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真的“脱文”了吗

2010-08-15 00:42周景雨
名作欣赏 2010年4期
关键词:孔雀东南飞刘兰芝媒人

/周景雨

作 者:周景雨,东海高级中学语文教研组长,中学语文高级教师,连云港市高中语文学科首席研究员,连云港市语文学科带头人。

《孔雀东南飞》(又名《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是目前保留下来的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也是古乐府民歌的代表作之一,与北朝的《木兰辞》并称“乐府双璧”。但白璧有瑕,其中一段文字存有疑义,至今未解,直接影响了对该诗的解读与鉴赏。

有疑义部分节录如下:

(刘兰芝)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

阿母谓阿女:“汝可去应之。”

阿女含泪答:“兰芝初还时,府吏见丁宁,结誓不别离。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

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幸可广问讯,不得便相许。”

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遣丞为媒人,主簿通言语。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结大义,故遣来贵门。

阿母谢媒人:“女子先有誓 ,老姆岂敢言!”

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

兰芝仰头答:“理实如兄言。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

媒人下床去,诺诺复尔尔。还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谈大有缘。”府君得闻之,心中大欢喜。视历复开书,便利此月内,六合正相应。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

对于加横线文句的理解与释义,从笔者目前接触到的资料来看,释义模糊,妄断成分居多。现罗列几种观点如下:

1、人教版语文课本的脚注为:“这里可能有文字脱漏或错误,因此这四句没法解释清楚。有人认为‘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两句当在‘阿母谢媒人’之后,是阿母辞谢媒人的话。意思是兰家有女,出身于做官人家,可配太守之子,而自己的女儿出身微贱,不能相配。但这两句后面,恐怕仍有脱漏之句。”

2、韩兆琦主编《中国古典文学编》,“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一句的注解为:“寻:不久。丞:县郡两级都有丞,是县令和郡守的副职。‘寻遣丞请还’以下七句文字不顺,人物关系亦不清楚,自古解说纷纭,无一使人满意,疑为传抄错误,读者不必为此多费脑筋。”

3、郭锡良、唐作藩等主编的《古代汉语》,“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一句的注解为:这句话是说县令派县丞(因事)向太守请示回来。寻:不久。遣丞请:指县令派县丞(县令的佐贰)去郡府向太守请示事情。还:指县丞请示后回到县里。这句语法结构比较复杂,全句主语是县令,在句中省略了;“遣丞请”是递进结构,“丞”做“遣”的宾语,又作“请”的主语;“还”在语法上应是另一分句,主语是“丞”,省略了。

4、林庚、冯沅君主编的《中国历代诗歌选》,“寻遣丞请还”一句脚注为:是说不久县令就派遣县丞有事去请示太守,县丞请示后又回到县里。“丞”,职位仅次于县令的官。

5、余冠英选注的《汉魏六朝诗选》,“媒人去数日”的脚注是:这句是说媒人回复县令后离去。县令和刘家说婚的事到此结束。“寻遣丞请还”的脚注是:“寻”,随即。“遣丞”,县令差遣县丞。“请”,因事请命于太守。“还”,丞还县。

6、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寻遣丞请还”一句注解是:寻,随即。请,请婚。还,回来。这句意思说,随即太守又派遣郡丞到刘家来说亲。

笔者认为,之所以会产生上述种种不一致的看法,根源在于对“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两句中“媒人”和“丞(县丞)”的理解存在偏差,我们一直认为“媒人”和“丞(县丞)”是两个完全没有关系的人,所以就无法解释、理顺这两个句子之间的关系,认为此段文字存在某些文字上的“脱漏”。

笔者想说明的是:在此段文字中“,媒人”和“丞(县丞)”是同一个人,只不过是一个人的两种称呼罢了。

本此观点佐证如下:

