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 卓
山西省晋城市原北岩煤矿退休职工近日反映:美国亚美大陆煤炭有限公司仅投资3000万美元(即使按当时价格合人民币也只有两亿多元),就拥有了价值近百亿元人民币的国有煤矿一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和经营权,外方在与中方合作、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问题。尽管外资投资煤炭开采并不在绝对禁止之列,但是煤炭是一种不可再生能源,一定程度上关涉到国家经济安全,所以国家现在并不鼓励外资投资煤炭资源开采。也正因为如此,按照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从事煤炭开采,煤炭生产许可证应由国家级煤炭生产管理部门发放。但是有外资参与投资且控股的亚美大宁的许可证却是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发放的,这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是国家能源安全意识淡薄与缺失的体现。
亚美大陆煤炭仅投资3000万美元即拥有价值近百亿元人民币的国有煤矿的控股权和经营权;2007年12月,外方决定将持有的合作公司56%股权全部转让给亚美香港,变相出售我国矿产资源,获利近30亿元人民币。这些行为显然属于有意侵吞我国国有资产行为。煤炭开采利润丰厚,如果对内招商绝对不会引不来资。尽管引进内资也可能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但是由于相关企业与资金依然在国内,所以一旦发现存在侵吞国有资产行为,查处与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也相对容易。但是像亚美大陆煤炭这样侵吞我国国有资产行为,由于流失的国有资产一般会以现金方式注入国外,所以挽回国家所受损失极其困难,在有些情况下甚至说是没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