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基本学术规范的建立与人才培养

2009-10-10 05:27
艺术百家 2009年5期
关键词:专业术语核心概念建立

邢 莉

摘 要:中国艺术学学科研究生培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论文选题所面临的困境,其内容主要是指艺术学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的选题在内容上难以区别于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等其他二级学科。造成艺术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困境乃至艺术学人才培养整体困境的一个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原因,是我国艺术学人才培养、尤其是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所必备的学科内部规范的缺失。

关键词:艺术学;学术规范;建立;人才培养;核心概念;专业术语

中图分类号:J02文献标识码:A

中国艺术学研究生培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论文选题所面临的困境。所谓“困境”主要是指艺术学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的选题在内容上难以区别于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等其他二级学科。对于艺术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这一困境,部分学者不仅已经予以关注,而且还试图找出造成困境的原因。尽管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们在论文选题困境上的认识是一致的,但他们对于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的看法却不尽相同。例如,艺术学界著名学者东南大学教授凌继尧先生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艺术学研究生选择美术学、音乐学或设计艺术学的内容作为学位论文的论题,是因为把“艺术研究”等同于“艺术学研究”;①上海大学金冠军等人认为,之所以出现“学位论文的选题多集中于对门类艺术的研究”等现象,主要是由于“学科设置的矛盾性和名称指涉的混乱性”、“学科点申报的利益分配制约”、“学科基础薄弱,师资支撑缺乏”和“艺术学研究对象含糊不清”这四个原因②;而东南大学刘道广教授是从完备的人才培养层次来找原因,认为艺术学人才培养只有硕士、博士学位而无学士学位的设置,使得硕博研究生缺少了其主要的生源,而美术学等其他二级学科则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它们基本都有着理论本科专业。③本文无意就这些观点和见解正确与否进行评判,而是要提出另一种观点,即造成艺术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困境乃至艺术学人才培养整体困境的一个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原因,是我国艺术学人才培养、尤其是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所必备的学科内部基本规范的缺失。

一、艺术学学科人才培养与学科内部规范之间的关系

中国艺术学学科人才培养经历了一个奇特的开端。所谓“奇特开端”,指的是在我国艺术学“落户”国家学科目录与高等院校艺术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几乎是同一时间,严格地说是后者在前。但这里更多、更重要的是指,较大规模的艺术学研究生教育是在该学科内部基本规范尚未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开始的。正如某些学者所指出的,在我国二级学科艺术学出现在《目录》中,并不是因为它在客观上已经具有丰硕的理论成果,也并不是它已经形成了独立的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相反的似乎是为了促进这一学科的成熟(发展)而预先在“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目录”上安上“户口”,使之“合法化(这也是一个‘中国特色)”。④

虽然以综合性研究为宗旨的艺术学是在1997年进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目录》的,但它在我国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则始于1996年,1998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这意味着我国艺术学的学科的独立是以其人才培养为标志的,学科建设与该学科人才培养几乎是同步的,更确切地说,艺术学作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的建设是随着该学科人才培养而展开。换言之,在我国,独立后的艺术学从一开始就与美术学、音乐学、设计学等其他艺术类二级学科一样,不仅担负着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的任务,同时也承担着学科人才培养的任务,所不同的是它目前只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而无本科生培养计划。一个学科的独立与其各层次人才(学士、硕士、博士)的培养同时开始原本是不矛盾的,但二者的这种一致性必须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上,那就是这个学科本身已基本成熟。

虽然我们习惯上总是将教学与研究相提并论,但是二者之间的区别则是实质性的。学术探索和理论研究是一个学科成熟的保证和必经之路,而对于该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来说、尤其是对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教学来说,则必须是以相对成熟、规范的学科知识为基础的。而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学科的大规模或较大规模的人才培养、尤其是该学科本科生和硕士生的教学必定是以这一学科的相对成熟为前提的,否则,有效的教学活动将难以组织和进行。到目前为止,我国拥有艺术学二级学科的博士授予权的单位和机构的总数是6家,拥有二级学科艺术学硕士点的单位和机构已超过40家,按博士点和硕士点的数量统计,在名列一级学科艺术学下的八个二级学科中艺术学已位列第三,仅次于设计学和美术学。⑤而根据我国学位点增设每两年进行一次的惯例,艺术学的博硕培养点数量将会进一步地上升,尤其是艺术学硕士点呈加速度发展的态势已十分明显,而艺术学专业的研究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基本呈逐年增长态势。那么,这些数据和发展趋势是否意味着或证明我国艺术学学科本身已经是一个相对成熟和规范的学科?当然,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了解成熟和规范学科的基本条件或衡量标准是什么?尤其是,对于该学科的人才培养来说,其基本和充分的条件是哪些?⑥

