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勘测阶段探矿权的评估

2010-08-15 00:45焦斌
当代经济 2010年20期
关键词:探矿权勘测矿产

○焦斌

(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 辽宁沈阳 110032)

浅议勘测阶段探矿权的评估

○焦斌

(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 辽宁沈阳 110032)

由于探矿权勘测具有风险和地质的前景的不可预测性,探矿权在世界依然还是一个大难题,还处于探索的阶段,不够成熟。虽然现在的探矿权评估有很多方法,但是,每一种都有弊端,本文通过对探矿权的讨论选取一种较好的方法进行推广。

勘测程度 探矿权 评估方法

随着中国矿业权市场的不断完善,一些地质勘测阶段的探矿权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市场上,但是,对于这一类的探矿权的价值如何进行评估,以及收益的途径和市场的途径的评估方法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对于勘测阶段的普查或者普查以下的探矿权,一般采用成本的效用法或者地质要素评序法来进行价值估计。

一、评估勘测区程度的调查

对于勘测阶段的定义,本文所指的勘测阶段就是指在市场中,国家对于寻找固体矿物的一个通用的称呼,这是一个矿业非常重要的环节,一个矿业为主的企业可以分为六个阶段:勘测,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建设与开发,矿上的生产,闭矿。所以这里所说的勘测阶段仅仅就是一个开始的阶段。而在这里所讲的就是勘测矿产,目的就是为了发现并找到矿产。勘测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选区研究,踏测,登记注册探矿区,详细野外和室内工作,进行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测量,靶区的验证,靶区的证实。

具有开采背景而为勘测探矿权的一般有着以下的特征:矿产的资源埋藏条件十分好,有一些矿产流露在地表,借助地表露头和极少量的探矿就有条件进行边采边探的方式;矿产的质量或者规模较小,在以往的开采技术和矿产市场上不能开采;随着矿产品的价格以及采选的技术进步,该矿产资源的质量可以满足目前最低工业的水平,以及通过现有的技术开采依旧可以获利。

对勘测探矿权的价值分析,对于具有开采背景的勘测阶段探矿权的价值而言,一般是处于初级勘测阶段,属于探矿权的空白地,但是矿产品的开采活动可以表明这一类的探矿权在目前具有一定规模数量资源的矿产地,对于矿产资源开采就可以获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都是在对价值进行评估之后,通过竞价的手段缴纳价款之后才可以获得,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才能顺利出让。

现在的初级勘测公司在勘测阶段也是越来越重要了,由于勘测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勘测公司最重要的不是规模化生产,初级的勘测是要求高度的灵活,对勘测阶段十分重要,大型的矿业公司,可以对勘测进行前三个阶段,这也是一个系统的运转。

二、勘测阶段的投资以及收益

对于勘测阶段的投资与收益的基本特征,勘测阶段属于一个高风险领域,而投资中会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勘测的项目一般只有不到2%的最终能够成为一个长期的矿山项目,绝大多数都是在勘测阶段的时候终止,勘测的项目少数是在预可行研究和可行性上终止,所以勘测的项目究竟是不是能在最终得到回报收益,主要的就是看勘测地质筛选靶区,这取决于矿产区的找矿能力的见解和方法,选取的找矿模式是不是正确,以及野外的实际经验,最后就是所用的找矿技术是否先进。

对于勘测阶段的评估原理,探矿权与矿产资源是相互依赖的,如果矿产资源极少,探矿权就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探矿权的价值是体现在已经探到的和以后未来有可能探到的资源上,对于处于在勘测阶段的探矿权而言,选择好区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首先要根据勘测程度估算资源的总量,能够估算出资源储量的区域,就可以估算资源储量为基础按照收益途径的评估方法和评估价值,而不能估算出资源总量的地区,就应该以将来有可能找到矿产资源的前景作为最重要的考虑,优先的是采用市场的途径,最后考虑的才是成本途径的评估方法来估算其价值,所以这一类探矿权的储量区和无储量区的价值的总和,就是这个探矿权的总价值。

