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重箱的处理及相关问题

2009-09-21 09:06:54周钺
集装箱化 2009年8期

周 钺

超期重箱指的是在目的港超过规定期限仍无人提取的装载货物的集装箱。超期重箱的产生导致集装箱被长期占用,给承运人造成巨大损失。

1超期重箱产生的原因

(1)发货人利用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装运废轮胎和废电器等废弃物品,谎报货物品名、件数,并虚拟目的港收货人,致使承运人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根本无法联系到提单上显示的收货人。

(2)发货人在集装箱中夹带香烟、酒类、刀具、仿冒商品及目的港禁止进口的食品等违禁或走私物品,并谎报货物品名、件数,导致货物运抵目的港后被当地海关查扣。在这种情况下,发货人无法收回货款,收货人也无法提货,目的港海关还将因此对承运人处以高额罚款,或限制承运人的船舶离港。

(3)船舶在运输途中发生可能影响集装箱内货物品质的意外事件,收货人担心货物质量下降而拒绝提货;或由于季节性货物抵达目的港时错过销售季节,收货人认为货物丧失商业价值而拒绝提货。

(4)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贸易政策或检验检疫制度发生变化,引起贸易纠纷,造成收货人无法查找货物或无法提货,最终导致货物长期无人提取。

(5)贸易合同中的买卖双方因货物质量、数量、包装、价格或信用证条款等发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为尽可能减少自身损失,买卖双方往往相互推诿责任,不向承运人明示何人何时提取货物,造成重箱超期堆存。

(6)收(发)货人涉案潜逃,致使货物到港后承运人无法联系到货方,造成已到港的集装箱长期无人提取,成为超期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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