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出生时的民俗礼遇并及写作表现

2010-08-15 00:48王小风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和尚鲁迅孩子

王小风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甘肃天水741001)

鲁迅出生时的民俗礼遇并及写作表现

王小风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甘肃天水741001)

鲁迅是他们家族的长子长孙,绍兴又是一个民俗氛围极其浓郁的处所,所以,鲁迅一俟出生,就遭逢了许多的民俗礼遇,如取名、尝味、拜和尚、穿百家衣、挂牛绳等。人生最初的这些经验,因为附着了丰富的情感和文化信息,所以不仅成为鲁迅其后写作极富意味的素材,被他在不同的文章中反复书写,而且也成为标示了他作为大地之子与民之子的鲜明民间和民族印记,成为他深入国民灵魂,反思和批判国民性负面构成的重要渠道,并因此体现了一代知识分子在社会转型时期精神特有的复杂与深刻。

出生礼俗;写作素材;反思渠道;历史中间物

在谈到家和国的关系之时,李泽厚先生曾说:“在希腊,柏拉图认为‘家’乃个人小事,家庭小哀乐阻碍人的智力的发展,无益于公共事务。亚里斯多德虽然肯定家庭,但也主张家国分开,家乃私人事务,国才是公共政治。包括东方的日本也强调‘家’‘国’分离。唯独中国不然,总是由‘家’及‘国’,‘家’‘国’相联”。[1]82家国一体的中国社会结构特征,决定了孩子的生育,不仅是当事人的生理、自然的事情,而且也具有着远远超出个人的重大伦理生存意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小说《阿Q正传》里,鲁迅借助于小尼姑对于阿Q的怨骂,非常生动地解释了“断子绝孙”——即没有孩子所引起的一个人的生命的大惶恐:

“断子绝孙的阿Q!”

阿Q的耳朵里又听到这句话。他想:不错,应该有一个女人,断子绝孙便没有人供一碗饭,……应该有个女人。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若敖之鬼馁而”,也是一件人生的大哀。[2]499

这种恐惧是深深植根于传统无意识的家国忠孝观念的,也是事关着中国人生存的本体意义的,只有在这种背景上,我们才能理解在小说《药》中,当华老栓拿上了人血馒头往回走时,叙述者为什么会说:“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2]442也才能理解为什么丈夫死了之后她们依然能够继续生活,而一旦没有了儿子,华大妈、单四嫂子、祥林嫂们突然就失去了生存的依据,精神上陷入无边的虚空之中了。

中国传统典籍《礼记》之《昏义》章,述及婚姻的实质,其中有言讲:“昏礼者,将和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很显然,祭祀祖先,并将祭祀代代相传,从而确保亡故的祖先灵魂有所安顿,不至于成为孤魂野鬼,是旧时代中国人结婚的极为重要的目的。由此出发,生儿育女,特别是养育持家立业的儿子,便不仅是个人的私事,而且更是事关一个家族血脉延续的公共大事。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古人的观念意识里,才会把没有子嗣看成是最大的不孝。此外,在《灯下漫笔》(二)一文中,议及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鲁迅曾引《左传》“昭公七年”中的话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并在此基础上引申说:“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台苦了么?无须担心,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如此连环,各得其所,有敢非议者,其罪名曰不安分!”有这样的社会结构,有如是的活人理念,在绵绵不绝的家族“香火”延续之中,一个孩子,特别是一个男孩的出生,对于旧式的中国家庭来说,它的重要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绍兴城原是古越州故都,周家曾经一度又是绍兴城的大户人家,从祖籍湖南道州迁至浙江名城绍兴,经过十四代人的努力经营,周氏家族蔚然而成一个庞大的家族,先后分蘖出“竹圆房”、“诚房”、“清道房”、“覆盆房”等支脉。单是覆盆房一支,鼎盛时期就曾拥有土地三千多亩,而且还有七八个当铺拥挤在城内的商号之间。鲁迅诞生之时,覆盆桥的周家虽然一分再分,已不复先时之盛,但周氏家族的实力尚存,鲁迅所属的覆盆桥智房之兴房一脉,乡下有四五十亩上好的水田,城中还有一些殷实的店铺,加之祖父周福清本人还在京城做官,所以,声名还是颇为响亮的。

