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2009-12-18 09:25孙玉香
财经界·下旬刊 2009年6期
关键词:管理中心公积金住房

孙玉香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研究现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缺陷,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防范从组织机构、管理模式、监督三方面进行了体系设计。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模式监督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从事的存、贷业务虽然是金融业务,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是金融机构,在风险防范方面没有金融机构完善,而且从业人员也缺乏防范风险的能力。住房公积金运作的基本要求是安全性,使风险管理成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随着住房公积金筹集规模越来越大和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的延长。它带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风险和潜在风险也在积聚,对住房公积金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住房公积金相关理论回顾

1、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偿还等各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2、住房公积金风险的特殊性

基于以上对住房公积金的特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特殊性总结出住房公积金风险具有以下特殊性:

(1)存、贷不同步带来的风险。住房公积金的筹集和使用政策性强,住房公积金的筹集和使用不同步,相对比例呈现贷款前少后多的趋势。

(2)单一用途带来的高风险。按照《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有剩余还可以购买国债。而不像一般银行可以把资金多方投向,既能分散风险,又能获取较高的利润。

(3)低偿债能力带来的高风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决定了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中、低收入职工为发放对象,一般情况下,贷款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越低,风险越大。

(4)个人贷款超长期限带来的高风险。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由于他们偿债能力弱,为了提高他们购买自住住房的能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常采用延长还款期限的方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可达30年。而期限越长,风险当然越大。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风险分析

1、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不顺

国务院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并必须核算到每个单位和每位职工。为每单位和每位职工设置个人明细账,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居主体地位,既是住房公积金的负债主体,又是职工个人贷款的权利主体;而委托银行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结算机构,只是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各种结算业务和受托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它们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对单位和职工只是起了一种媒介的作用,并不能代表政府来行使管理住房公积金的职能。

2、我国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由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发展时间还较短和其他原因,导致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不够完善。有的地方住房公积金监督形同虚设,监督部门没有很好履行监督职能;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委托银行减少应有的程序,监督部门难于进人:有的地方根本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

3、我国现有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还存在很多其他问题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层次复杂;多家银行储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储存在委托银行,还必须给银行手续费:住房公积金防御风险能力不强,管理成本大: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渠道不够畅通,经常遇到相互扯皮,相互推委,造成“肠梗阻”。使住房公积金不能正常运转,给国家、给集体和职工就会带来严重的损失。

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住房公积金的挪用、呆帐坏帐严重,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风险,造成了对住房公积金不应有的损害。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防范机制

管理出成绩,管理出效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风险防范机制是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的有效手段,本文主要从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的组织保障、管理模式和监督三方面做简要探讨。

1、建立风险防范的组织保障体系

建立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核心的“四权”分离的机构体系。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则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环节多、复杂,为保证资金渠道的畅通,应首先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专户等各自的责任和关系。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有管理和使用等决策权,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和同意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支配、营运、享有合法的执行权利。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该按竞争的原则。来确定一家或两家受托银行,或建立住房政策性机构专门管理住房公积金资金。住房公积金的专户存储银行享有对住房公积金的保管权利,专户银行根据资金的运营规律,把住房公积金进行运营获利,这对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是非常有利的。财政对住房公积金有监督权,其根木目的是防止住房公积金挪用和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支出,使住房公积金资金的管理和运作等工作规范、高效。这样“四权(决策权、执行权、保管权和监督权)”分离,围绕一个“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共同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2、建立风险防范的管理保障体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住房公积金归集方而,通过设立住房公积金登记和存取专柜,实现了与银行联合归集公积金。在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登记和存取,银行只负责根据中心开具的凭证接受和支付资金,加强了对银行的制约,在资金管理上掌握了完全的主动权。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而,中心作为抵押权人负责贷款的审批、合同的签订、贷款催收等一系列工作,受托银行只是根据中心的相关凭证发放贷款和回收贷款。这种管理模式优点是真正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能有效的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缺点是因为需要设立存取专柜和贷款专柜,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

虽然以住房公积金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有一定的缺点,但它能更好的体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体地位,有效地防范风险,而且,随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的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帮助职工购建房作用日益显现出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大,住房公积金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家对住房公积金这一块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资金的管理将会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主体地位将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巩固。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将会在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占主体地位,“中心运作”的管理原则将得到加强,而专业银行作为受托银行,只能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金融结算机构,承办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结算和受托贷款业务。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作为一个对住房公积金的专门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管理,负责对资金进行运作,保证资金的运作和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3、建立风险防范的外部保障体系

严密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除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专户存储外,还应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住房公积金作为缴交职工的住房工资。应该建立严密的监督机构,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监察。监督机构由政府、纪委、监察、则政、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组成住房公积金监督领导小组,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监督,实行年会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计监察部门是监督机构的常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全方位监督。

四、结论

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困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各项制度,研究制订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的各种措施,尤其是其风险防范机制的进一步探讨,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发展壮大,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柏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现代商业,2009,3

[2],李传敏,《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几点建议》,四川会计,2003,5

[3],王尚书,《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浅探》,财会通讯,2006,11

[4],曾筱清,《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法律属性及其管理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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