近年来,关于“学科”及“规范学科”一直是西方学术界的一个热点话题。关于“学科”一词并无完全一致的定义,学者们对此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对于西方学者大卫•沙姆韦(David R.Shumway)和埃伦•梅瑟-达维多(Ellen Messer-Davidow)关于“称一个研究范围为一门‘学科即是说它并非只是依赖教条而立,其权威性并非源自一人或一派,而是基于普遍接受的方法和真理”这一观点,应该是没有什么疑义的。⑦至于“成熟学科”或“规范学科”的定义,尽管学者们的衡量标准和基本条件不尽相同且各有侧重,但概括起来不外是这样一些方面:1、拥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研究和教师队伍;2、建立相应的学科研究和教学机构;3、创办若干个高质量的专业学术期刊;4、有相当数量的、能说明该研究领域学术水平的经典文献和研究成果;5、建立全国和地区性的专业学会和学术团体组织;6、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本学科专业的专题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7、建立学科内部相对稳定的学术规范,诸如共同认可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专业术语、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等;8、广泛参与同学科的国际学术交流,并能产生较大的国际性反响。⑧

就某一学科人才培养的教学而言,其中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响应的教学机构无疑是必要条件,但它们并没有构成学科教学的充分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第4和第7这两个条件,即“有相当数量的、能说明该研究领域学术水平的经典文献和研究成果”和“建立学科内部相对稳定的学术规范,诸如共同认可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专业术语、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等”,才能基本保证学科教育和教学的顺利进行与开展。至于建立全国和地区性的专业学会和学术团体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本学科专业的专题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广泛参与同学科的国际学术交流等等,它们的主要功能和作用是促进学科的成熟和规范,因此只是间接地有助于学科教育和人才培养。由此可见,第4和第7不仅是衡量一个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准,它们同时也是该学科人才培养、尤其是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充分条件,其中“建立学科内部相对稳定的学术规范,诸如共同认可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专业术语、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等”可以说是基础的基础。那么,我们的艺术学是否已具备了这些充分条件?鉴于篇幅的限制,这里仅就艺术学学科内部规范之一,即基本形成共识的核心概念及专业术语,展开讨论。

二、众说纷纭的“艺术学”概念

尽管到目前为止,我国学术界并没有就艺术学学科的专业术语问题展开必要的讨论并形成基本共识,但对于“艺术学”是该学科的一个核心概念应该是不存在任何争议的。然而,对于艺术学专业的研究生来说,恐怕没有比这一概念更混乱、更让他们困惑的学科专业术语或关键词了。更有甚者,这一专业术语的混乱从开始到现在都未得到澄清,而且还有越来越乱的趋势。因为,随着涉足该领域人员的增多,对于“艺术学”的新的认识和理解也不断增多。我们无论是上网输入“艺术学”进行检索,还是参加冠以“艺术学”各种研讨或专题会议、还是翻阅各种冠以“艺术学”名称的文集和刊登在各种期刊杂志上的艺术学方面的论文,都不可能得到内涵和外延基本一致的“艺术学”概念,以致每每会使人产生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大家都在谈“艺术学”,可是谈的都是各自所理解的、所知道的、所认识的、甚至是所坚持和以为的“艺术学”。概括地说,“艺术学”这一概念在用法上的混乱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型:一、相同称谓,不同内涵;二、相同内涵,不同称谓;三、指称相同,但对象不尽相同。

