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与法律

2009-11-23 02:46
作文大王·中高年级 2009年10期
关键词:彭宇医疗费老爷爷

张 杨

今天下午的作文课上,老师给我们介绍了去年网上讨论得很激烈的“彭宇案”及其他相关的报道。事情大概是这样的:2006年11月20日,在南京一个公共汽车站,彭宇好心地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她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是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就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他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经过审理,法院作出判决,彭宇被判赔4万多元。理由是“彭宇自认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了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所以彭宇应该给予赔偿。

听完介绍,我觉得彭宇是无辜的,他做好事不求回报。没得到感谢却还要赔好几万元钱,真是让人叹息呀!只是我不明白,徐老太太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拉着彭宇赔医疗费呢?她不是“理由充分、证据确凿”吗?为什么要向彭宇借那二百元的医疗费,并要写借条,事后却说是彭宇的预先赔偿呢?为什么等知道要花费巨额医疗费用时,才一口咬定彭宇是撞倒她的人?当法院判决彭宇败诉,要向徐老太太赔偿时,为什么依据的不是证据而是推理呢?

人们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可我觉得法律有时是有漏洞的!还记得在电视上看到的一则新闻:一位记者调查某地的“人造鸡蛋”事件,因为这些“人造鸡蛋”根本没什么营养,而且专家提醒,长期食用可能会让人痴呆。在调查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根本不理睬,他们说,鸡蛋都是真的,哪里会有假的?况且才多少钱一个?没必要操这份闲心!记者又去采访某位领导。并问:“您说什么鸡蛋才是真鸡蛋?什么鸡蛋才是假鸡蛋?”这位领导回答说:“法律上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记者又问了一位老百姓。这位老百姓回答说:“从鸡肚子里生出来的就是真鸡蛋,不是从鸡肚子里生出来的就是假鸡蛋。”瞧。这不是明摆着的问题吗?这些管理者只不过是找个漏洞糊弄别人。

老师读的另一个相关报道发生在“彭宇案”之后。一位南京的老爷爷下车时摔倒在地上,乘客们看着他都不敢上前搀扶。老爷爷于是大喊:“你们放心吧,这是我自己摔倒的,不关你们的事!”之后,他就昏了过去。乘客们这才赶忙上前七手八脚地把老人扶起,并拨打了110,要把老人送往医院。半路上,老人苏醒过来,说:“我是低血糖,不必去医院,回家吃点糖水就好了。我理解你们当时不敢救我的心情。”于是。民警们把老人送到了家中。

从这件事可以知道,人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可能会遭到损害,而放弃去帮助别人。就像上面说的老爷爷,如果一摔倒就昏过去了,来不及说那句话,那他岂不是要失去生命吗?

而现在那些不完善的法律。为什么总能让像徐老太太那样自私的人钻到空子呢?就没办法让法律始终站在正义一边吗?

啊,做好人有时真难!希望人们不要因为好人难做就袖手旁观,那样我们迟早会害了自己。

祝愿普天下的好人都会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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