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主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新路径

2010-08-15 00:53周树辉彭大成
武陵学刊 2010年5期
关键词:网民民主信息

周树辉,彭大成

(1.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82;2.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网络民主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新路径

周树辉1,彭大成2

(1.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82;2.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网络民主是信息化条件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新路径,它具有利用网络体民情,察民意,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作用。我们要采取增强政府网上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等措施,促进网络民主健康发展,从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路径。但在发展网络民主中,也应注意网络民主的理性力量与非理性力量等问题。

网络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新路径①

一 网络民主的界定及特点

“网络民主”的概念最初是在1995年由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Mark Slouka)提出的,意指以网络为媒介的民主,民主中渗入网络的成分,即借助网络信息技术这一工具而实现的“电子民主”、“数字民主”。此后,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网络民主”进行过多种界定。笔者比较认可的是刘国军在《倡导实践网络民主发展的社会价值导向》一文中所作的界定,即“网络民主”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政治参与手段和模式,主要指人们通过互联网实现价值观和政治立场的交流、集中和反映,以及政治意愿的表达等[1]。

网络民主是网络时代的产物,是现代科技和民主思潮结合而产生的民意表达形式。随着国际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互联网正极大地提升着政治民主化的程度,对社会正发挥着日益强大的影响力,深刻地改变着中国政府管理的过程、手段和方式。由于网络的信息传播和交换形式所具有的非物质性、非接触性、隐匿性、分散性等特征,导致作为网络民主主体的“电子人”在主体意识和行为样式等方面发生转变,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网络民主表现出自身鲜明的特征。

首先,全民性和局部性并存。网络应用到政治生活领域,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它的全民性,即不管你来自哪个地区、哪个民族,是什么性别、什么肤色、什么年龄、什么职业,有什么爱好、信仰等,只要有一根网线一台电脑,你就可以畅游于网海之中,获取信息,发表政见。从民主的角度来说,网络民主接近于直接民主,能极大地拓展民主的范围,保障民众的民主权利。但是,网络民主是依托于网络而存在的,它的主体是“网民”。现在中国的“网民”大概是3亿,也就是说还有10亿人游离于网络之外。从这个角度来说,网络民主又具有局部性特征。因此,网络民主只是发展民主的一条新途径、一种新形式,它不能也不可能取代传统民主形式,而是和传统民主形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其次,虚拟性和真实性共生。网络是个虚拟空间,“在网络上,谁都不知道你是什么”,因为你的各种个人信息都可以是非真实的。同样,由“电子人”所组成的网络社区、网络论坛等都没有具体有形的活动空间或场所,网络空间上记载的是一种无形的政治。“网络社区”的“电子人群”也是处于分散、隐匿、不固定状态。这种网络空间所形成的网络民主只能是“虚拟的”。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使用网络的都是有血有肉有思想的活生生的人,网民们所表达的立场、观点、思想等并非空穴来风,都是对社会实践生活的反映。在网络这个虚拟的、没有压力的空间里,人们往往更易于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而这种表达更直接更真实。因此,通过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却能获取最真实的社情民意。不了解这一点,就很难理解网络民主对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作用。

再次,平等性和权威性同在。从结构上看,因特网是一个扁平化的网状组织,它的传播方式是发散的、双向的、互动的,也就是说它是一个非中心化的传播系统,每一个接通因特网的人,都可以上网并发出自己的讯息并且同一条讯息可以同时发给多个接收者。从实质上看,在这种公共空间观念中,活动主体的扩大化、多样化冲破了传统主体由社会职务、地位、职业等阶层形成的社会秩序结构,形成了“电子人”之间话语权上的相对平等,也就是说,“网络社区”基础上的网络民主排除了传统意义的社会中心结构,形成的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结构、非中心结构,表现出话语的多元化和异位化。因特网的“魔力”还在于它使言论、出版、电影、广播和电视这些文化生产机构的地位彻底地非中心化了。但是,正像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职业、年龄、学识、能力、见解等存在差异一样,人们在网络空间的活动所引起的反响也是有差异的,有些网民的意见可能昙花一现,而有些网民的意见则会引起众人的追捧,这就会形成“意见领袖”。这些“意见领袖”由于对某个问题的独到见解或真知灼见,而保有对这个问题的权威性。不可否认,很多网民只是随波逐流,他们对所讨论的问题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真正起作用的只是极少数“意见领袖”。网络民主的这种平等性和权威性同在的特征,要求我们既要顾及全体网民,又要重点关注部分网民。