这样一个家族,何况出生的孩子又是家族的长孙长子,而且他的到来又凑巧使这个家族成就了难得的“四世同堂”的造化,这样的造化,按民间迷信的解释,又可以使这一家族的老人们死后赴阴间之时,赢得阎罗大王站立迎候以示尊重的礼仪,所以,其意义自然也就非同小可。

先说取名。鲁迅出生后家里并没有给他预先准备好名字,父亲周伯宜虽然是自然而且恰当的命名者,但由于根深蒂固的“孝”的观念,加之周伯宜本身是个不得志的秀才,多次科考尚未中举,避讳于自己的霉运,又因为父亲当时在京城做官,希冀承受他的恩护,故而写信转求于周福清。“在接到家信的那一日,适值有什么客人来访,便拿那人的姓来做名字,大概取个吉利的兆头,因为那些来客反正是什么官员,即使是穷翰林也罢,总是有功名的。不知道那天的客人是‘张’什么,总之鲁迅的小名定为阿张,随后再找同音异义的字取作‘书名’,乃是樟寿二字,号曰‘豫山’,取义于豫章。”[3]3-4

这一事项中蕴涵了两种民俗理念,一是孩子取名时的随意性和轻贱原则。中国民间在孩子生下取名之时,素有故意轻贱的做法。其所以如此,理由在于孩子愈炫示其金贵,讨命的游鬼便愈容易索其性命,故而,最好的办法就是故意轻贱,或者见什么取什么,就像鲁迅祖父给鲁迅的取名,恰逢张姓客人来,就取名阿张,若是李姓客人了,自然就是阿李了;或者动物化、非人格化,如阿毛,阿狗,五十,八斤之类。于这两种做法,鲁迅日后在其写作之中给了极为熟稔的运用,前者如阿Q、小D并及女人的嫁谁随谁的八一嫂、祥林嫂之类,后者则如阿长、七斤、六斤等等,以此对深蕴于其中的民间文化心理给予貌似随意但其实却极为深刻的揭示。

二是攀附心理。在谈及民间文化的内涵实质之时,鲁迅生前多次提到了野蛮人的蛮性文化对于民众的意识心理的潜在但却普遍的影响。蛮人的文化颇多巫术的表现,其中触染一条即讲,一个事物若接触了另外一个事物,冥冥之中,前一个事物也就具有了后一个事物的属性。

鲁迅祖父给鲁迅的取名,虽然貌似随意,但也未尝不含这种无意识的心理,因为说到底,这种做法的实质,也就像周作人所讲,“大概取个吉利的兆头,因为那些来客反正是什么官员,即使是穷翰林也罢,总是有功名的。”

“取个吉利的兆头”,换个说法,就是借借他们的好运,亦即民间所说的想谁像谁。于这种取名上的借光攀附心理,鲁迅后来在其作品中不断地加以利用,藉此对于传统文化和民众心理之间的关系给予了极为生动的表达。穷人家的孩子多取“金”啊“宝”啊的名字,富人家的孩子多取“富”啊“贵”啊的名字,取名字成了人预设或改变命运的一种手段,所以愚鲁如阿Q者,在喝了两碗黄酒之后,公然标榜自己也姓赵,和儿子中举了的赵家原本是一家;高老夫子更是直接将自己的名字改为高尔础,以示其对大文豪高尔基的欣羡倾慕之情。