(一)在古代,说媒风气盛行,《诗经》中即有“娶妻如何,匪媒不得”的语句。“媒人”既可以是“私媒”,也可以是“官媒”。为了处理好婚姻大事,许多封建王朝专门设置媒官,由他们来掌管黎民百姓的婚姻,这就形成了我国历史上非常独特的媒官制度。官媒都有相应的官衔和待遇。

请看相关史料:

《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嫁殇者。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刑者,归之于士。”

《礼记·月令》记载:“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太牢祠于高,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郑玄注:“高辛氏之出,玄鸟遣卵,简吞之而生契,后王以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焉。变媒言,神之也。”

《三国志·吴书·薛综传》记载:“乃教其耕犁,使之冠履,为设媒官,始知嫁娶,建立学校,导之经义,由此降四百余年,颇有似类。”

上述资料表明,我国古代的确存在“媒官”制度,并且存在时间较长。这些媒官们地位突出、荣耀甚至显赫。《孔雀东南飞》是北朝民歌《,玉台新咏》辑录的这首民歌,前有小序,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是“汉末建安中……” ,我们不管这是真的还是作者有所依托的,但单就故事发生的时间而言,它所反映的社会内容正处于此时间段。

(二)仔细研究节录的课文,也存有明显证据,且看加点语句:

“媒人下床去,诺诺复尔尔。还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谈大有缘。’府君得闻之,心中大欢喜。”

本段文字提供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媒人”在“府君(郡守)”面前自称什么?“下官”!“媒人”可以称“下官”,这正说明“媒人”就是“丞(县丞)”,“丞(县丞)”即是“媒人”,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

(三)课文写到两次说媒,一次为县令公子,不成之后,又为郡守公子说媒。既然当时说媒风气浓郁,做媒人是件光彩的事,那么作为县令属官的县丞为县令公子说媒(充当媒人),合情合理;一次说媒不成,再次出面为郡守公子说媒,也无可挑剔。大家别忘了,作者这样安排的目的完全是为了行文的需要,是想渲染烘托刘兰芝的美丽、贤淑。连县令、郡守的公子都争相求婚,而焦母却狠下无情棒,拆散了这样一对美好的鸳鸯,你说焦母的作为是不是令人痛心、切齿?

上述证据足以说明,本段文字中的“媒人”和“丞(县丞)”是同一个人。

让我们把上述理论回归原文,试作进一步分析。

本段文字故事梗概为:

①刘兰芝被遣回娘家,县令让县丞作媒人为自己的三公子去说媒。刘兰芝不同意这门婚事,兰芝母也委婉地回绝了媒人。②媒人回去没多久,又被郡守请托回来,替他家五公子说媒,当然这次不是郡守直接出面,而是通过郡守的属官主簿向县丞传达这个意思的。③在媒人(县丞)的请求与利诱下,在兰芝兄长的羞辱与逼迫下,兰芝答应了这门婚事。媒人(县丞)回去复命,郡守大喜。

再补充一点:许多资料把此处的“丞”理解为“郡丞”,笔者认为有误。从“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句,以及与前文衔接关系推断,此处的“丞”仍应指县丞。由于他(县丞)曾经为县令的公子做过媒人,可以说熟悉情况,便于开展工作,郡守请托他再次说媒完全在情理之中。关于这一点,文中也有交代,“遣丞为媒人,主簿通言语”,让他(县丞)做媒人,是郡主簿的主意,也是郡主簿传的话。

本此观点,所节录文段中三个疑难问题迎刃而解:1、“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两句中,“媒人”与“丞”是同一个人,之所以改变称呼,是为了行文上的“避复”(避免文字上的重复)。这是古代诗文基本技法。2、“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句中,“兰家女”即指刘兰芝。取“兰”名之,是为突出刘兰芝的清淑高雅。3、“丞(县丞)”回来后,为何在郡守面前自称“下官”,这是当时的媒官制度使然。县丞本来就是协理县里杂务的,帮助上级跑跑腿,说媒传话,合情合理。

基于以上观点,“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应该释义为:

媒人离开没有几天,不久又受(郡守)的请托再次回到刘兰芝家(说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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