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 非

2009年8月3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09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部六章四十条的条例,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对全民健身的权利义务加以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目前,我国大众的全民健身意识还不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才占总人口的28%左右。他认为,条例出台后,将能很大程度化解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日益增长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公共服务供给相对有限的矛盾。
尽管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取得了巨大成功,“中国力量”吸引了全球的目光,但是对于中国体育“只为夺金,而非惠民”的诟病一直不曾停息。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竞技体育得到了长足发展。2008年成功举办奥运会,我国取得了金牌总数第一的骄人成绩,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对群众体育重视程度不高,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得不够普遍,亚健康群体不断扩大,青少年的身体素质近20年来持续下降。在增强公民身体素质方面,全民健身运动是最重要的环节,但同时也是十分薄弱的环节。
加强相关立法,从制度建设入手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成为必然。为了激励人民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积极性,2009年1月7日,国务院决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为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又颁布实施了《全民健身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