在《论“他妈的!”》一文中,鲁迅引元代词曲家刘时中《乐府新编阳春白雪(三)》所述的一段民间取名之话:“堪笑这没见识街市匹夫,好打那好顽劣。江湖伴侣,旋将表德官名相体呼,声音多厮称,字样不寻俗。听我一个个细数:粜米的唤子良;卖肉的呼仲甫……开张卖饭的呼君宝;磨面登罗的叫德夫:何足云乎?!”并由此作评说:“这就是那时的暴发户的丑态”,“‘下等人’还未暴发之先,自然大抵上有许多‘他妈的’在嘴上,但一遇机会,偶窃一位,略识几字,便即文雅起来:雅号也有了;身份也高了;家谱也修了,还要寻一个始祖,不是名儒便是名臣。从此化为‘上等人’,也如上等前辈一样”。[4]233-234这段话蕴藏了太多的社会批判含义,可谓别有所指,但其中于暴发户们雅其名称攀富附贵心理的揭示,也算是切中民间取名民俗的一种实际的。在《名字》一文中,鲁迅引宋人俞成《萤雪丛说》中的一段话说:“今人生子,妄自尊大,多取文武富贵四字为名,不以睎贤为名,则以望回为名,不以次韩为名,则以齐愈为名。甚可笑也!古者命名,多自贬损:或曰愚,或曰鲁,或曰拙,曰贱,皆取谦抑之义也;如司马氏幼字犬子,至有慕名野狗,何尝择称呼之美哉?!”[5]99-100并委婉指出,俞先生的话,亦是一种偏颇,贬今不必非要尊古,但由此出发,鲁迅在当时文人作品的署名上,惊人地发现了历史幽魂的现代复现现象,说明了民俗文化所蕴涵的民族文化无意识心理的深厚和顽固。考鲁迅小说人物之名称,概归于此二类,其中由来,若结合鲁迅自身故事观照,可谓别有一种沾泥带土的生命亲切之感。

除了祖父的命名,为了避鬼,家里人还让鲁迅拜和尚为师,讨了个法名。关于这件事,在《我的第一个师傅》一文中,鲁迅自己就有记述。他说:“还有一个避鬼的法子,是拜和尚为师,也就是舍给寺院了的意思,然而并不放在寺院里。我生在周氏是长男,‘物以稀为贵’,父亲怕我有出息,因此养不大,不到一岁,便领到长庆寺里去,拜了一个和尚为师了。拜师是否要贽见礼,或者布施什么的,我完全不知道。只知道我却由此得到一个法名叫作‘长庚’,后来我也偶尔作笔名,并且在《在酒楼上》这篇小说里,赠给了恐吓自己的侄女的无赖……”[6]575周作人的描述与鲁迅相似,但是相比较而言,似乎更为详细,也带有更为自觉的民俗文化意味:“因为生下来是长子,在家里很是珍重,依照旧时风俗,为的保证他长大,有种种的仪式要举行。除了通行的‘满月’和‘得周’的各样的祭祀以外,还要向神佛去‘记名’。所谓记名旧时说把孩子的名字记在神或佛的帐上,表示他已经出了家了,不再是人家的娇儿,免得鬼神妒忌,要想抢夺了去。鲁迅首先是向大盘桶(地名,本来是一个大湖)的女神记名,这女神不知道是什么神道,仿佛记得是九天玄女,却也不能确定。记了名的义务是每年有一次、在一定的时期内要去‘祭祀’还愿,备了小三牲去礼拜。其次又拜一个和尚为师,即是表示出家做了沙弥,家里对于师傅的报酬是什么,我不知道,徒弟则是从师傅领得一个法名,鲁迅所得的乃是长庚二字。”[3]6

童年的这种经验,为时间所沉淀,粘附了非常丰富的情感和文化信息,遂为鲁迅所用,成了他极富意味的写作素材。在小说《故乡》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件事的痕迹:“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3]478

