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企业及其评估的逻辑视角

2009-04-13 02:38:22田波刘东旭孙哲
税务与经济 2009年2期

田 波 刘东旭 孙 哲

[摘要]创新型企业是以创新求生存求发展的企业。创新型企业的主要特征是已经具有且在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创新素质;具有完善的创新体系;以持续创新为手段,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新型企业评估可以从“创新型企业创新综合素质评估”、“创新绩效评估”、“素质一绩效协调性评估”三个逻辑视角,来反映企业创新程度。

[关键词]创新型企业;评估逻辑视角;企业创新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9339(2009)02—0057—05

一、创新型企业的内涵

对于什么是创新型企业,近年来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创新型企业的内涵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许多有意义的见解。但迄今仍未有一个得到公认的权威定义。管理大师德鲁克认为:创新型组织就是把创新精神制度化而创造出一种创新习惯。这些创新型组织作为一个组织来创新,即把一大群人组织起来从事持续而有生产性的创新,他们组织起来使“变革”成为“规范”。曼彻斯特商学院关于创新型企业的概念,根据其实际的含义,将之定义为:所谓创新型企业,是指那些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能够以不断的技术、管理、营销、执行等一系列创新行为,成功应对市场经济的机遇和挑战,获得持续性生存和发展的企业。陈春明、金大伟等认为,创新型企业是指以不断创新的观念和组织文化为指导,以良好的组织创新活动为支撑,以自主研发或消化、吸收、再创新为手段,以创新成果的转化利用为创新目标,以不断创新作为激发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的新型企业或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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