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媒体的职业道德建设

2009-04-06 07:33
新闻爱好者 2009年22期
关键词:南方周末职业道德规范

常 虹

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是党和政府、社会和民众对新闻从业者的要求,也是新闻人为之追求和践行的目标。但是,我们面临的现实是,普遍的而非个别的失范行为使新闻业的公信力与公众形象正处在逐步下降之中,甚至有人评价说,如今的传媒业是“乱象丛生”、“一身顽疾”。此话虽有些偏颇,但却反映了当前新闻界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

传媒学者陈力丹教授曾归纳出我国传媒领域15种违反职业规范的行为:(1)编辑部与经营部混岗;(2)广告版与新闻版混淆(包括所谓“有偿新闻”);(3)新闻栏目拉企业赞助;(4)受贿无闻;(5)假新闻;(6)制造“媒介事件”;(7)免费接受被采访方的各种好处;(8)侵犯公民的隐私权;(9)侵犯当事者的著作权;(10)“媒介审判”;(11)介入式隐性采访和偷拍偷录;(12)拒绝更正与答辩;(13)恶炒明星绯闻和犯罪新闻;(14)无人性的冷漠新闻;(15)虚假广告和庸俗广告。

这些失范行为的产生,虽然有媒体体制转型、运作机制、利益驱动和媒介竞争加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但根本的原因还是新闻战线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缺失。那么。如何找回我们缺失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更好地规范新闻队伍的职业行为呢?当前全行业正在开展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是一剂有效的“治病良方”。而对新闻单位而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开展大范围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媒体还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职业规范。

首先,媒体自定规范有利于将新闻的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任何事物都有共性和个性特征。媒体有许多共同特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共同的任务和目标。但是,不同媒体有不同的个性特点。在职业道德建设中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着力点。比如,广播电视与网络在职业道德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就各不相同。即使同一种媒体。中央的和地方的,省里的和市县的,它们的个性特点也不尽相同。因此,开展大的教育活动,有利于解决媒体在职业道德建设中的共性问题,而媒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找问题,自查原因,自定规范。将任务和目标细化、量化。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解决媒体的个性问题,把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

其次,在实践中,新闻行业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职业规范来指导从业者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避免道德失衡、行为失范、新闻侵权等问题的产生。在已经制定的规则中,现有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和原则性,但其中的一些内容大而化之,难以落实到职业性的具体工作中。而《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广播影视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等,则侧重于“不得”,缺少“如何”。

再次,在执行层面,我国的体制造成了以行业团体为单位执行自律规范的模式效果不甚理想,较为可行的办法是以媒体为单位实现自律规范的执行和监督。@

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和新闻事业发展规律的职业规范,一直是新闻从业者的期许与呼唤,国内一些媒体已经先行一步。制定了自己的准则或规范,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给媒体以启示。

比如,《财经》杂志在制定自己的职业规范时,不仅借鉴了美国财经编辑记者协会发布的《财经编辑记者行为守则》,还根据国内的现实状况特剐是自身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补充规定。如“收到价值200元以上的赠品,如不便退回,交回单位行政部门,由单位登记收存。用于集体活动”,“从选题到发表,都是编辑和记者高度协调”等。通过限定礼品金额、高度集中发稿权等措施来遏制编辑、记者利用手中掌握的文字力量和版面空间进行“权力寻租”。

2006年1月。《南方周末》设立“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其职能是,对引发社会争议、引起读者投诉的报道,启动调查程序,比照《南方周末》的新闻职业规范标准,对报道操作的整个业务流程进行了解、核实,形成书面意见并在媒体上公布。以确保本单位新闻生产的客观、真实、公正。职业规范委员会针时2006年11月23日的“黄健翔专题”、2008年5月22日的《灾后北川残酷一面》进行的调查,在业内及受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体现了《南方周末》内部较为健全的职业规范和高度自律,也增强了《南方周末》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性、公信力。

《财经》和《南方周末》这两家媒体的案例说明,适用性强、具体明晰的内部职业规范可以强化员工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事业的良性发展。新闻单位完全可以参照有关新闻宣传的政策、法规、文件及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和行为准则等,根据自身所处的媒体环境和从实践中得来的媒体经验,着手制定本单位的职业规范。那么,这样的规范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如何制定,又怎样落实呢?

首先,媒体自定规范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新闻队伍的成长和媒体的发展,提高宣传质量和引导水平。因此,媒体自定规范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制定的一切措施要建立在有利于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基础之上,不能以惩代管、以罚代教。同时,自定规范要有利于媒体的健康、持续发展。

其次,规范的内容应包括职业意识、法律规范、操作规范、监督与处罚等。在职业意识方面。要把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等内容写入规范,作为指导思想,统领职业规范的全部。应该明确:我国的新闻事业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肩负着正确引导舆论的重任;新闻从业者拥有的采访权和报道权,是“权利”而非“权力”:客观、公正、真实是新闻工作者必须秉承的基本原则:记者首先是社会人,然后才是职业人,社会普遍道德高于新闻业道德等。在法律规范方面。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新闻传播法,有关新闻侵权的法律规定分散于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专门法之中。这些法律规定是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底线。把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收集整理,明确写入规范。制定操作规范时,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媒体道德失衡、行为失范、新闻侵权的表现,细化在采访报道、广告经营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并提出具体要求。

再次,规范的制定应坚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规范的制定要建立在各种意见的自由表达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要达成共识。只有这样,规范才可能起到它应有的约束作用。在制定过程中,可引入案例研究的方法:建立案例库。采集经典个案,组织专家和一线的新闻工作者进行分析解读。通过案例的开发和运用,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这种做法,可以让媒体自定的规范更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拿来为我所用。

最后,规范的实施监督要制定专门制度、设置专门机构。河南电视台的“节目集中审看”制度就很有典型意义。由台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和宣传部室、频道负责人组成的审看组,不定期抽调合内各频道的主要栏目进行集中审看。对导向性强、格调高雅、制作精良的节目予以褒扬,对出现低俗化倾向、有违职业道德、有违职业规范的节目进行批评,责令整改甚至撤播。而《深圳商报》的经验也值得借鉴。其具体做法是设立专门的机构,由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对记者的投诉、对报社的意见,逐条核查落实后形成报告,提交编委会。利用编前会的机会,报社领导讨论该报告,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如在版面上刊登更正声明、扣发当事人奖金等。

同时,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媒体自身和新闻从业者队伍也在不断变化,所以媒体自定规范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各项规范日渐完善、科学、管用。

实践证明,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新闻宣传队伍,靠他律更要靠自律。在现实条件下,首先在内部制定出可操作性强、清晰明确的职业规范准则,是媒体实现自律的基础。有了健全有效的新闻职业规范,从业者的行为就有了具体指导和参照,也有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所谓的“乱象”才能得到有效的最大程度的遏制,才能使我国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在新形势下得到发扬光大,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编校:杨彩霞

猜你喜欢
南方周末职业道德规范
来稿规范
来稿规范
PDCA法在除颤仪规范操作中的应用
来稿规范
一份来自南方周末的特别邀请
更多评论,请见南方周末APP
更多评论,请见南方周末APP
更多评论,请见南方周末APP
会计职业道德现状之我见
浅谈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