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要善于回应个人利益诉求

2016-12-23 18:38封红旗
人民论坛 2016年28期
关键词:社会管理服务型政府

封红旗

【摘要】创新社会管理务必要强化利益诉求的制度,在改革原有社会管理机制和方法的过程当中,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利益诉求进行差异化管理。在强化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的过程中,政府还应该培育、发展社会的自组织能力。

【关键词】社会管理 利益诉求 服务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当下中国社会已进入转型发展的变革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这一时期,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社会阶层收入差距扩大以及利益表达机制的不完善,利益博弈力量不对称等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其中社会利益是矛盾的核心与焦点。

利益诉求主体:法律意识培养与集体意识培育

作为利益诉求主体的公民,在现阶段虽然已经获得参与社会管理权利,国家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中,利益诉求渠道与社会组织也比较多,但矛盾冲突的双方博弈能力不对称,究其原因,矛盾中弱势群体没有借助合理、合法的渠道提出诉求。而造成这一现状是因为公民个人法律意识淡薄、民主参与意识薄弱、权利意识不清,参与能力不足、参与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等。

法律赋予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权利是平等,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培育公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引导和支持人们用法律理性地进行诉求表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社会管理中一直存在信访规模居高不下的困境,“信上不信下”甚至引发超级上访现象与日俱增,给普通百姓造成中央政府威信最高,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政府无威信而言。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问题近年来成为热点,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在拆迁征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普及法律法规与满足拆迁户利益诉求表达的基础上,探索出了“模拟补偿安置”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地拆迁办将住户状态分为9 类,抽取不低于 50家住户进行调档演算,模拟安置;并公开拆迁、补偿、安置等方案,做到信息的透明化同时也激发群众的参与度与支持。可见,依法办事、信息公开、普及法律、鼓励参与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举办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尤其在乡村建立法律援助站等形式推进法律进乡村,提高底层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群众的行为理性。

其次,要培养群众的集体意识,通过法治建设保障公民集体行动的合法化。个人力量是渺小的,尤其是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个体而言,他们自身博弈能力有限且掌握着相对有限的话语权与社会资源,在与企业乃至政府决策博弈过程中无法主动影响只有被动接受。政府通过合法、有效的组织形式与程序,帮助群众积聚集体与组织的力量,将个体利益诉求整合进群体利益诉求,才是提升弱势群体个人博弈能力的惟一可持续的途径。因此,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在有利于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在公民学法、懂法、用法的基础上,才能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沟通渠道。

利益诉求表达制度:构建差异化管理制度

信访规模居高不下除了反映出人们“信访不信法”的表面现象,同时也折射出我国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缺失或不完善随着党的建设的发展,近些年政府党的执政能力有明显提升,已设立一定数量与规模的利益表达诉求机制(信访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劳动仲裁制度等)、组织形式(工会、协会、行业等)以及渠道(市长信箱、热线、网络等)。但这些制度、组织以及渠道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使得利益个体或集体无法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此外,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也发生了变化,个人利益诉求正在从“底线型”利益诉求向“增长型”利益诉求转变。“底线型”利益是指国家法律明确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最低工资标准、工伤赔偿标准等;“增长型”利益是指自身利益诉求与企业增长或社会发展利益一致的要求,在这一方面国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面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创新社会管理务必要强化利益诉求的制度,在改革原有社会管理机制和方法的过程当中,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利益诉求进行差异化管理。针对“底线型”利益诉求,国家根据已有明确的法律给予保障,但依旧需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同时要拓宽多元化的沟通渠道,在保证正常渠道通畅的情况下,借助网络传播速度快、不受现实限制等优势,建立一个网络、信任与规则为要素的公共平台。针对“增长型”利益诉求,国家要积极承担起调节者的角色,这类利益诉求因其自身的变化性与个体差异性,国家管理部门不能强行的直接干预矛盾纠纷,唯有鼓励利益双方平等协商,各自用合法、合理、和平地方式解决矛盾,另外,国家相关部门应该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积极给予弱势一方以法律帮助,也对利益强势一方提出管理建议,这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发展的重要方向。笔者认为针对普遍的“增长型”利益诉求应该考虑用立法形式加以规范。

必须指出的是,在强化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制度建立的过程中,政府还应该要培育、发展社会的自组织能力。社会管理不应该是单个权力主导的过程,而是充分发挥社会自身的主体性,这才是社会管理的根本之处。

另一方面,创新社会管理还应该真正赋予工会、协会、行业等社会组织应有的权利,因为这些社会组织能将个人利益诉求组织起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传达给政府。通过完善已有诉求渠道,并进一步细化制度内外渠道,探索网络表达渠道与社会组织共同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效率化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尤其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利益诉求主体进行合法、合理、有效的的利益沟通。

利益诉求表达客体:建设服务型政府

社会管理基本任务就是要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冲突与矛盾,规范社会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益,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回应公民利益诉求等,在这些社会管理职能中,政府回应公民利益诉求是一项关乎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内容,也在整个社会管理的框架中居于起到提纲挈领的地位。但由于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政府回应公民利益诉求存在一些问题。也正是因为政府回应的不及时、懈怠等,才使得现阶段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频发,而且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方法有时也欠妥当,导致公民对政府缺乏信任,也严重损害法律的权威。

政府相关部门如何及时、有效地回应公民利益诉求,最根本的是要转变政府工作人员是“官大爷”的观念,在建构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应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政府各部门设立竞争、考核机制,建立一套指标体系,赋予各项指标相应的权重,绩效考核部门根据各诉求客体的工作,以此来改变政府部门回应不及时的现状,增强政府回应个人利益诉求的有效性。

政府购买服务是当前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政府购买服务即是将原本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事项转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在根据一定标准评估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支付服务费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政府购买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减轻政府压力,提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与效率的有效路径,社会组织的发展也仅仅是承接政府服务购买,并无法直接解决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存在利益分歧的问题。这就需要在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水平的同时,坚持依法治国,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公民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建立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公民个人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拓宽个人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提高投诉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自主性以及利益代表性,进而有效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作用。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目标在于维护社会有序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利益秩序化,而正是因为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分配格局的不完善,才导致社会利益诉求信访规模、突发群体事件的增加。应尝试提出创新社会管理的举措,提升诉求主体的法律意识、集体意识, 构建差异化管理制度,拓宽诉求渠道,以及加大力度构建服务型政府,及时回应诉求客体。

(作者为常州大学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张亚:《创新社会管理 破解征地拆迁信访难题》,《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2014年第2期。

责编/潘丽莉 宋睿宸(见习)

美编/于珊

猜你喜欢
社会管理服务型政府
对服务型政府绩效管理体制的解读
服务型政府视域下优化“三社联动”机制问题探讨
完善河北省“两个代办”制度的学理审思
探析行政法中怎样进行社会管理创新
行政法治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基层政府责任建设问题探讨
提升南昌市软实力研究
马克思的管理思想对加强中国社会管理的启示
互联网时代领导干部魅力如何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