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 黎
实行人本管理 促进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
■柯 黎

非营利组织(no-profit organization) (简称NPO)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它是介于政府组织和营利机构之间的一切社会组织,又称为“第三部门”。它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愿性、公益性的特征。非营利组织作为社会三大部门(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之一,对于弥补政府和市场失效、契约失效和自愿失灵,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非营利组织中引进人本管理,对改善其人力资源状况,促进其组织的发展具有建设性的意义。
人本管理在实质上是指以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管理模式与管理制度。它是以人为核心,把人置于组织中最重要的资源地位,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组织的最终目标。人本管理的理论模式是:主客体目标协调——激励——权变领导——管理,即培训——塑造环境——文化整合——生活质量法——完成社会角色体系。
任何组织都是由人组成的,非营利组织也是如此。人既是管理的主体也是管理的客体,人是组织的第一资源,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因而实行人本管理是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对于扩大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实现非营利组织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实行人本管理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和竞争优势依赖于非营利组织自身拥有的特殊的资源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