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反海外腐败法》“例无虚发”

2009-05-13 09:00张光秦
凤凰周刊 2009年28期
关键词:洛克希德腐败

张光秦

美国司法部9月的一次例行记者招待会上多了一些并非座上常客的娱乐版记者。美国司法部正式起诉好莱坞知名电影制片人,曾担任南京大屠杀题材电影《南京浩劫》联合制片的杰拉德-格林及妻子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这对夫妇将面临至少10年的监禁处罚。

77岁的杰拉德被泰国政府告发为获得总计价值1350万美元的曼谷国际电影节合同,在2003—2006年间向泰国旅游局前局长Juthamas Siriwan行贿约180万美元。负责此案的美国司法部律师Bruce Searby称:“没有比这更加损害泰国人民利益的事情了。他们通过好莱坞套取泰国国库收入,然后把钱塞进以权谋私的政府官僚的口袋里。”

奥巴马新政府执政以来,明确把贯彻《反海外腐败法》列为美国司法部仅次于反恐议程的第二要务。杰拉德是美国自1977年《反海外腐败法》实施后首个落网的好莱坞大亨。这意味着在着手整顿医药和能源业后,财务混乱出了名的娱乐业将成为奥巴马政府的新目标。

杰拉德的代理律师Jerome Meoney事前就曾公开对媒体表示:“因《反海外腐败法》中招的客户,上诉只是例行程序。”“我只能希望厄运不要降临到其他的客户身上。”在美国司法界,《反海外腐败法》这部于1977年制定、旨在禁止公司贿赂外国官员和保持账目透明的法律,号称“例无虚发”,30余年来但凡涉案者,从未有人能全身而退。

“香蕉门”事件引发洪都拉斯政变

1975年,美国水果巨头奇基塔牌国际公司(Chiquita Brands International)总裁Eli M.Black手提文件箱,从位于纽约地标泛美航空大楼的A4层办公室窗口纵身跃下。他的自杀正式揭开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出台的序幕。

上世纪60年代越南战争爆发后,美国共和、民主两党的分歧开始具体表现为国会和白宫在政府拨款和竞选筹款问题上的博弈。1968年到1977年初,民主党人主导国会,白宫则由共和党人掌握。为阻止尼克松总统连任,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竞选筹款改革随之在民主党议员的大力推进下展开。1971年,美国会通过《联邦竞选法》,为符合资格的候选人设立公共竞选基金,次年又对筹款数额进一步限制,把每次选举中的独立开销限制在1000美元。

1974年“水门事件”爆发,尼克松被迫辞职。民主党人乘胜追击,要求国会筹款委员会对1972年总统竞选经费进行调查。他们称尼克松的竞选经费没有直接用于竞选,而是用来掩盖“水门事件”真相。筹款委员会发现,许多美国上市公司都存在违法的政治献金行为,并有相当部分的政治献金是提供给外国政要的。随后,美国上市公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受命对相关上市公司展开调查。

位于美国加州霍桑的诺思罗普联合公司总部大楼。

美国与南美鲜果贸易专家、新奥尔良大学教授Steve Striffler考证,奇基塔牌国际公司总裁Eli M.Black是畏罪自杀的。1974年,洪都拉斯政府宣布香蕉出口关税将从每箱25美分涨至50美分,而当时洪都拉斯是奇基塔牌国际公司在南美最重要的香蕉货源地。涨价将使公司每年增加750万美元的成本,Eli M.Black遂决定通过瑞士银行向时任洪都拉斯总统的Oswaldo Lopez Arellano行贿。

在支付250万美元后,奇基塔牌国际公司在洪都拉斯的香蕉出口关税重新降回每箱25美分。Eli M.Black授意财务在公司财报上作假,瞒报了贿赂金。证券交易委员会介入调查后,他还通过国会要员施压,要求委员会对其公司行贿不予公开。美国当时并没有对海外行贿的立法,但根据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规定,Eli M.Black早已身犯重罪。事败后,洪都拉斯随即发生政变,收受贿赂的Oswaldo LopezArellano被赶出总统府。

丑闻颠覆了近半打国家政权

然而,这还仅仅是美国公司海外行贿撼动国际政局的冰山一角。最终促使美国出于国家安全考量,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制订并通过防范外国官员腐败法案国家的,是军火巨头洛克希德公司(Lockheed)。