第一种类型,所谓“相同称谓,不同内涵”,是指用“艺术学”来指称内涵完全不同的对象。一级学科艺术学与二级学科艺术学的同名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一级学科艺术学与二级学科艺术学是两个不同分类体系,前者属于更大范围的知识体系,而后者则是这一知识体系下的一个学科体系,但是它们都被称作“艺术学”。更为麻烦的是,我们总是能在包括年会在内的各种级别的艺术学学科会议上、在包括年会会议论文集在内的冠以“艺术学”名称的各种出版物中,看到一级学科艺术学的“身影”(与会者或作者所讨论的主要话题是一级学科艺术学的升级和独立及其重大意义)。一方面是由于两者同名,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们这种如此频繁“同台出现”的“形影不离”关系,再加上两者之一形式的唯一区别——“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不时的被略去,所以一级学科艺术学与二级学科艺术学之间的混淆不清也就在所难免了。

第二种类型,所谓“同一概念,不同称谓”的意思是,指称的同一对象“艺术学”,但却用不同的称谓来表述。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在表述中国现阶段二级学科艺术学时,常常用“一般艺术学”、“普通艺术学”、“艺术科学”、“基础艺术学”、“中国艺术学”甚至是“艺术学学”等随意取代或任意互换使用(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将作进一步讨论)。

关于第三类型,即所谓指称相同,但对象不尽相同,主要是指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艺术学”、大致始于20世纪30的苏联“艺术学”、⑨日本“艺术学”、中国早期艺术学、台湾“艺术学”、⑩中国当代艺术学等,它们不仅产生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不同的时代或时期,更重要的是在产生背景、目的宗旨、结构体系等方面均有着较大的差异。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建立艺术学与当代中国建立艺术学的背景、初衷、体系结构为例。首先是两者的背景、初衷和目标不同。概括地说,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特别是到20世纪之交,德国的一些美学家们发现美学作为艺术哲学,不仅是名不副实,而且更是力不从心。所谓名不副实,是因为美学自诞生之日起就既没有把艺术作为唯一或主要研究对象,也没有对它展开全面而系统的研究。所谓力不从心,是指美学关于艺术的本质是美的定论,使之面对当时的艺术实践活动、非欧洲国家和地区的艺术作品显得极其没有说服力,甚至完全失效。正如玛克斯•德索所指出的,“美学并没有包罗一切我们总称为艺术的那些人类创作活动的内容与目标”。B11德索还进一步指出,“从认识论的角度去考虑这些学科的设想、方法和目标,研究艺术的性质与价值,以及作品的客观性,似乎是普通艺术学的任务。……”。因此他认为,“普通艺术科学的责任是在一切方面为伟大的艺术活动做出公正的评判”。B12而我国20世纪90年代建立艺术学的背景、原因和目的,则主要是由于“迄今为止,我国的艺术研究一直停留在分类地进行,缺乏整体的宏构”,因为在我国担任这种整体研究的学科或专业(如美学和文艺学等)长期以来主要进行的都是文学研究,而艺术要进入人文学科、特别是要提升它在国家学科目录中的地位,理论研究上没有更大的提炼和概括是不可能。现代艺术学就是在音乐、美术、戏剧(戏曲)、电影(电视)、舞蹈等门类艺术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整体、宏观和全面研究,在探讨艺术共性和一般规律的同时,展现出中国艺术的特色(关于什么是中国艺术学的特色以及这一特色形成的基础及途径本身就是一些悬而未决、有待讨论的重要问题,需要另撰专文论述)。其次是研究对象、范围及体系结构不同。尽管德国的艺术学(kunstwissensahaft)针对传统美学的弊端或不足要对艺术展开全面的研究,但是就其研究范围而言,显然要比我国现阶段艺术学的研究范围要小的多。关于这一点,把德国kunstwissensahaft的研究对象或体系结构与张道一或易中天先生等学者的体系结构作一比较便可得到证实,前者大致相当于我们的“艺术原理”。

