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送精神病院原告获赔 5000元

2010-04-10 01:23吴允波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22期
关键词:抚慰金王华市中区

4名精神病医生突然造访,将济南市市中区居民王华 (化名)捆绑,要将其作为精神病人强行收治,为此王华将精神病院和妻子告上了法庭。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精神病院赔偿原告王华精神抚慰金5000元。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生效的市民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收治引发诉讼的判决。

今年4月的一天,王华在家中休息时,济南某精神病院4名医生闯入家中,将其双手捆绑,要将他作为精神病人带走治疗。他极力辩解自己是正常人,并奋力反抗和呼救,后在110民警的救助下,才得以脱身。后来,他得知是妻子要求精神病院来收治自己,便将精神病院和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精神病院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0元,妻子赔偿自己3000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如不经过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剥夺别人的人身自由。即使是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精神病院也不能强行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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