此外,网络民主还具有交互性、随意性、广容性、全时空性、共享性、非正式性等特征,在此不再赘述。

二 网络民主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中的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27网络号称“第五种权力”。所谓“第五种权力”,是指相对于“第四种权力”的依托于各种网络平台的网民舆论权,或网络话语权。目前,在中国,这种权力已在逐步走向成熟,并在媒介独立、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主要作用,补充了“第四种权力”之不足,从而促进了社会进步。网络应用于政治生活当中,最大的特点和优势在于它的人民性或者全民性。发展网络民主,以网络民主促进人民民主,是信息化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新路径。

首先,利用网络体民情,察民意,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我们党执政前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而执政后最大的危险在于脱离人民群众。应该说,一党长期执政在客观上存在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如何永远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必须要高度关注和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网络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密切党群关系的新渠道。现在中国的网民达3亿,他们经常上网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尤其是在其他表达渠道不通畅的情况下。因此,通过网络,可以体民情、察民意。例如,2008年“两会”期间,央视国际、新华网等设置“我有问题问总理”在线栏目,2009年“两会”又设置了“总理,请听我说”专栏,2010年“两会”人民网设置了“网民议事厅”,网民可以把自己所关心的问题直接向高层送达。2008年单是据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网友给总理留言两万余条)、新浪网和央视国际网不完全的统计,对政府提出的意见和给总理本人提出的问题,多达几十万条。而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也都会对人民群众最关心、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做出解答。推而广之,各级政府可以在网上设置“我有问题问省长”、“我有问题问市长”、“我有问题问县长”等类似栏目,了解本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呼声。另外,“两会”期间的“部长在线访谈”也是一种好形式,通过网络直播,网民可以直接跟相关部委负责人直接交流,把普通民众的心声真实地反映到相关决策部门。

其次,利用网络保民权,谋民利,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是通过网络公开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享有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知情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或在网上开辟专栏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和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可以全天候不间断地、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和《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制定,网络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方面必将起到更大的作用。二是通过网络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表达权、监督权。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答记者问时庄重提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强调“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30。网络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例如,2008年12月18日下午,衡阳市委、市政府召开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6名干部在会议期间打瞌睡,其情景被曝光于互联网,先后被多家媒体转帖刊载,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之后,这六名干部被免职。又如,2009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牢头狱霸进行严打,今后还将借助网络和网民的力量对不法事件进行长期监督。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与网民直接交流、沟通、互动活动,广泛听取网民意见。网络是“第五种权力”,并且这种权力不是被少数人掌握、被领导干部掌握,而是被大多数人、被普通的人民群众所掌握。网络民主由于其不同于传统监督方式的诸多特点和优势,在保障人民群众的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再次,利用网络集民智,聚民心,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历史的创造者和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因此,党和政府应该始终坚持集中民众智慧,集思广益,这样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才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网络,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获取民众的智慧,这比传统媒体省时省力、速度更快、效率更高。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网与网民第一次“亲密接触”,树立了党和国家领导人通过网络问政于民的亲民形象。实际上,通过网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已经成为中央高层及各级党政机关的共识。例如,2009年“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才几个小时,各网站数以千万计的网贴随即喷涌而出,向总理的建言内容涉及民生、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再如,2006年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之前在全省开展了一次“迎接党代会,共谋新发展”献计献策活动,征集到的上万条建议中,一半以上来自互联网。此外,还可以通过党政官员开博客等方式,将集中民智常态化。这些都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