除了上述三种情况之外,还有一种现象容易使学生对“艺术学”这一概念产生困惑,那就是学者们对于艺术学这一学科性质的不同认识与解释。具体地说,就是把艺术学理解为其他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甚至是一门课程。例如,有人认为“艺术学”与艺术哲学极其相似,很难加以区别,B13有人把“艺术学”与“艺术学学”随意地互换使用,B14也有人觉得“艺术学”就是艺术理论或文艺学,B15还有人把“艺术学”与“艺术学概论”(实际上就是“艺术概论”)混为一谈。甚至在有些人的笔下“艺术学”即指所有关于艺术的研究等等。有人谈“艺术学”实际上整个是在谈“当代中国艺术学”,并将“艺术学”与“一般艺术学”或“普通艺术学”,甚至是“艺术学原理”混为一谈B16;有人说“艺术学”在当代西方没有对应概念及学科,有人则说西方当代的“美术史/艺术史”学科就相当于我国现阶段的“艺术学”学科B17等等。真可以用“众说纷纭”来一言以蔽之。

对于艺术学人才培养来说,必须要使学生们了解艺术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遗憾地是,我们的研究生无论是在参加各种艺术学学术会议还是阅读相关文献资料时,对于“艺术学”这一概念不但没能逐步清晰,反而更加糊涂了。鉴于此,学术界至少应该就“艺术学”概念的如下几个方面集中展开讨论,并尽快达成基本共识。

首先,一级学科艺术学与二级学科艺术学概念的模糊与混乱。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弄清楚,这些混乱是怎么造成的以及应如何解决?为什么两者总是放在一起讨论?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等等。关于艺术学的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概念混为一谈的原因,一般都认为是学科同名,即两个级别不同且又是隶属关系的学科的名称相同又都叫“艺术学”。例如张法先生指出一级学科艺术学下面还有一个二级学科艺术学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无论二级学科叫艺术学有多少理由,在一个有层次的目录中,上层与下层同名是目录学的大忌,造成运用上的不便:都讲艺术学,却不知道你说的是一级学科还是二级学科”。因此他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改换二级学科的名称,最好是改成“艺术理论”。B18还有学者则提议改成“艺术学学”。B19但是,彭吉象先生却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案,就是将一级学科艺术学尽快升格为艺术门类,与文学并列。B20

实际上,学科同名导致混乱只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常常被人们所忽视,那就是如前所述,在各种冠以“艺术学”二级学科学术会议、学术刊物等场合中两者总是“形影不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把两者放在一起讨论,即便是同名也不会造成混乱。追根溯源,两者之所以从一开始就天然地被“绑在”了一起,主要是因为:1、二级学科艺术学学科地位的确立和建设与一级学科的“独立与升级”运动基本上是同一时间开始的;2、一些学者坚信一级学科的“独立与升级”对二级学科来说意义重大。因此,要解决两个不同概念“艺术学”混淆不清、产生误解的问题,除了讨论改换以及怎样改换二级学科的名称之外,还应该讨论层次不同、性质不同、主旨(关于一级学科艺术学人们所谈论最多的主题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艺术学要从一级学科提升为学科门类,途径有两条,一是脱离文学门类,另起炉灶,与其平起平坐;二是“反客为主”,与文学调换位置)不同的两个学科有无必要总是“绑在一起”?特别是要论证,一级学科艺术学的“独立”与“升级”对于二级学科艺术学的意义和影响究竟是什么?换言之,二级学科艺术学的成熟与否是不是真的取决于一级学科艺术学的独立与升级?

第二,艺术学(二级学科)、一般艺术学、普通艺术学、基础艺术学和艺术科学等,是同一个概念吗?能否任意互用或替代?为什么?对于同样是对艺术进行一种整体、宏观和全面研究的人文学科或领域,但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由于背景、宗旨及学科体系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我们在具体地描述、论述或提及它们的时候,用语是否应该有所区别?例如,对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艺术学(Kunstwissenschaft德文)、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苏联艺术学(Цскусствoвeдeниe俄文)、20世纪的日本艺术学(艺术学,日语),我们是否要使用不同的概念性术语,以示它们之间的不同与区别?例如,可以用“一般艺术学”(“艺术科学”)、苏联艺术学、日本艺术学和台湾艺术学这样的术语来表达,而对于马采和宗白华等前辈的艺术学成就,必要的时候是否在“艺术学”前面冠以“中国早期”以区别西方传统艺术学与中国当代艺术学?

