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巍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装备极其陈旧落后且建制上极不统一的民国海军,因自身的诸多弱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属舰只或被日军击沉,或自沉塞江,主力瓦解。部分官兵依托残剩的十几艘小型舰艇,以布雷战为主要战斗形式,配合陆军主力在长江上下顽强地与日军周旋,竭力保卫大后方腹地。其余上万名海军官兵及各海军军校师生只能分散布防于后方陆上,学非所用,郁愤难平。在这种情况下,民国海军系统的有识之士抓住美国为盟国提供战争物质的《租借法案》出台所提供的机遇,推动当时的中美两国政府达成美方向中方出让8艘军舰并代为培训接舰官兵的协议。其目的在于帮助中方迅速组建一支轻型海军实战力量,以便从美军手里接过太平洋区域航线的部分护航任务,配合盟军对日作战。可是,随着日寇于1945年8月宣布无条件投降,原拟参战之举就此打消。
1946年1月,国民党海军正式从美海军手中接收了“太康”、“太平”、“永胜”、“永顺”、“永宁”、“永定”、“永泰”和“永兴”8艘军舰。“太康”、“太平”乃是1450吨级护航驱逐舰,其余“永胜”等4艘为900吨级扫雷舰,“永泰”和“永兴”则是850吨级巡防炮艇。“太平”号原为DE47“德卡”号,其配备76毫米50倍口径高平两用炮3门、40毫米火炮及20毫米机关炮多门,以柴油内燃机驱动,总功率约2500千瓦,最高航速20节。该舰参与了收复南沙群岛主权的战斗,并配合国民党军队在华北、东北作战,参加过长江口封锁、海南岛防卫作战及撤退。
1949年大陆解放以后,国民党军队不甘心失败,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利用海上优势占据着东南沿海的大部分岛屿,长期从事破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