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红了》中“秀禾”称谓问题剖析

2009-05-13 08:34王松岩
现代语文 2009年11期

杜 芳 王松岩

摘 要:一个民族的语言中,称谓越丰富,越复杂,说明这个民族越注重区别人的身份与地位。《橘子红了》是一部中国传统文化气息很浓的电视剧,但却在人物称谓上出现了错误,使得整部剧的文化传统气息受到了影响。该剧中“秀禾”这一人物的称谓是错误的,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关键词:《橘子红了》 秀禾 称谓 妾 妻

《橘子红了》在中央电视台影视剧频道黄金时段热播之后,红透了中华大地。各地方电视台纷纷再播,观众热烈地讨论剧中人物,电视评论节目也曾争先恐后地纷纷推出系列配套节目,如《走进电视》《影视同期声》《影视俱乐部》等等,造成中华大地一片“橘子红”。正因为《橘子红了》产生了如此大的强势影响,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中的人物称谓进行理性的剖析。

一个民族的语言中,称谓越丰富,越复杂,说明这个民族越注重区别人的身份与地位。西方语言中的称谓非常简单,相比西方,汉语的称谓则非常丰富繁杂,因为中国是一个伦理色彩很浓的国家。上下尊卑有序,长幼泾渭分明,纲常规则,备受推崇。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家族的称谓系统是十分严格的。称谓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晶。清朝学者梁章钜《称谓录》[1]序云:“中国称谓,各有等差,不想假借。” 这句话的意思是地位尊崇表现在称呼上,是不能乱叫的。称谓代表该人物在家族中的地位。《橘子红了》是一部中国传统文化气息很浓的电视剧,深宅大院,仆佣甚众,服装用具,高贵精美,无不在强调传统力量之强大,但人物称谓错误这一硬伤使得整部剧的文化传统气息受到了影响。

一夫一妻制是新中国成立后才确定下来的,在这之前,男人一妻多妾是司空见惯的,但对妻妾的称谓一直都有严格的规定,是不能混淆或乱叫的。

容家是一户讲规矩要脸面的家族。“怎么把规矩都忘了!”是老爷常常挂在嘴边上的话。秀禾是容耀华的妻子为老爷娶的小妾,因此,她只能被称为“姨太太”“姨娘”“姨妈”“秀禾”“妾侍”“妾妇”,但绝不能被称为“太太”,将妾称为“三太太”也是不行的。

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2]中妾、妾侍、妾妇众多,却从未出现过称“太太”的情况。《红楼梦》中有大太太、二太太的称呼。可“大太太”是称呼贾母的大儿子贾赦的妻子邢氏的。“二太太”只是指贾母第二个儿子贾政之妻王氏。如《红楼梦》第四十六回《尴尬人难免尴尬事,鸳鸯女誓绝鸳鸯偶》中,丫鬟回“大太太,来了”,“大太太”指的是邢氏。又如,第七十一回《嫌隙人有心生嫌隙 鸳鸯女无意遇鸳鸯》中,邢夫人的仆人说:“老太太不喜欢太太,都是二太太和琏二奶奶挑唆的”,这里的“太太”并没有指向某位妾侍,“二太太”是指贾母第二个儿子贾政之妻王氏。

巴金先生《家》[3]的背景为民国时期,书中虽然有“大太太”“三太太”“四太太”“五太太”的称谓,可这些太太均指高家高老太爷的大儿子、三儿子、四儿子、五儿子的妻子,高老太爷及高家诸老爷的妾都无福分被称为“太太”。

据《汉语称谓大词典》[4]及《现代汉语词典》[5],“太太”易用来称呼:a.士大夫官吏的妻子;b.可称呼曾祖母、旧时仆人称女主人、称某人的妻子或丈夫对人称自己的妻子。但都没有提到可以称妾为太太。所以《红楼梦》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语 林黛玉俏语谑娇音》中贾政的小妾赵姨娘生的儿子贾环受莺儿抢白便言:“……你们都欺负我不是太太养的。”

《橘子红了》的时代背景是清末民初,秀禾应是“三姨太”而不应是“三太太”。同理,嫣红也是一样,她不是“二太太”,更不是“容太太”。所以容耀华的妻子无论如何也不应对嫣红说:“看在你做过容太太的份上……”因为她自己一直是容太太,所以嫣红根本没有机会作太太。而秀禾心里从未爱过老爷,对容耀华的妻子感恩待德,她不会、不能,更不愿做太太。

太太是家中的女主人,而姨太太在家中处于半奴才半主子的地位,因此宛晴称秀禾为“姨”是可以的,但耀辉称其为“三嫂”就贻笑大方了。

据《汉语称谓大辞典》载:“嫂,兄之妻,称为嫂。”并未言兄之妾。耀辉称秀禾为“三嫂”,从伦理学上抹杀了妻妾地位之差异,也抹杀了秀禾半奴才的地位,因而是不适当的。耀辉不应称其为“三嫂”,她只能被叫作“三姨娘”“三姨太”“秀禾”。剧情当然不能假设,但若假设能使混乱的事物更明晰的话,我们倒不妨假设一下,耀辉若有二哥、三哥,那么他又该怎样称呼二哥、三哥的妻子呢?答案不言自明。秀禾不是三太太,耀辉不能称其为三嫂。

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家庭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礼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分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妾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她生的儿子也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对于妾来说,只能把自己看作代替正妻生育的人。由于嫡庶之分十分严格,妾的地位低下,正妻去世后,必须再娶一个妻子,以至造成诸多弊端。

称谓虽小,但所反映了民族的文化底蕴,秀禾是妾不是妻,称谓决不可混淆。

注 释:

[1][清]梁章钜.王释非,许振轩点校.称谓录点校[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2][清]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3]巴金.家[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4]吉常宏.汉语称谓大词典[Z].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杜芳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116024;王松岩 大连外国语学院汉学院 11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