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学珍
自2004年秋我市初中开始进行新一轮课程改革到如今已是第六个年头,在实施《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过程中,我们一些教师能够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在教学中充分运用《课标》的教学理念,为自己的课堂教学服务,中学语文的课堂教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学生的学习方式、态度、情感等也有了较大的变化。但我发现,一些教师并没有真正领会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实质,对《课标》的教学理念认识不够,造成误解。
误区一:认为传授基础知识不重要了
过去的语文教学,比较重视语文的知识传授,诸如标点符号、语法修辞、文体知识、文学常识等,而《课标》中对语文知识的要求和表述方面确有较大的变化。其指导思想是,学习语文知识是为了运用,应该促使知识向能力方面转化。有关语法知识和文学知识,《课标》不主张系统地讲授,各学段也都未提出具体的目标要求。于是,有些教师便认为对语文知识简单提一下即可,有的干脆就认为考试不考不用讲了。之所以有这种观点产生,其主要原因是对《课标》中的课程目标存在误解。
从表面上看,总目标没有体现知识技能教学的具体要求,其实,如果仔细分析,其表达更能体现知识技能目标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关于标点符号,《课标》中不仅把它当作一种知识,还把它当作理解内容、体会感情的一种手段。关于语法修辞知识,在《课标》的第三部分“教学实施建议”中强调:“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