第三,中国艺术学与艺术学是否是一个概念?如何理解中国艺术学这一概念?如何理解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学或艺术学的中国特色?中国艺术学的特色具体是指哪些方面?具体体现方法和途径是什么?我们究竟使用什么样的术语才能使我国现阶段的艺术学与上述各种不同的艺术学区别开来呢?

第四,西方当代有无与我国现阶段艺术学完全对应的概念和学科?如果有,是什么?是否如张法先生所说的那样,中国作为二级学科的“艺术学”,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都被称作“艺术史”?艺术哲学是否就是艺术学?为什么?如果没有完全对应的概念及学科,是否就等于说当代西方不存在相同性质的艺术研究和学科呢?

至于将艺术学与文艺理论、艺术学概论或艺术的研究混为一谈,实际上是不应该的,也是没有理由的。因为,长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实质就是文学理论,加之我国的美学也是以文学为主要研究对象,以致使综合、宏观和整体层面的艺术研究长期阙如,而这正是促使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艺术学学科独立的一个主要原因。

所以,艺术学怎么可能是实质为文学理论的文艺理论呢?艺术概论与艺术学不是一个概念,道理则非常简单,即前者只是一门通论性质的课程而非一个学科。至于说艺术学是艺术研究虽然并不能算错,但是相对于艺术创作而言的,相对艺术实践,所有的艺术研究都是理论性质的;由于研究角度和方面的不同,理论又有类别和层次之分,绘画技法、美术史、音乐家传记等都是;从层次上说,艺术学属于最高一级的艺术研究。

所以艺术研究是一个大的概念,它包括艺术学,但不等于艺术学。

三、莫衷一是的学科专业术语

艺术学体系的建构和确立同样是艺术学学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纵观我国艺术学框架结构和理论体系方面的研究,真可谓有多少研究者就有多少个艺术学体系,其中马采先生的“(一般)艺术学体系”、B21吴火先生的艺术学体系B22李心峰先生“关于艺术学内部构架”的四种构想、B23张道一先生的“艺术学体系”、B24刘纲纪先生的“基础艺术学体系”、B25易中天的“艺术学的学科体系”、 B26刘道广的“艺术学框架”、B27彭吉象的“艺术学体系”、B28王志敏的“艺术学体系”、B29易存国的“艺术学体系”、B30陈旭光的“艺术体系构架”四种B31等等具有一定代表性。然而,在研读这些体系结构时,理论家们在建构各自艺术学体系过程中所使用的一些术语使我们产生了很大的困惑。具体地说就是,他们在核心概念、关键术语的使用上随意性很强,笔下一些称谓和名称完全相同但其含义却不尽相同,但在使用过程中却又不作任何说明或界定。这一问题在“一般艺术学”、“原艺术学”、“应用艺术学”、“艺术分类学”、“艺术学原理”、“艺术社会学”、“艺术交叉学科”、“跨学科艺术研究”、“边缘艺术学科”等术语的运用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一般艺术学”严格地说来源于德国,是kunstwissenschaft的汉语译名(也有译成“艺术科学”、“普通艺术学”或“基础艺术学”的)。就学科级别而言,相当于我国现阶段的二级学科艺术学。在我国“一般艺术学”(“艺术科学”、“普通艺术学”或“基础艺术学)概念的运用最早可以追溯到马采和宗白华。我国现阶段艺术学学者/研究者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使用这一概念,一是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艺术学的译介或描述,如《美学与一般艺术学》(德索,1906年)、《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杂志》……;二是当人们用“艺术学”来指称一级学科时,常常用“一般艺术学”或“基础艺术学”和“普通艺术学”来指称二级学科艺术学。B32然而,我们却在上述艺术学体系中发现了与这两种情况完全无关的“一般艺术学”或“普通艺术学”概念和术语。例如,易中天先生的艺术学学科体系是由艺术论、艺术史和艺术学边缘学科群三大部分构成的,其中艺术论是“艺术学的核心部分……从教学和科研的角度讲,它又可分为三个层次,即艺术概论(又称普通艺术学)、艺术原理(又称一般艺术学)和艺术哲学(又称元艺术学)”。B33在这里,我们看到不仅“普通艺术学”等同于非学科的课程“艺术概论”、而且“一般艺术学”也即“艺术原理”,顺势推导下去“普通艺术学”与“一般艺术学”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又如刘道广先生提出的艺术学学科体系是由一般艺术学、应用艺术学和交叉艺术学三个大类构成的,其中一般艺术学包括艺术史(艺术思想史、艺术断代史、艺术通史和艺术史料史)和艺术理论(艺术原理、艺术批评和艺术辩证)。 B34这样一来,“一般艺术学”不仅变成了一个分支学科,而且其所指涉的内容与约定俗成的“一般艺术学”概念也有了很大的不同。陈旭光先生共建构了四个艺术学体系。其中第一种艺术学体系是由艺术理论(艺术哲学、艺术美学、一般[普通]艺术学)、艺术批评(艺术批评学、美术批评学、音乐批评学、舞蹈批评学、电影[或影视]批评学……)和艺术史(美术史、音乐史、舞蹈史、电影史、文学史……)三大部分构成;第二种艺术学体系包括一般艺术学(艺术哲学、艺术美学、艺术原理)、新兴交叉艺术学(艺术文化学、艺术生理学、艺术符号学、艺术语言学、艺术系统论、艺术控制论、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艺术生态学……)和特殊艺术学(门类艺术学[戏剧学、美术学、音乐学、电影学、戏曲学、舞蹈学……]门类艺术史[美术史、音乐史、电影史、戏剧史……])三大分支学科。B35于是,在字面上,我们看到在第一个艺术学体系中“一般(普通)艺术学”再次降格,成为“艺术学”的分支学科“艺术理论”中更低一级的分支学科;而在陈先生的第二个体系中,一般艺术学不仅取代艺术理论成为“艺术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并于交叉学科相提并论,而且这个“艺术学”体系中竟然还包括“特殊艺术学”,实在是匪夷所思。

