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中拉贸易摩擦升温

2009-06-08 02:15岳云霞
进出口经理人 2009年5期
关键词:中拉拉美对华

岳云霞

中拉经济的高度互补性推动双边贸易不断攀升。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中拉贸易额已经由1978年的7.36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1433亿美元。其中,中国对拉美出口额从1.33亿美元增至515亿美元,增长387倍。中国对拉美出口增长的迅猛势头引起了拉美一些企业的担忧,从而促使其政府对我出口产品采取以反倾销为主的多种贸易救济措施。

贸易摩擦呈现单边化,扩大化和多元化

中拉贸易摩擦更多表现为拉美对中国出口商品的单方面贸易制裁。以传统“两反两保”贸易救济手段为例,截至2008年6月30日,中国共发起141项反倾销调查,其中仅有1项针对拉美国家,即对2004年对墨西哥乙醇胺进行的反倾销。与中国的做法迥然有异,拉美国家多年来持续对华发起多起反倾销、保障或特殊保障调查,甚至最终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性措施。

中拉贸易摩擦超越了双方的实际贸易水平。以反倾销为例,根据WTO的数据,1995-2008年6月30日间,全球对华反倾销的29个国家和地区中,拉美国家(阿根廷、墨西哥、秘鲁、巴西、委内瑞拉、哥伦比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智利和牙买加)占到总数的31%,同期全球对华反倾销立案总数640起,拉美国家立案162起,占总量的25,3%,全球最终对华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案件441起,其中拉美国家115起,占26.1%,这两个数据远大于近年来拉美在中国贸易总额和出口总额中5%和4%左右的比重。此外,拉美反倾销立案和采取措施中的涉华比例分别为20%和26.2%,均超出全球19.4%和20.9%的水平。显然,拉美对华反倾销的强度已经超出世界对华反倾销的平均强度。

中拉贸易摩擦涉及国家与商品范围日渐增多。中拉贸易摩擦涉及产品品种在不断增加。机电产品从过去的打火机等扩展到了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纺织贸易摩擦由棉涤纶布等延伸至各类产品,此外,水泥、文具、玩具以及有机化工产品等也成了被调查的热门产品。据中国商务部统计,目前受到中国与拉美贸易摩擦影响的商品,包括十几个大类7000多种。

拉美国家贸易救济措施由反倾销为主向多元化发展。随着中国入世后,WTO对“特殊保障措施”的确认,一些拉美国家开始采取这一新的贸易保护手段,如厄瓜多尔先后对纺织品和陶瓷制品发起特保调查。与此同时,保障措施也被更多的拉美国家所采用,如智利对奶制品、委内瑞拉对鞋类产品等的保障措施调查都涉及中国产品。除此之外,拉美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采取了海关估价、最低限价,以及出口认证等多种贸易救济手段。如从2004年6月3日起,哥伦比亚海关对来自除安第斯集团国家之外国家的进口袜子实施海关限价。可以看到,拉美国家对华贸易救济手段日趋多元化,对中国产品的出口限制更为隐形化。

大原因导致中拉贸易摩擦

中拉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力冲突是中拉贸易摩擦的根本原因。墨西哥是与中国产业竞争最为突出的拉美国家,其对华反倾销的目标主要是贱金属、电气设备及其零件,服装、车辆及其零附件和杂类制成品等中墨竞争冲突产品·巴西反倾销的重点是双方竞争的贱金属、鞋类和部分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等,阿根廷发起反倾销的产品多是中阿同具竞争力的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等产品;秘鲁对华反倾销的大宗商品集中在双方竞争优势都十分突出的服装产品上;哥伦比亚反倾销的焦点是纺织和服装类产品,这是其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中国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产品。

中拉贸易存在结构和流向的不平衡是中拉贸易摩擦的直接原因。中国对拉美国家的贸易逆差主要源自初级产品,但在工业制造品上却保持着顺差。与此同时,中国向拉美地区的出口在国家分布上相对均衡,但在出口数量和金额上有一定的集中性。以2007年为例,中国对拉美出口的515亿美元中,有74.3%流向了对华反倾销的9个国家。其中,除了牙买加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外,其余国家都属于中国在拉美十大市场国,仅前两位的墨西哥和巴西就占中国向拉美出口总额的44.9%。

