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本可更加“公道”

2009-06-28 11:08叶檀
凤凰周刊 2009年16期
关键词:贷款人公道银监会

叶檀

银监会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周期一再强调市场风险,似乎显得很突兀。有人认为是与宽松的货币政策唱对台戏。

其实银监会的做法是正确的,宽松的货币政策是一回事,严格的监管是另一回事,两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否则,在本轮宽松的货币政策之后,出现“一地鸡毛”的信贷坏账,银监会难逃失职之责。

另外,在目前一切经济政策以“保八”为重的情况下,银监会也不会公然与当下货币政策唱反调。未来中国的货币政策将追随宏观经济的步伐,用央行行长周小川先生5月115号在陆家嘴金融论坛上的说法,“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货币政策进行动态微调是可以的,需要走一步看一步”。换言之,只要宏观经济需要,就继续开闸。

“平衡”各方利益

越是处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周期,对于信贷的监管越是不可少。

5月18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今年第3号审计公告,首次公告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印证了人们对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存在漏洞的担忧。报告部分释疑了市场最关注的资金去向与效率问题,指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无法跟进。截zF2009年3月底,审计抽查显示,中央投资资金平均到位率为94%,但有的项目按工程进度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仅为48%。一些企业利用虚假贴现牟利。一些基层银行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一些企业利用虚假合同和发票办理票据贴现,部分贴现资金被存八银行牟取利差,而未注入到实体经济运行中。

由于审计署公告并未指出具体比例,无从得知有多少企业的信贷资金转变为银行存款和资本市场的净流入资金,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信贷大增与企业存款大增、信贷大增与股市楼市“小阳春”在时间上恰好吻合。这说明,有一些信貸资金成为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发泡剂,对于实体经济有多大的拉动作用,还有待观察。

笔者担心的倒不是银监会严控风险会减小信贷规模,而是担心银监会无法抵挡上下压力,对于监管“睁只眼闭只眼”,或者有选择地实行部分控制,使肥水流入自家田地。

以房贷为例,银监会主席刘日月康日前在《亚洲银行家》杂志第十届峰会上强调,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银监会继续要求商业银行控制房地产开发商贷款权重,严控二套房贷的有关措施,审慎推进资产证券化进程。但与止匕同时,各家银行早已放松了二套房贷。面对宏观经济”保八”和银行的赢利压力,银监会如何平衡各方利益?

事后“堵漏”

令人关注的是,银监会5月20号出台《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起草的还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加上去年12月发布的《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及《并购贷款管理指引》,形成对信贷风险的精细式监管。

但这系列文件出台之时,银行信贷高潮已经落幕,银行一年的信贷最低额度已经完成,竞争压力大大减轻,此时出台文件不是事先防控。而是事后堵漏。今年1到4月,新增贷款共计5.17万亿元,已完成全年信贷的最低目标,今后只要满足流动性所需即可,如果在一季度出台这样的文件,恐怕信贷数据的增量不会像现在这么恐怖。

支付与贷后管理环节的调整是《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办法》规定,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类,并提出具体操作要求。固定资产贷款中,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原则上要求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是指一家企业找银行贷款购买生产用的大型设备,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商业银行直接将贷款打到设备生产商的账上。

这当然可以防止企业挪用贷款混充资本金,甚至挪用贷款炒楼炒股,不过此举扩张了银行的权力而无端削减了企业的权利。企业贷款以后支付给银行利息,就有资金支配权,现在居然不能全部动用,企业除了不应继续支付其余部分的利息,还应该怀疑银行是否用这笔属于企业的钱进行短期借债谋利。

从理论上来说,银行根本不该贷巨款给资本金不足的企业。现在银监会的做法是给银行更多的权利,让它们在获得贷款业务的同时减少风险,这不是市场化的做法,而是垄断企业的霸道做法。银监会本可以更加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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