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驱逐意法奸商案始末

2009-09-30 08:53
文史精华 2009年9期
关键词:正太奸商石家庄

梁 勇

河北省省会石家庄,是因近代铁路兴建而崛起的一座城市。100多年前,在京汉铁路和正太铁路修建过程中,在石家庄村(今新华路东头路北)曾发生了一起驱逐意大利和法国奸商事件,不仅牵动了获鹿县、正定府和津海关道等各级衙门,而且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和慈禧太后的亲信、总理外务部事务的钦命全权大臣和硕庆亲王奕劻也卷进了这起涉外事件。该事件的全部案卷,现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外务部中德关系卷中。

正太铁路选择石家庄作为东端起点

光绪二十二年(1896)清政府接受湖广总督张之洞修筑铁路的建议,决定修建芦(沟桥)汉(口)铁路,沟通南北交通。并以该路为干线,邻省可修建支线与之衔接。山西巡抚胡聘之推崇张之洞“利用晋铁”的主张,于同年五月(公历6月)疏请创建太原至正定支路,同月二十八日(7月8日),得到光绪皇帝批准。

华俄道胜银行推荐法国工程师越黎来华测勘。光绪二十三年四月十六日(1897年5月17日)山西巡抚奏明测勘情况,提出向华俄道胜银行借款,六月初九日(7月8日)得旨照准。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初二(1898年5月21日)山西巡抚派山西商务局官绅曹中裕与华俄道胜银行代理人璞科第在北京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签订了《柳太合同》。约定:连接太原与正定的铁路由正定府南的柳林堡(今石家庄市桥东区太平河南岸的柳林铺)起至太原府止,计长500华里,工期3年,借款2500万法郎,年息6厘,25年本利还清。合同第四条规定了“铁路之宽窄,何处应设车站以及车站何处应大,何处应小,火车客货车辆之多少等事均由银行代为酌核”;第五条规定:“在此三十年借款未清限内,复有他人于柳林太原此路沿途左右各一百里之内,兴造铁轨路及各项机械运行之路,皆恐与此借款有碍,应由商务局禀明山西巡抚立案,概不准行。”同年冬,由法国钢铁厂实业团派工程师数人来华,经踏勘后,知工程繁难,建筑费极贵,遂定轨距为一米之窄轨。

柳太合同签订后,新任的山西巡抚毓贤根据范宗泽等人提出山西不宜修铁路的建议,向总理衙门请求暂行停办,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和团运动兴起,修路之事中辍。光绪二十八年五月(1902年6月)华俄道胜银行璞科第以前约为据,催促开办。山西巡抚岑春煊据此上奏,并请将柳太铁路归并铁路总公司办理。而当时,芦汉铁路已经修到正定以南,跨过滹沱河和太平河,通到石家庄村以东。

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初六日(1902年9月7日),外务部和路矿大臣奉旨研究后复奏,按照原订合同,由原来的商借商款改为官借商款交芦汉铁路负责办理。并责令芦汉铁路总公司事务大臣盛宣怀,按照芦汉铁路办法与俄商妥订详细合同。奏摺呈上后,朱批依议。

盛宣怀奉命主办后,与华俄道胜银行驻上海总办佛威郎谈判,双方拟定了《正太铁路借款合同》28款和《正太铁路行车合同》10款。光绪二十八年九月十四日(1902年10月15日),中国督办铁路总公司大臣盛宣怀同华俄道胜银行驻中国总办佛威郎,在上海签订合同。约定“1902年中国国家铁路五厘借款”,借款总数4000万法郎,年息5厘,“三年之内全路告竣”。合同规定:借款时“按九折付价”,以虚数计息;自发售债票之“第十年分二十年匀还”;“1911年以后,中国无论何时,可将借款全数还清,所有合同,即时作废”;另“按所付利息之数,酬以费用,每百之二毫半,即每万法郎给以二十五法郎”作为对银行的“酬金”,借款之本息除由“中国国家以所有之进款担保”外,并将“正太铁路作为头等担保”。在行政上,华俄道胜银行拥有用人、管理、购料等一切权利。总工程司总管一切,由“华俄道胜银行遴聘‘所需的中国人员,或办工程、或免他项差使,统归‘总工程司差遣”;中国督办大臣“可以派员到路工之处,委以全权,代办一切事宜”。正太路所用之材料和行车料件设备,“皆归华俄道胜银行代为订购”;并规定了一切定购材料进口,并所经中国地方均准免完税厘。