三 加强网络民主建设,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路径

客观地说,网络民主较传统民主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同时也具有有限性、消极性。从未来发展看,网络民主要成为一种有效、有序、有形的民主形式还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因此,如何引导网络民主发展的方向和进程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增强政府网上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政府是社会各界中最大的信息资源的占有者,有资料统计,各级政府掌握着80%以上的社会、经济、文化信息以及全部的政策和法律信息,但是,多数政府机关并未形成将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态势。因此,首先要让政府信息社会化,推进电子政务的建设,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政府上网一方面能极大地丰富网上信息,为公民从政府网站上获取信息和服务提供方便,降低信息收集和传播的成本,实现政治体系与社会各界的信息共享,真正使互联网成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桥梁;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准确、详细、及时地在网上发布其所掌握的信息,有利于客观信息的广泛传播,抑制虚假信息的影响和泛滥,以确保公众所获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电子政务是民众政治参与的有效保障,为此就必须要求各级政府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增强政府网上职能。

其次,加强主流网络媒体培植,占领网络舆论阵地。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在信息发布和传播中的地位愈发不可替代,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而且由于网络边界的无限性、模糊性,世界范围内的信息参杂在一起,鱼目混珠,真假难辨,当然也包括一些敌意的、不健康的信息,直接威胁到我国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面对这样一个趋势和状况,我们必须采取应急对策,培养自己的主流媒体,如通过对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等的引导和扶植,改善宣传方式和手段,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来主导网络舆论和社会舆论,为经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创造安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再次,加强教育和引导,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政府要致力于公民文化的构建和公共精神的培养,为互联网公共论坛政治参与创造文化环境。对于网络民主这个新生事物,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2]32这就为中国网络民主政治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公民文化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底蕴所在,公民意识的形成和公民责任的建立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基础,没有形成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参与。中国的公民社会发展不够成熟,欠缺这种公民意识和责任感,需要党和政府加快公民文化建设,培养和提高公民良好的民主素养,增强网民的社会责任感。由于网络的特点,实现政府对网络的完全监控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对于规范网络秩序十分必要。网络伦理具有自律效用,能使网民有效地控制自己的网络行为。要尽快建立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贯彻公正、诚实、平等、守法的网络理念,实现网络信息交流中的伦理约束,以引导网民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参政议政,有序地参与公共生活,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努力巩固和拓展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文明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最后,加强法制治理,促进中国网络民主法制化。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和制约,促进中国网络民主的法制化刻不容缓。制定和网络民主相关的法律,要从多方面考虑。首先,制定的法律必须能够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网络法律不仅要有一般法律的强制性,还应该具有激励性。网络法律应该做到在制裁网络不法行为的同时,又不束缚信息网络的发展,做到既有威慑力,又有推动力。其次,网络法律还要考虑到现实的可操作性。计算机网络技术日新月异,必须使网络法律与网络技术发展相衔接,使制定出的规范能够有效地、低成本地贯彻实施,成为符合网络特点的法律。因此,要促进网络民主的法制化,必须加快网络立法的步伐,加快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并及时修改现行法律,将现有法律加以适当延伸,如通过增加特别条款、修正案等加以扩展,或对宪法、刑法、专利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进行修改和补充,使之适应不断发展的网络社会。应该通过健全网络立法来保障网络民主的实现,这不仅为中国迎接网络时代的到来和各种挑战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是网络时代中国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步骤。

四 发展网络民主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网络及网络民主的性质。应当指出,网络天然带有民主性,所以利用网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先天的优越性。但同时也必须指出,网络从本质上说它只是一种工具,并不必然带来民主。因此,网络民主具有两面性,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建设性的作用,也有破坏性的作用。运用得好,可以成为促进社会现代化的加速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平台;运用得不好,也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策源地。随着知情及评价能力的提高,民众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决策过程的介入程度越来越深,而这种介入程度的提高反过来又促使民众对政治生活提出更高的要求。在信息公开化、行政透明化逐步推进的今天,能否通过互联网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快速广泛的沟通平台,不仅是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更是对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检验。

同时,从国际政治的角度来说,当前意识形态的斗争非但没有削弱相反还在加强。网络既能为我所用,也能为敌所用;网络这块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就会去占领,利用网络与社会主义争夺群众争夺青年,是各种敌对势力日益倚重的一条新途径。因此,我们既要大力发展网络民主,做好推动、引导、疏导和管理工作,以网络民主促进人民民主。同时,又要积极防范敌对势力利用网络从事各种破坏活动,如发布虚假信息、造谣生事、蛊惑人心、鼓吹无政府主义甚至是煽动群体性事件等。

