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洋 王玉震
成都公交“6·5”惨案骇人听闻。27人遇难,目前还有4名极危重伤员和14名危重伤员、54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不管是机械故障造成的自燃,还是有其他人为因素,都不能成为公交管理部门敷衍塞责的理由。在我看来,所有事故的发生都有管理者的责任。只不过重大事故未发生前,管理者总是自我感觉良好,总是在那里喋喋不休地为自己的所谓政绩评功摆好,总是大讲自己这里的百姓幸福指数如何超一流。而重大事故发生后,也总是例行公事地来一场安全大检查,走走形式,走走过场,并未从根本上做一些杜绝事故的变革。过不了多久,新的重大事故再次发生,一切还是循环往复的宿命怪圈。
一辆限客75人的车辆出事时塞了120人,这样严重的超载,公交企业知道不知道?当地交警知道不知道?地方政府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是失职,知道了不管更是失职,造成重大事故则是严重渎职。总之,管理者的责任是跑不了的。现在一些地方,没出事时恨不能屁大的事都有管理部门,真正出了事时居然找不到一个负责任的部门。难道说“6·5”惨案找到机械故障或人为因素,管理者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就能又一次逃脱吗?
汽车为什么设定限客人数,这个道理老百姓可以不懂,公交管理部门、交通安全部门和当地政府应当懂得。如果他们连这个基本道理都不懂,他们又凭什么存在?纳税人养着他们那么多人干什么?我用最善意的猜测推论,他们都完全懂得这个道理,就是不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