对于鲁迅取法名这件事,日本学者丸尾常喜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他说:“不难想象,当时婴儿、幼儿,特别是男孩的死亡率相当高。人们认为,男孩将来越是有望,就越招鬼神的嫉妒,越容易被它们夺走。于是有一种习惯,让孩子给和尚当名义上的弟子,以此来避免恶鬼与妖魔加害于身。鲁迅也在幼时给东昌坊口长庆寺的和尚龙祖当了弟子,取法名叫‘长庚’”。[7]15这段话的内容完全来自鲁迅的《我的第一个师傅》,但是丸尾对这个材料的理解却与鲁迅有着很大的不同。鲁迅更多是就事论事,主要将事项放置于民间避鬼习俗中挖掘它的人间意义,而丸尾的思考却超越一般的避鬼意义,深入到了中国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宗族血缘传统和阴阳交流的文化大语境之中,通过死鬼与活人的关系建构,剖析乡野民间的中国人关于生与死、个体生存与家族意义并及男性特殊的使命承担等问题的实质。

再说其他。除却取名,为了躲避恶鬼妖魔的干扰,从而让这个家族的长孙长子顺利健康地成长,鲁迅出生之后,家里人还依照旧俗惯例做了许多的事。

首先是尝味。据鲁迅自己的回忆,他一出生就置身在了浓郁的民俗氛围之中,按绍兴的习惯,家人依次给他尝了五种东西:醋、盐、黄莲、钓藤、糖,象征他在未来生活道路上要先备尝酸辛,经历苦痛和磨难,最终才能品尝到人生的甘甜。

其次是如上面周作人所述,向某一位神记名,将出生的孩子挂在神的帐上,求其护持,以免为恶鬼所害,并且在每一年的特定时期去祭祀还愿,感谢它的恩泽。鲁迅所记名的神是当地的一位地方神,这位地方神,据周作人的回忆,就是大盘桶(当地一个大湖的名称)的主管神九天玄女。这种记名,颇似北方许多地方的写“保状”:孩子生下,特别是孩子生下之后若病魔不断——即所谓的是非缠身的,为求其平安长大,父母往往去寺庙中将孩子挂在某一位神的名下,并由主持和尚郑重写下保状书,声明孩子自此即为神的孩子,由神护持,一切游鬼孤魂不得侵犯、随意索其性命。

第三是拜和尚,就是上面鲁迅所说的认一位和尚为师傅,名义上就是将孩子舍给了寺院。这样做的动机有两种,一是如鲁迅言:“和尚这一种人,从和尚的立场看来,会成佛——但也不一定,——固然高超得很,而从读书人的立场一看,他们无家无室,不会做官,却是下贱之流。读书人意中的鬼怪,那意见当然和读书人相同,所以也就不来搅扰了。这和名孩子为阿猫阿狗,完全是一样的意思:容易养大。”[6]575二是和尚乃修道侍佛的人,寺庙又是神的安歇处所,二者都是和神相关的事物,所以,拜了和尚,将孩子舍给寺庙(虽然仅仅是名义上的),当事人的心里都是内含了求神保佑,借冥冥之中神的力量以护持孩子生命的意思的。

第四就是穿“百家衣”,挂“牛绳”。在上述的《我的第一个师傅》一文中,谈过了拜和尚之后,鲁迅还说:“还有一件百家衣,就是‘衲衣’,论理,是应该用各种破布拼成的,但我的却是橄榄形的各色小绸片缝就,非喜庆大事不给穿;还有一条称为‘牛绳’的东西,上挂零星小件,如历本,镜子,银筛之类,据说是可以避邪的。”[6]575-576于这两件民俗物象,从民俗学立场出发,周作人有更为准确和详尽的述论。他说:“小孩的装饰大抵今昔南北还没有什么大的不同,例如老虎头鞋和帽,至今也还可以看到。但是有些东西却已经没有人知道了,百家衣即是其一。这是一件斜领的衣服,用各色绸片拼合而成,大概是在模仿袈裟的做法吧,一件从好些人家拼凑出来的东西似乎有一种什么神力,这在民俗上是常有的事情。此外还有一件物事,在绍兴叫作‘牛绳’,原意自然是牵牛的绳索,作为小孩子的装饰乃是用红丝线所编成,有小指那么粗,长约二尺之谱,两头打结,套在脖子上,平常未必用,若是要出门去的时候,那是必须带上的。牛绳本身只是一根索子便足够了,但是它还有好些附属品,都是有避邪能力的法物,顺便挂在了一起。”[3]7

