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伟 曹彦杰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香港是一个历经风雨变迁之地。鸦片战争之后,香港成为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香港终于回归祖国。香港经历了许多重大政治事件,这对香港公民教育的演变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回归之后,香港政府所辖的教统局及相关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推进公民教育。同时,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大都会,香港的公民教育采纳了很多在国际上处于前沿的公民教育思想,在香港实践西方的公民教育理论。与内地比较而言,香港公民教育具有很多独特之处,例如,重视在学科中渗透公民教育,各种社会力量,如义工局、非政府组织、慈善团体等,都参与到公民教育行动之中。其中,重视公民的参与式学习,则是香港公民教育的突出特点,下文将集中围绕这一点展开论述。
一、殖民政府时期:推动学生课外活动与社会服务
1966年4月,香港发生反对天星小轮加价而引发的骚动事件,滋事者多数是青年学生,这充分反映了青年对社会的不满情绪。青年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重视。1967年9月初,教育司署便通告所有官立小学,每日应举行一节“德育训练”,其目的在教导青年学生在学校、家庭以及社会方面保持良好的态度,并帮助学生提高对个别问题的思辨能力。至此,香港开展公民教育的序幕正式揭开。
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初期,香港政府才开始提倡课外活动,尤其自1966、1967年骚乱后,港英政府积极介入,鼓励学校开办活动,甚至政府直接举办课外活动,以疏导青少年的情绪,达到社会控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