中国企业经营行为的不规范是中拉贸易摩擦的重要诱因。中国企业主要依赖低价竞争的方式开拓国际市场,而拉美国家对进口的监管又没有完全到位,从而诱发某些中国出口企业低价报关、低开发票等非法贸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拉美国家对反倾销的发起。在反倾销调查开始后,由于拉美反倾销金额普遍偏小,又存在文化、语言、法律等方面的障碍,中国企业应诉率相对较低。

正视中拉贸易摩擦

适时调整中国对拉美的出口战略。在出口市场上,改变市场过于集中的状况,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拓拉美各国市场。在出口产品方面,要根据不同市场的竞争力情况,实施市场细分,如对墨西哥这样与中国存在较多竞争冲突的国家,应尽快实现出口产品的升级,加大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对阿根廷、巴西、委内瑞拉等与中国互补性超出竞争性的国家,应加强贸易的互补性,而对纺织品和服装等竞争性的产品应“以空间换时间”,适当放弃部分竞争性的市场;对中美洲和安第斯集团国家等工业技术相对落后,又以纺织业为潜力产业的国家,应减少在低附加值纺织品方面的正面冲突,将出口拓展至纺织品上游产业,开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在出口方式的升级方面,要将商品输出与资本输出相结合,利用拉美一些国家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在拉美投资设厂,然后生产出产品在当地销售;对于一些贸易摩擦中的焦点的产品,也可以利用拉美国家一体化程度较深的有利条件,实行产品生产的地理区域转移。

积极应对拉美反倾销申诉。对已发生反倾销案,中国企业个体应采取行动。一方面,企业应聘请经验丰富且了解拉美当地法规和中国国情的律师,争取得到拉美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协助与配合;另一方面,企业应在反倾销发起国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快速反应,慎重填写并递交调查表。通过上述做法,中国企业能够提高在反倾销调查中的主动性,规避因“缺席审判”产生的高反倾销税或消极应诉形象扩散引发反倾销扩散的连锁反应等不利后果。

规范中国企业的海外行为。一方面要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政府应以立法形式完善企业工资制度,规范企业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义务,适当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同时,应在出口产品价格中充分反应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成本和资源成本等,使产品价格真实反映生产的实际投入,规避浪费型和资源损耗性产品的出口扩大,迫使企业走技术型发展道路,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附加价值。另一方面则要树立中国企业在拉美市场的积极形象,企业应尽量避免以“市场侵略者”的角色在当地出现,可以通过加强对当地的技术援助和人员培训,雇佣东道国劳动力等手段,努力提高“本土化”程度,促进中国企业与当地经济的共同繁荣。除此之外,中国企业还应严格自律,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完善售后服务,规避在拉美市场中的短视行为。

采取更为灵活的中拉经贸合作方式。近年来,中国的金融机构通过政策性贷款,对中拉经贸合作给予大力支持。这一类合作方式将中拉企业和中国金融机构联系在一起,实现了中拉双赢效应。未来,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继续扩大对拉美的融资范围,支持其进口中方成套机械设备等高附加值产品,并且帮助其增加对华出口,从而为贸易摩擦的缓解提供出口。另外,中国金融机构还可以选择适当的拉美合作方,适时推出共同组建的联合投资公司,此类公司能沟通过担保、发债等多种方式大批吸纳外部资金,投资中拉关键行业和领域,满足双方发展的战略需要,提升中拉美经贸合作能力。

猜你喜欢
中拉拉美对华
Palabras claves de China
商务部:中方欢迎欧盟终止对华光伏双反措施
建立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拉美,热情奔放的神奇之地
走进拉美
《仪器分析》课程中拉曼光谱的开放实验设计与实践
欧盟对华反倾销现状、原因及我国对策
勃列日涅夫执政初期对华和解政策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