1903年2月正太铁路准备动工时,细查一切计划,才发现法国人要采用窄轨。清朝政府官员当即提出反对。而璞科第以正太路地势险阻,工程艰巨为借口,坚持采用窄轨;外务部、盛宣怀以正太为芦汉分支,要“一气衔接”,坚持非修宽轨不可。经法国总工程司实地勘测后提出,若修宽轨需再追借1亿法郎。而华俄道胜银行此时又故意不允再加借款,双方相持达一年之久。最后,清政府让步。法国总工程司挨士巴尼为了进一步减少费用,决定将正太铁路的起点从柳林堡南移到枕头(振头)站(即今石家庄站)。

1904年2月,日俄战争爆发,俄国战败。华俄道胜银行作为俄国银行,无力承担贷款,决定将正太路借款合同让给法国巴黎银行公司承办,正太铁路债权遂为法国所有。

光绪三十年四月(1904年5月),线路陆续分段施工,1907年竣工停车。

意法奸商欺凌石家庄村民,激起国人公愤

对于中国古代与近代的分界,都是按照1840年鸦片战争来划分,因为从此中国从封建专制社会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但对石家庄来说,1840年半殖民地的冲击波还没有蔓延到这里,真定府所属州县以及石家庄市的母体——石家庄村的政权和社会体制,与1840年前没有任何改变,仍是清代封建专制社会的继续。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进程晚了几十年。1898年德国贵族后裔汉纳根与清朝官僚资本创办井陉煤矿,标志着半殖民地阴影向石家庄渗透。1900年英法联军侵略正定、获鹿(今鹿泉市),进军井陉和娘子关的战争,使殖民主义深刻影响到石家庄这一地区。而且从此,法国殖民者控制了正太铁路,一批欧洲传教士和商民进入石家庄,并依仗列强的势力,欺压石家庄人民,这才是石家庄进入近代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界限。

1904年,随着正太铁路开始兴建,石家庄村东成为正太铁路车站和总机厂(今石家庄车辆厂前身)的庞大建设工地,由于大批外国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者进入,一些欧洲商人也接踵而来。其中意大利的佛尔内洛(又名无鲁)、法国商人郎风、菲利普地、尼格拉等人,不顾中国政府关于“洋商不准在内地非通商口岸开设货栈”的章法,擅自在石家庄村租占民房,开设洋酒店,高价出售洋酒洋货。

据清朝档案记载:当时,法国人郎风和菲利普地合伙租用石家庄村东头万丰栈东邻于姓房屋,向东开门,出售洋酒并卖外国零星食品。“雇用小洋人六名,男四女二,中国苦力三名。(光绪)三十年九月开张”。

理格洋行的法国人尼各拉租用石家庄村东路南一户六七间房舍,开办洋酒店,“翻译陈先生外,苦力四名”。

意大利人佛尔内洛在石家庄村前街租用“殷姓房屋十三间开办洋酒店,房租每月二十七块,雇用中国苦力三名”。

在石家庄村北头西胡同于姓一家西屋3间,由法国人白老永贩卖洋酒,经常行走于石家庄村和内丘之间。

石家庄村南,于姓一家西屋3间,也有法国人开办洋酒店。以上洋酒店均在光绪三十年(1904)开张。

一些华人也效仿这些洋人,开办洋货铺。譬如石家庄村东路北正定人开办恒德信洋货铺,门面3间;南宫人在石家庄大街(今新开路一线)路南开办合成洋货铺,门面3间,都是出售洋酒面包零星商品。

这些开办洋酒店的老外进入石家庄,倚仗帝国主义列强的势力,根本不把中国人民的尊严放在眼里。他们在石家庄和正太铁路工地屡生事端,欺凌中国劳工。1905年农历四月。当地村民向法国商人郎风索要账款,郎风无礼抵赖,还蛮横地剪掉债主的发辫,对其进行侮辱。此后不久,意大利奸商佛尔内洛又寻衅闹事,将邻居洗衣馆一位伙计的头部殴打致伤。当年五月,佛尔内洛又借口怀疑一位当地雇工蔡小(元村人)“私自进入其室行窃”,当众将蔡小捆绑吊打,折磨致伤。

这些外国奸商欺凌中国人民的罪行,激起了石家庄村民和正太铁路员工的极大愤慨。因当时的石家庄村隶属于正定府获鹿县留营乡管辖,所以当地民众向获鹿县和正定府衙门提出控告,要求惩办欺凌国人的奸商,维护民族尊严。

拘捕意大利奸商,引发外交争端

获鹿人民1900年曾参加了抗击德法联军入侵的斗争,对西方列强怀有刻骨的民族仇恨。获鹿县衙门接到乡民控告,非常气愤。五月下旬,派出巡察将蛮横无理的意大利奸商佛尔内洛拘捕,并抄没其酒店百余件货物押送天津。津海关道官员梁敦彦受理此案后,派员对佛尔内洛的罪行进行了调查,随即呈文给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袁世凯。