因为鲁迅日后的作为和成绩,因为近现代中国特殊的历史语境,对于鲁迅及其精神世界的描述,人们更多愿意将其置于现代政治或知识分子现代文化视野,但是,在上述的梳理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鲁迅首先是大地之子,是民之子,是从传统文化土壤之中生长出来的生命个体,他身上粘附和凝聚了太多的传统与民间的元素,这些元素,从根性上标示了他的民族印记,同时,也给了他深入国民沉默的魂灵、反思和批判国民性的有效通道。理解了这样本真的生命故事,我们才能够理解鲁迅对于中国人生存的问题和传统文化的批判为什么总是从看起来“貌似无事的悲剧”入手,从一些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小事入手,却常常能够触及他人所远远不能的深刻处和紧要处。即如《故乡》的写作,作者笔下出现的只是生活的琐碎,闰土名字的来历,他的银项圈,海边名叫“观音手”和“鬼见怕”的贝壳,性急的张飞鸟,孩子们的游戏,他后来的要香炉和烛台,他的孩子水生等等,但是,正是从这些琐碎入手,慢慢体会,读者却能够惊异地发现:闰土的悲剧,不独是因为兵乱,歉收,多税和多子,而且更在于因为从一睁眼就开始的文化环境的熏陶,他对于命运的顺驯和毫无反抗的默然承受。不幸固然不好,但是不幸之后却没有任何的不满,处处悲剧但是却处处无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才是让文中的“我”深感绝望而觉得故乡已然陌生的真正原因。

“鲁迅是传统的叛逆者,也是传承者;是传统的批判者,也是重建者。他不仅要对社会上与国民性中有形无形的‘鬼’们横刀立马,而且必须直面自己身上的‘鬼气’,与之肉搏。鲁迅高举‘人’的旗帜,横扫‘鬼’的世界,但他内部同时充满了‘人’与‘鬼’的纠葛。”[8]379也只有从此出发,我们也才能够理解鲁迅所说的自己只不过是黑夜和白天之间的“影子”,充其量只是一个“历史中间物”的话的真实含义,理解他们一代人在新与旧之间努力和挣扎的不易和伟大。

[1]李泽厚.己卯五说[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

[2]鲁迅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3]周作人.鲁迅的青年时代[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4]论“他妈的”[M]∥鲁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5]名字[M]∥鲁迅全集:第8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6]我的第一个师傅[M]∥鲁迅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7]丸尾常喜.“人”与“鬼”的纠葛——鲁迅小说论析[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8]秦弓.译后记[M]∥丸尾常喜.“人”与“鬼”的纠葛——鲁迅小说论析.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 马纲〕

On Lu Xun's Special Experiences with Folklore Colours After His Birth and Their Manifestation in His Writings

Wang Xiaofeng
(Department of Journal of 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TianshuiGansu 741001,China)

Lu Xun was the firstson and grandson in his family and Shaoxingwasa place rich in folk customs,which explains why Lu Xun went through a lot of experienceswith folklore colours immediately after his coming into the world.These primal experiences in life,attached with profound emotions and culturemessages,notonly became the materials for Lu Xun'swriting later in his life,butalso became his distinct folklore and national brand as"the son of the earth and people",became an importantchannel throughwhich he reflected upon and criticizes the nationalnegative qualities,representing the complexity and depth peculiar to a generation of intellectuals living in a transitional phase.

birth rituals;writingmaterials;channel;historical intermedium

I210

A

1671-1351(2010)06-0016-04

2010-09-20

王小风(1969-),女,甘肃甘谷人,天水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副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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