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与实践

2009-05-21 10:09:34陈万珊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7期

陈万珊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细化和补充了《劳动法》,极大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证。标志着我国的劳动立法进入到一个新的法治时代,标志着通过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的国家立法的实现。文章就贯彻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合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DF47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11-0087-02

我集团公司自《劳动法》颁布以来,就严格按照该法的指导精神进行具体的工作实践。由于我集团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的精神对所属单位的人员进行制度化的规范管理,在2005年度,获“全国和谐劳动关系”荣誉称号。

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我们始终做到事前预防大于事后弥补,主要强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用工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规范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无故辞退员工、不制定霸王条款、不拖欠劳动报酬、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招工、落实单项培训协议。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发现存在许多不足有待改进的地方,值得思考。

一、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或签更短的期限

这是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需要改进的一项大问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我集团公司许多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许多员工都是一年一签,甚至于有签半年,三个月的,甚至有些基层管理者在实施过程中刻意把签到一年期及以下期限合同的劳动者视为“零时工”,在薪酬福利方面与中、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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