1905年五月三十日,清朝外务部照会意大利驻天津总领事教司第,要求意大利查禁石家庄和正太铁路沿线的洋商酒店货栈,严惩殴打中国村民的佛尔内洛等奸商。

意大利驻天津领事教司第和意大利驻清全权大臣世职巴,无视事实真相,强词夺理,公然袒护佛尔内洛的罪刑。还蛮横向清政府外务部施加压力,要求对佛尔内洛所受“伤害”给予赔偿。1906年农历三月二十五日,意大利公使世职巴给大清钦命总理外务部事务庆亲王奕劻的照会中,声称:佛尔内洛在石家庄“夜间有贼进屋,经佛尔内洛将贼殴打。因此,中国官员将佛尔内洛控于意国驻津领事。遂经意国官员将佛尔内洛传案审讯,前已判断罪名。因中国官员乘便将佛尔内洛住房擅开,所有货物家具等物均给移运天津”。并指责“中国官有违例自开住房、擅移货物之咎”。颠倒是非,还提出无理要求:“佛尔内洛所被损害,中国从公应出赔偿之款。”

日益腐败的清政府唯恐洋人再生事端,竟不顾国家尊严,同意向佛尔内洛支付赔偿。意大利公使变本加厉,要求奕劻“转饬天津官员向意国领事馆妥商,以践前言”。要求天津官员向佛尔内洛支付赔偿之款。

中国地方官员据理力争,袁世凯、奕劻妥协媚洋

意大利公使混淆是非的照会,激起中国人民、真定府获鹿县和正太铁路官员的极大义愤。津海关道梁敦彦、正定知府江槐序和正太铁路工程局海关道台潘志俊,深入调查佛尔内洛在华的种种劣行,用大量确凿的事实历数佛尔内洛在湖北孝感和正太铁路井陉南横口盐工部等处,强买强卖、为非作歹、殴打华工、陷害华人的累累罪行,强烈要求清政府取缔石家庄非法洋酒店,惩办打人凶手。但由于庆亲王奕劻已经对意方的无理要求给予妥协,所以,地方官员围绕查封佛尔内洛酒店财产是否合法的问题,进一步与意方交涉。

代理津海关道蔡绍基在呈送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袁世凯的官文中指出:“佛尔内洛在该处(石家庄)开店,显悖约章(石家庄不是对外通商口岸),……地方官员应有查拿封禁之权。亦不得谓为擅进。断无予以酬金以为弥补之理。”还提醒袁世凯等朝廷高官,“若洋人因违约犯罪,受累中国官员予以酬金,此端一开,流弊将何所止?”

一个国家如果地方官员因为惩治犯罪的洋人,反而要支付赔偿酬金,国之尊严何在?民之安危何在?

尽管石家庄人民义愤填膺,尽管地方官员和正太铁路员工同仇敌忾,但身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袁世凯和钦命总理各国事务的庆亲王奕劻,唯恐佛尔内洛事件引发外交纠纷和战争,不敢向意大利公使陈述案件真相和佛尔内洛的累累罪刑。致使意大利公使得寸进尺,要求清政府“折价赔偿佛尔内洛货物”价值“九千零二十三元六角五分”。在帝国主义威胁面前,袁世凯不顾国格人格,竟答应赔偿要求,还恭请“公证人”对佛尔内洛货物“损失”进行所谓“公正估价”,最后向殴打中国人的凶手佛尔内洛支付“赔偿损失”4927?郾85元。

根据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领事裁判权”,清政府对在华行凶的罪犯佛尔内洛无权判决,只能交给意大利领事“审理”。而意方不顾中国人民和津海关道、正太铁路的强烈要求,只是象征性地将佛尔内洛在天津“拘留”45天(实际上在领事馆休养),便放至青岛,继续为非作歹。

但是,根据石家庄人民和正太铁路广大工人的强烈要求,获鹿县、正定府和正太铁路局多次上诉。袁世凯见众怒难平,才照会意大利和法国领事馆,要求封禁意、法商人在石家庄和正太铁路开办的洋酒店。最后,获鹿县地方巡警再三催促,意大利和法国的奸商才在石家庄人民和正太铁路工人的诅咒声中灰溜溜地撤离了。

石家庄和正太铁路驱逐洋商案已经过去百年了,但这段历史昭示了一个永恒的道理:落后就没有尊严,弱国无外交。

我们反对闭关锁国,需要对外开放,但必须在维护民族尊严和国民人权的基础上开放。我们欢迎所有与我们和睦相处、平等贸易的外国人,但绝不容忍为非作歹的外国刁民和奸商欺凌我们的人民。我们应该树立平等的开放观,树立维护民族尊严的开放观。对于任何敢于无视中国人权、损害中国人民尊严和安宁的外国恶棍,必须坚决给予惩治。

责任编辑 齐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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