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视角下服务型政府构建

2009-05-31 09:47陈伟伟
党政干部学刊 2009年5期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行政法对策

陈伟伟

摘要服务型政府是法治化政府、便民化政府、人性化政府和能力化政府。构建服务型政府应当采取各种行政法手段,主要包括继续加强依法行政、不断推行行政便民服务、大力提倡人性化执法和努力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等四个方面。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行政法;对策

中图分类号DF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5-0015-02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对于如何搞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进行了许多年的探索,并逐渐达成一种共识,即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因此,如何构建服务型政府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学者们积极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不同的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在此,笔者试图从行政法的视角研究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具体对策。

一、服务型政府是法治化政府,应继续加强依法行政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中国的法治进程不是社会演进型战略,而是政府推进型战略,即政府在整个法治进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政府带领整个国家迈向法治。因此,政府在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中国的法治化首先是政府自身的法治化,构建服务型政府首先要构建法治化政府,就是要将政府的一切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轨道,使政府的服务能够在规范、有序的程序下进行,给普通民众形成一种合理的预期,使普通民众能够根据各种法律法规,自如安排自己的行为活动,而不至于陷入违法的境地,进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法治化政府成为政府实现为民众服务的基本前提。

为此,政府应继续加强依法行政。199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开始正式实施依法行政。10年来,全国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与法治化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不相适应的地方,依法行政工作仍需继续加强。而且,2009年将正好是依法行政的第10个年头,届时全国各级政府将开展各种形式的10周年纪念活动,构建服务型政府、法治化政府正当借此良机大力推进。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为此,今年国务院出台了依法行政领域的第三个指导性文件《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市县两级政府是我国政府管理体系中的基础环节,处在政府工作的前线,处于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末端环节,市县政府的形象最能体现何为法治化政府、服务型政府。因此,必须将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大课题来加以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开展,来促进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二、服务型政府是便民化政府,应不断推行行政便民服务

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在于服务。服务的目标是便民,构建服务型政府就是构建便民化政府。其中便民的主体是政府,政府是“服务员”而不是“管理员”,政府不应高高在上,而应竭诚服务,政府得到的最大恩赐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政府能够给予人民的最大回报是为民服务;便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落实。因此,当前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不断探索和推行一系列行政便民服务措施,比较重要的、必须优先加以考虑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全国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方便了人民群众,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提升了行政机关的外在形象。我们应该在既有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方面继续缩减行政审批项目,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二是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构建服务型政府、便民化政府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保障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将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公布于众,各项工作流程、条件要求、工作部门、工作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全部公开,使人民群众一目了然、打消疑虑,让人民群众全面知悉政府的真实意图和工作方向,将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阳光操作,公开公正,促进行政权力的透明运行。

三、服务型政府是人性化政府。应大力提倡人性化执法

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向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以接受服务的人民群众达到满意为根本的服务宗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具体体现。同时,构建服务型政府,必须要在政府的主要工作执法中体现服务的功能,体现人性化的执法。人性化执法就是指执法人员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和考虑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现实关切,以实现理性和公正的执法活动。这就要求:

一方面,必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因为,执法是政府面貌的体现、政府形象的窗口。严格执法能够给予人民群众值得信任的感觉,可以促进对服务型政府的认同。

另一方面,更要注重人性化执法。一是不断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将自身的行政裁量权及时予以细化、量化,既便于执法机关操作,又便于相对人接受和认可。二是摆脱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处罚轻教育的执法习惯,应尽量少处罚、多教育,少治标、多治本,少人嘴、多人心,明确主次,分清主辅,树立初次不罚轻罚、再次重罚并罚的执法观念。

四、服务型政府是能力化政府,应努力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

服务型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最终还要靠公务员来完成,政府服务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公务员能力水平的高低,因此,从一定程度上看,服务型政府就是能力化政府,由高素质、高能力的公务员组成的政府。而高素质、高能力的重要体现便是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能力。具体来讲: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对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虽然各级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较过去明显提高,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学法工作抓得不紧,有些公务员认识还不到位。学法自觉性不高,严重影响了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以提高公务员依法为民服务的本领为要求,以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

二是要明确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点。应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制至上的三个至上的理念;有关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有关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有关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政为民、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识,确保公共权力依法行使、公开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有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定期考试制度,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公务员职务、级别、奖惩等的主要依据。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登记公告制度,将公务员学法实践如实登记,通过公告宣传典型、批评落后。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成为一种外在强制。

责任编辑宋桂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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