“元艺术学”是我国现阶段艺术学体系中出现的一个颇为新颖的概念,在艺术研究领域并不常见,我们只在上述易中天、李心峰和易存国三位学者的艺术学体系中见到这一概念。但是三人对这一概念的认识却是大相径庭。易中天先生认为“元艺术学”就是艺术哲学。他说,所谓“元”,也就是本原、根本。这样一种艺术学,当然已不再是对艺术的一般性研究,而是对其进行高度的哲学概括。它研究的不再是艺术学中的一般问题,而是核心问题。这就是,艺术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文明,作为人对世界的一种掌握,它得以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它发生、发展、运动、变化的根本规律又是什么?因此,艺术哲学的主要内容也就是两个:艺术本体论和艺术辩证法。B36李心峰先生在其《艺术学的构想》一文中共构思了四种艺术学体系,元艺术学概念出现在他的第二个体系中,即艺术学是由元艺术学、艺术原理和应用艺术学三大部分组成。B37但李心峰先生则认为“元艺术学,简单地说就是艺术学学,即关于艺术学本身的理论研究”。“元艺术学”属于艺术原理范畴,是“一个专门反思、探索艺术学自身的对象、方法、范围、体系结构等问题的学科”。B38他还进一步指出,“作为对于艺术学的‘研究的、‘元研究,实际上可以区别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对于艺术学研究的一般的反思;比如,思考艺术学的学科结构,探讨艺术学过去走过的道路的得与失以及未来可能的走向;考察艺术学在整个学科系统中的地位、定位以及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思考艺术学有什么用处,为什么要进行艺术学的研究,等等。另一个层次是对于艺术学自觉的、更为系统的“元科学”的研究,即进行“元艺术学”的学科建设。B39在易存国博士的有关艺术学文章中,“元艺术学”一词出现了两次,他在《艺术学学科建设发展论纲》一文的附件中表示,“一般艺术学(二级学科或称作‘元艺术学、‘艺术学学),B40但在《从所“非”看艺术学之所“是”》中他又把“元艺术学”说成是艺术学的研究主题之一。这样一来,他的“元艺术学”的内涵不仅与上述两位先生所指涉对象截然不同,就连他的“元艺术学”概念本身也是不统一的。B41

