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创举,它对于端正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方向,化解农民“贷款难”问题,以及支持“三农”均发挥了积极作用。文章从浙江省的农村小额贷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并围绕寻求解决这方面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来展开,对浙江省的农村信贷体制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小额信贷 农村 信贷体制
作者简介:徐士杰(1986-),浙江省宁海县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金融系。
1999年末,为了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在农村信用社引入并大力推广了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在正式制度安排框架内引入了非正式金融的运做方式,将小额信贷推向了正规化的路径中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款贷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农村信用社适时开办小额信贷,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从2002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普遍推行农户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正以主力军的身份出现在小额信贷的舞台上。2006年,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变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此,有专家认为,这不仅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根本性政策突破,而且对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包含的一种思路,除了这些政治意义之外,在民间,那些“不合法”的小额信贷组织可能将会更实际的体会到一些“咸鱼翻身”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