束语

按照美国传播学者阿特休尔教授在其《权力的媒介》一书中的观点,他主张“传播媒介在享有充分自由的前提下,在社会为它提供自由保障的环境中,还应主动地、积极地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媒体是大众的媒体,作为人们获取外部信息的主要渠道,媒体给受众提供的信息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受众对周围环境的认知。因此,媒体的报道要全面、客观,关注的视角不仅要向上,也要向下,每一个群体都不应该被漠视。还应充分发挥“议程设置”功能,加强对居于信息传播末梢的弱势群体的关注,对社会和谐发展起到润滑剂的作用。而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介在寻求自身发展的同时,还要强化“把关人”角色意识。切不可忘了肩上扛着的社会责任,低俗之风可休矣。不要让一个个悲剧、一幕幕闹剧重演。

编校:杨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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