第二,关于网络民主的平等性与非平等性问题。互联网具有“扁平化”的特征,绝大多数网民在意见的表达上因为消除了很多技术以外的障碍而达到了一种“平等”的效果。网络主体的平等性体现了网络民主的本质内涵,是网络权力结构扁平化的基础;网络空间的无界性为网络主体平等性提供了物质前提;而网络参与方式的直接性则是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时又反过来促进了网络主体的平等和权力结构的分散。

但是,网络民主的这种形式平等的背后可能隐藏的是实质上的不平等。首先是信息鸿沟。在不同的群体中,享有信息在数量上的巨大差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典型特征,这种信息鸿沟在网络民主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如果民主的对象不具备广泛性的特征,那么这种民主将失去其多数人意志的本质特征。就网络民主而言,受众群体对网络的占有和享有的程度是决定其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显然,在目前的情况下,互联网的发展在地区之间的不平衡造成了特定群体在参与民主的机会上的不平等。能够享有网络的群体可以更加充分和便捷地表达其意见,而那些网络资源稀缺的群体则难以充分地表达意见,这种状态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造成信息鸿沟两侧的群体两极分化日趋严重。其次是网络专制。未来网络社会中信息不仅是一种经济资源,而且是一种重要的政治、权力资源,人们担心像现实社会中由于财富多寡导致政治不平等一样,在网络社会可能会出现信息占有的多少不同导致社会分层,“信息贵族”可以有效地参与和影响政治,而信息穷人则因不能有效利用网络和掌握信息被边缘化,使真实的政治权利被虚拟化,民主权利的实质内容被抽空。

第三,关于网络民主的理性力量与非理性力量问题。毋庸讳言,网络民主要健康发展,前提条件是网民的理性。只有网民能理性地对待网络上海量的鱼龙混杂的信息,理性地分析和思考问题(尤其是当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出现时),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人云亦云或者是极尽侮辱谩骂之能事,理性地考虑自己的言论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等等,才会带来真正的民主。

但现实却并非如此。王天广先生认为:在网络民意表达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声音。一些网民在表达个体意见的时候,采取了非理性的方式,侮辱、谩骂以及人身攻击遍布网络。这种网民被人冠之以“网络暴民”的称号,他们的观点也曾被一些主流经济学家斥之为“非理性”。在“周老虎事件”中,“打虎派”中的一些网民,对周正龙、关克、朱巨龙等当事人以及那些认为虎照为真的网民和专家,进行了极其无情的攻击和谩骂。随便点击“汉艺堂”等几个屈指可数的、认为虎照为真的“挺虎派”质疑年画虎的帖子,下面的跟帖几乎全是清一色的谩骂和人格侮辱。公民个体观点的自由表达是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公民个体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是民主的一个重要体现。但这种表达与参与,不应建立在对他人的压制、侮辱、谩骂和人身攻击的基础之上,否则这种表达和参与就有可能会走向民主的对立面,最终形成一种网络专制。因此,若要中国的网络民主真正走向成熟完善,网民必须加强自我约束,坚持以一种理性宽容的姿态,进行有理有节的文明表达与参与[3]。

[1]刘国军.倡导实践网络民主发展的社会价值导向[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08(5):33-37.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十七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07.

[3]王天广.互联网:新时代的“打虎棒”——由“周老虎事件”看中国的网络民主[J].中国电信业,2008(11):66-68.

Network Democracy:A New Way to Develop Socialism Democrac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ZHOU Shu-hui1,PENG Da-cheng2
(1.College of Marxism,Hunan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2,China;2.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1,China)

Ne twork democracy is a new way to develop socialism democrac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gainst the context of information.I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of understanding public situation,finding out public opinion,aligning with the relation be 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We should enhance the functions of the government online and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e-government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ne twork democracy,thus enriching the way to develop socialis m democrac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We should also pay attention to a few questions such as the rational forces and irrational forc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network democracy.

network democracy;socialism democracy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new way

D621

A

1674-9014(2010)05-0025-05

2010-06-12

周树辉(1978-),男,湖南长沙人,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毛泽东思想;彭大成(1947-),男,湖南长沙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毛泽东思想、湖湘文化与湖南

地方中共党史人物。

(责任编辑:张群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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