对于勘测阶段的投资回报的特点,第一点就是投资和回报没有任何的相关性,因为这是与其他企业最大的不同,投入不管多少,如果在勘测阶段没有很好的选择,就有可能得不到一点回报,但是也有可能得到和惊人的回报,这些都是探矿权的风险,所以对于勘测阶段的投资是属于风险投资的,首先勘测是把资金投向大量的一个高风险的领域,每投入一个勘测项目,都是一次新领域的开发;其次就是找到一个好矿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勘测投资不能通过融资的方式。矿产上的勘测具有高风险,具备了投资的筹集、运作、退出、回报,都是与勘测阶段的探矿权的评估理念有关。

对于勘测风险资本的退出,勘测投资是一个在任何阶段都可以退出的勘测运作,这是勘测投资是否顺利、连续运行的关键。对一个成功的勘测投资者来说,通过及时合理退出也可以达到实现投资的效益,通过表明对市场矿权的价值和增值的认可,对于初级矿产勘测公司的并购,探矿权也可以得到很好的升值,这也是通过期权的方式提供了风险投资的一种合理的退出途径。

三、对于勘测阶段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现在市场的条件,本文根据勘测阶段的筹资与高风险的特点对勘测阶段的探矿权评估的选择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放弃重置成本法,其在本质上是一个成本法,是反映着市场物价的一种成本法,但是在实际的勘测的过程中,与勘测的投入以及日后的收益都是没有直接的关系的,利用成本法来评估勘测阶段的探矿权的价值问题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只有非常少数的现矿显示的预查普查的探矿权在出售时得不到应有的一个高风险相应的高回报,所以通过重置成本法以及其本质,来对市场进行评估是非常不合适的,矿产勘测的高风险投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利润,而是高风险资本的高成长空间。旧的重置法尽管考虑了勘测工作的风险性,各个勘测区域的勘测的程度都是在同个阶段,但是勘测的风险也仍然是有区别的,所以勘测评估所使用的普查的风险系数也是不合适的。其次就是各个地域的成矿条件和赋存形态存在很大的不同。地质勘察的风险以及风险的系数都有很大的差异。另一方面地质勘查项目就是属于勘测风险在不同时期和对同一种矿种,但是属不同的矿床的项目也是有所不同的。因而仅仅考虑数字的差异,而忽略各勘测区的实际情况,也同样会出现区别。

地质要素评序法也要小心使用。这个方法对于勘测阶段的实质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探矿权的价值取决于探矿权区内蕴藏了矿产的储量的多少,基础的成本的思路是正确的,对于按照面积的计算,保留下来探矿权的一个平均价的成本,是一个公平的起点。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关于探矿权区内的储量或者潜力的判断是否准确,所以在判断的方法上,权重的选择是需要非常小心谨慎的。通过仔细的研究发现,矿床是一个具有决定性的因素,采用富矿构造部位的起了决定性作用。对于找矿模式的指导或者及其地质现象的反应,始终应放在勘测阶段探矿权的价值评估的第一位,而且在我国也没有足够的权威和对市场负责的评估公司,所以在这个方法的使用上一定要谨慎。它的价值的收益基本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个收益变化情况,按照投资理论,投资是为了获得收益,如果该项目在转让时连成本也没有办法收回,那么这个项目的风险过高,一般是不会考虑投资的,所以在使用此方法时,还是要考虑到资产的保全性。

粗估法非常具有实用性,评估人员在积累了大量的国内外勘测阶段的探矿权的评估结果之后,结合了矿产的价格以及勘测筹资市场的供求关系之后,考虑到了勘测的成果的显示之后,进行粗略的估计,因为勘测阶段的探矿权的价值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粗估的评估的结果为风险投资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评估上市能够接受,有着非常大的实用性,这个方法非常值得推广的。

四、结束语

国外的矿权评估有着百年的发展历史,而我国还处于一个刚起步的阶段,我国的矿业的价值评估的方法是借鉴无形资产的评估上初步发展来的。由于评估方法还处于探索期,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探矿的储量区就是要根据面积地质等规模及其可靠性,再通过合理的勘测区采用收益的途径的评估方法进行价值评估;勘测阶段的投资这也是一个非常高的风险,具有高风险的特性,所以地质要素法评估会使得价值过高,设置也不合理,勘测成本的现在的价值和未来的开发是没有直接价值的,因此,采取粗估法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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