“艺术分类学”在艺术学体系中并不鲜见,它是艺术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毋庸质疑的,但它同样也是一个使我们感到十分困惑的概念。不过,与上述学者们笔下使我们感到困惑的那些术语或概念不同,主要不在于他们用同一个术语或概念指称内涵完全不同的对象,或者是在指称同一个对象时用完全不同的术语或概念,而在于艺术分类与艺术分类学之间的关系,即它们是否是同一个概念。分类学最初仅仅是一个生物学概念,意指研究生物分类的方法和原理,后来对生物学以外的其他学科产生了重大影响。分类和分类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类学上建立在人类对客观事物进行分类的经验和知识的基础之上,是一门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学问,分类则是一种不太具有系统性的认识客观事物的手段。前者是一种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后者却只是一种具体的实践行为。艺术分类学是研究艺术分类的方法和原理的一门学问。B42凌继尧先生在《艺术分类研究》一文中说过这样一番话:“对艺术分类的历史回顾和我国研究现状的分析,促使我们思考这样一些问题:对艺术进行分类是否可能?如果可能的话,应该怎样对艺术进行分类?也就是说,艺术分类的标准和原则是什么?而在若干标准和原则中,哪种是首要的?应该从哪些层次和水准对艺术进行划分?其中哪种层次和水准的划分是最基本的划分?最后,艺术分类的目的是什么”。B43这一系列的问号显然就是万书元博士所指出的艺术分类学要探讨的问题,尽管凌先生并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

然而,我们发现,出现在我国各种艺术学体系及其他著述中的“艺术分类学”(也有学者使用“艺术分类研究”、“艺术分类原则”或“艺术体系学”),其性质主要是“艺术分类”而非“艺术分类学”。例如,我国早期艺术学先驱者马采先生,认为艺术学是由艺术体系学、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和艺术哲学等构成的一个整体,其中艺术体系学就是以艺术种类的发生、各种艺术的特征、异同和亲属关系等为主要研究对象,B44而这更多是属于一种具体的实践行为而非科学的原则和方法。在张道一先生的艺术学体系经纬说中,“艺术分类学”被明确地列于其“经线”范围内,但从他关于艺术分类学是“包括艺术形态的研究和艺术语言的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对艺术进行分类,既展现出艺术的多样性,又可以看出艺术的系统性”B45的解释来看,张道一先生的“艺术分类学”应该是“艺术分类”。又如在刘纲纪先生的艺术学体系中,艺术分类学即艺术体系学,他特地说明“这个词借用自德索,指的是对艺术的各个门类的划分以及这些门类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研究。B46但是整个说明告诉我们,若根据上述艺术分类学定义,他的艺术体系学其实也非完全意义上的艺术分类学,因为它首先是艺术分类。而刘道广在对其艺术学学科体系中的“艺术分类学”进行具体阐述时说:“分类学是现代学术研究的一个前提,最早成熟于生物学,也是今天科学研究的绕不过去的方面。艺术的分类过去曾在艺术概论中有所提及,……。艺术分类如同把艺术现象分明性质和门户,如前述,艺术门类虽多,但某些艺术门类之间的关系仍存在着或稍密或稍疏的情况艺术分类学”。B47因此他所说的“艺术学分类”实际上就是艺术分类。但更使人感到困惑不解的是他将“艺术系统调研分析法研究”和“艺术系统专业发展研究”作为艺术分类学的具体内容的作法,但他并没有就用艺术分类学来指称内涵完全不同的对象的这种作法进行任何说明或解释。只有在易中天先生的艺术学体系中,艺术分类和艺术分类学是两个概念,同属于“艺术论”的研究范畴,但他并没有就两者的区别加以具体的说明。B48

于是,关于这个问题,学者们至少要对这样几个方面展开讨论并形成基本共识:艺术分类与艺术分类学究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还是同一个概念?如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两者之间的区别与关系是什么?两者是否都属于二级学科艺术学的范畴?