“当时越战即将结束,国防开支和军队声誉一道跌入谷底。公司从5年前的6000人裁剩1500人。还有两年任期的福特政府已经成为‘跛脚鸭。每提及新飞机订单,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Donald Rumsfeld)就装聋作哑,装作自己是助听器电池失灵的聋人。为增加在不确定生意环境下的成功概率,洛克希德公司决定铤而走险。“在我接替董事长职位前夕,公司爆出的一系列丑闻震惊世界,至少直接颠覆了近半打国家政权。”洛克希德公司原总工程师Ben Rich表示。

创建于1913年的洛克希德公司当时是美国第一大国防承包商,旗下的臭鼬工厂(Skunk Works)以研制隐形飞机和侦察机而闻名,产品包括F-117隐形战斗机等。1975年6月,诺思罗普联合公司(Northrop)执行主席向参议院全国公司调查委员会承认曾向多国政要提供非法资助,但同时辩称,他的公司仿效的是洛克希德航空公司的做法。

一个马蜂窝被捅开了:洛克希德公司高层承认为换取军用和民用飞机订单,10多年间向荷兰、日本、德国、意大利、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墨西哥、菲律宾等多国军政要员行贿数百万美元。这一丑闻的影响并不局限于美国国内,而是迅速波及国外政坛。

1976年2月,洛克西德公司副董事长Clarence Johnson证实,1972年曾前往东京向全日航空公司推销洛克希德的三星牌喷气机,并通过代理人红丸公司向日本政要行贿。洛克希德公司在东京的代理人告诉他,明智的办法是向政府的管事大臣行贿。他表示同意。日本方面最初决定购买的并不是洛克希德公司的飞机,但当公司拿出1.2亿日元后,全日航空公司的总裁立即通知洛克希德公司同意签订购买合同。

美国在海外的民主形象彻底被毁

1977年,美国国会调查委员会的结果公布以后,至少有14个日本政府高官被起诉受贿。自民党大佬、甫下野本打算“以退为进”静待时机的前首相田中角荣也牵涉其中。这桩丑闻与昭和电工事件、造船事件、里库路特事件并列日本战后四大丑闻事件,田中角荣此后只得改变政治路向,退居幕后做“影子国王”。

美国国会报告公之于世之后,荷兰女王的丈夫Bernhard亲王因涉嫌收受100万美元促成荷兰25架战斗机购买协议而辞去所有公职。大部分接受过代理人贿赂的意大利政府官员都丢了官。1969年,洛克希德公司为向意大利政府推销“大力神”运输机,在其后的两年中,他们花费200多万美元收买意大利空军将领、国防部长及政党和政府的主要官员。

34年前,Frederick Wade正是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公司海外行贿报告的主要作者之一。他执笔的调查报告是《反海外腐败法》立法的重要依据。据Frederick Wade回忆,截至1977年10月,超过400家美国公司承认曾经向外国官员、政治人物以及政党支付非法款项,其中117家是世界500强企业,贿赂金总和高达3亿美元。《反海外腐败法》的出台主要反映的是国会对美国公司打乱政府在全球重点地区外交战略布局的忧虑。

根据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会议记录,参议院对《反海外腐败法》议案提交的审议意见中有这样的句子:“企业的行贿行为动摇了日本政府的政治根基,为反对者离间美日同盟提供了武器。”“支付给意大利官员的酬劳损害了政府的支持率,不仅严重影响了美国对意大利一国的外交政策,而且影响了美国在地中海地区的战略,甚至影响了整个北约联盟。”而众议院的议员们则直接把海外反腐提到事关国家安全的高度,表示“美国在海外的民主形象彻底被毁了”。

立法旨在遏制商业贿赂蔓延

曾任美国国会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特别顾问的Jack A.Blum,对《反海外腐败法》颁布初期遇到的各方阻力仍记忆犹新。“我有—次刚见完指证牙买加总理Edward Seaga在英属开曼群岛存有秘密受贿账户的举报人,随即就接到Edward Seaga本人的咆哮电话。‘美国商人有什么能耐能损害我们国家的政权?!‘你们这是对牙买加主权的挑衅!”

然而,美国制订《反海外腐败法》的目的并不是为帮助外国政府惩治腐败官员,而是遏制商业贿赂在美国蔓延,保护美国自由市场竞争秩序。该法律不论结果,旨在禁止任何行贿企图,无论是打算利用外国官员的官方身份影响行为或决定,促使官员做或不做任何违反其法定义务的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还是诱导外国官员利用其影响力来影响任何行为或决定。

根据《反海外腐败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公司和其他商业实体,可处以最高200万美元的罚金;自然人则会被处以最高10万美元罚金和5年以下的监禁。而且,根据《选择性罚款法》的规定,罚金的数额可能会高出更多,实际罚金可能会是行贿所图谋利益的两倍以上。

这样严苛的法律,正是有赖美国政府机构国会、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中情局、税务局等机关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美国律师协会各司其职才能真正得以贯彻执行的。

三大专业组织为从业者角度出发,为法律可操作性贡献良多,数次将政府官僚机构的不合理方案驳回。1979年,证券交易委员会临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公司递交内部反腐败管理保证书,保证书内容包括内部财务管理文件和年度财报资料。然而律师协会下属的公司法与会计委员会代表跨国公司从业律师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论证,指其考虑不周,对公司账目无法体现的实际腐败行为估计不足。

犯案公司多主动自首

《反海外腐败法》颁布于1977年,至今已经32年,其间经过1988、1994、1998年三次修改。它在审计和会计及国际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1988修正案为修改幅度最大的一次。修正案正式要求美国总统采取行动,促成其他国家出台类似的海外反腐法,并扩大该法的适用对象。1994修正案调整了法律的个别词语;1998年修正案则将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大,把外国企业或自然人在美国境内实施的行为纳入管辖范围。

美国政府的执法力度对美国公司运行模式产生了影响,特别是安然事件之后,美国公司大都建立了近乎“洁癖”的内控机制,雇请专业顾问设计详尽的自查方案,严防员工或代理人支付不当款项。有报道指,近年来美国海外反腐涉及中国的案件中,近80%为美国公司自首。

这完全可能是经济成本的考虑。熟悉《反海外腐败法》的华盛顿顶级律师事务所WilmerHale合伙人Roger Witten认为:“《反海外腐败法》的调查异常漫长和昂贵,尤其是对正在向外扩张的企业,起步价是300万美元。你可能最终被认定无罪,但仍要付出1000万美元及声誉受损的代价。”“西门子案之后,这些费用会更高。”7月,德国西门子公司因涉嫌在全球各地向各国政府官员行贿的资金累计超过14亿美元,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交纳13.45亿美元罚金。

中情局监控120个涉嫌公司和个人

3个尼日利亚政府官员因为受贿获罪,行贿者是美国公司的法国办事处的职员,贿赂金则由该公司的葡萄牙分公司支付,为他们牵线的则是一间直布罗陀注册的公司和一个英国律师。这个涉及6个国家、三片大陆的商业腐败案件不过是2009年美国联邦调查局破解的一宗个案。

联邦调查局全球腐败调查科的警探Mendelssohn手下的人手已经从5人增至8人,他们目前正同时监控着遍布全球的超过120个涉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公司和个人。中情局在不少美国跨国公司都布置有乔装成文员监控商业腐败交易的便衣警察。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就长期为中情局密探的海外反腐调查提供身份掩护。

自《反海外腐败法》出台以来,中情局的角色就是美国公司的驻外刑警。1978年出台的美国对外情报行为条例规定情报人员必须随时向司法部长汇报任何人的可疑行为。情报人员应配合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有问题的海外支付行为。

然而情报人员也常因在海外购买情报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相关规定。《反海外腐败法》已经成为间谍战的常规战术。巴西、印度尼西亚政府都曾主动收集证据向美国商业部报案,举报以美国商人身份活动的中情局密探行贿。1995年,法国一次性驱逐5名美国情报人员,所用的借口也是协助法国公司贿赂巴西官员。

有意思的是,随着时过境迁,《反海外腐败法》也有了新用途。国际律师协会美国代表Daniel Brennan尝试利用《反海外腐败法》做慈善。他发起成立一个委托事务委员会,专门代理腐败行为受害国诉讼求偿。这个机构致力于为受害国争取赔偿金,提供社区发展顾问。

另一位美国顶尖律师Kent J.Schmidt则开始研究《反海外腐败法》对外国政府资本的定义拓展。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政府仍不许可外国资本,特别是外国政府资本直接控股。Kent认为《反海外腐败法》可能带来突破。

编辑 萧方 美编 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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