“应用艺术学”应该说是艺术学体系中不多见的一个概念。在这里之所以选择这一术语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是从“应用艺术学”极容易使人联想起艺术领域中常见的“应用艺术”一词,但从各自所指涉对象来看两者毫无关系;其次是该术语使用者们本身所各自指涉的对象完全不同。例如,李心峰研究员的第一个艺术学体系是由元艺术学、艺术原理和应用艺术学三大部分构成的,其中应用艺术学具体包括的内容是艺术史和艺术批评。B49而我们看到在刘道广教授的艺术学体系中同样出现了“应用艺术学”概念,但它所指涉的具体内容是艺术经济学(艺术市场学、艺术品经纪人研究)、艺术教育学(艺术心理学、艺术教育法研究)和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史、艺术设计概论)三个部分。B50其中除了艺术设计学的艺术设计史与李心峰先生应用艺术学中的艺术史有部分内容重叠之外,两者几乎没有多少相同的地方。

“艺术原理”是艺术学体系中既重要又不甚明了的一个概念。首先是同一内容但用语不一,即用“艺术学原理”、“艺术理论”等概念与其互用。例如,李心峰先生认为艺术理论是艺术原理的不同称谓,而易中天先生也认为艺术原理、艺术学原理、艺术理论和艺术论是同一对象的不同称谓。其次是对象不同但都用“艺术原理”来表示。如彭吉象先生说,我们这里所讲的艺术学是涵盖所有具体艺术种类的普通艺术学和一般艺术学,或者称为艺术原理。这里所列举的只是艺术学众多学科术语与关键词中的部分内容,当然,对于所列举的、或尚未列举出来的这类概念术语使用随意的作法,人们也许会说,此“一般艺术学”非彼“一般艺术学”、此“元艺术学”非彼“元艺术学”、此“应用艺术学”非彼“应用艺术学”……等等,但是,按照一般的学术规范,对于已经基本形成共识、约定俗成、长期沿用的术语概念的名称一般不能随意挪用,如果出于某种特别的需要,必须有所说明和交代。而上面所列举的名称完全一样而具体所指却大相径庭的概念和术语,既看不出非用不可的特别需要,也没有任何说明。而这种随意性的运用概念术语的行为,势必给艺术学人才培养造成极大的混乱和障碍。

李泽厚先生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针对我国当时“美学热”这一现象背后所隐藏的严重学术问题曾说过这样一番话:现在有许多爱好美学的青年人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冥思苦想,创造庞大的体系,可是连基本的美学知识也没有。因此,他们的体系或文章经常是空中楼阁,缺乏学术价值。B51联系到现在的艺术学学科建设,我们现在培养的艺术学人才当中,无疑也会有一些人加入这一“学科体系的建构”行列中,如果我们到现在都没有就这一学科体系中的专业术语或概念指称问题形成基本共识,那么他们未来的研究工作很可能就是在继续制造“垃圾”和混乱。

四、结语

上面所讨论的内容已足以说明我国艺术学学科内部规范的现状。其实,与上述我国艺术学研究生教育相关的那些数字、发展速度及趋势形成巨大反差的是,艺术学人才培养本身显然并没有取得相应成就。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最能体现和证明艺术学人才培养质量和成就的两个方面来考察:一、考察硕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二是考察硕博研究生毕业后的学术研究方向和领域。如果说关于第二个方面的考察目前尚未见有专论问世的话,那么第一个方面已经引起相当程度的关注。艺术学的学科教育与人才培养是否必须以其学科的成熟和规范为前提的?如果是这样,我国现阶段的艺术学人才培养应该怎样进行?

但从上述我国艺术学研究现状来看,不仅没有就学科研究对象和范围形成共识,就连“艺术学”这一概念本身的认识和理解都存在着诸多的分歧,更谈不上形成独特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和高水平的经典文献了。面对这样的艺术学学科现状,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的设置、课程设置以及教什么、怎样教等等,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而对于艺术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和教育来说,这些都是至关重要和不可或缺的。艺术学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已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正视的问题。回首我国近十年的艺术学研究生教育结果,就博士层面来说,有两个情况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第一是作为中国第一所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学博士授予权的东南大学,其博士论文选题绝大多数都没有超出二级门类(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等)的范围;第二是其毕业生目前从事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学研究的人员几乎没有。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除了极个别的部门和机构之外,高等院校的艺术学研究生培养从指导教师到课程设置和论文选题,基本上都是没有突破二级门类的范围,这一专业的学生从入学一直到毕业都不知道艺术学为何物的大有人在。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无疑不是单一的,但该学科本身的不成熟应该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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