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申

我没戴过戒指,感觉戒指箍筲似的箍在手指上,想撸下来都费劲。近日有“捡钻戒”官司,上网查,才发现丢戒指的还真不少。有不细心放哪儿丢的,也有新娘戴着丢的,估计要么是新郎心粗,要么是新娘手指细,用鞋比喻,号买大了,才出溜了。
捡了价值四万六的钻戒,以为假的又扔了,法院判捡者赔,本人喊冤,旁者也有抱不平。此案虽双方和解(捡方赔一万),但警示作用很大:大街上、车站里,“丢钱包”的伎俩使不少人上当,其中重要因素,就是在那一瞬间冒出捡便宜的想法。倘若都不捡,不仅防骗,还防止闹出其他的麻烦。一个朋友,年轻时从山路上捡一小黑狗(那时没有流浪狗),很高兴,拿家养。养半大发现不对,这家伙嘴咋是尖的。再大些一看坏了,是狼。塞灶里烧,把狼燎得漆黑跑了。那时还迷信,都说引狼入室是不祥之兆。那朋友后来恰巧就闹腿病,拐了好几年才治好。现在他老了,说就是价值百万的藏獒也不捡。
郭颂唱的东北民歌《丢戒指》,现在费玉清也唱。女子手心被蜜蜂蜇了,一甩,金戒指丢了(这个号更大)。女子着急,那可是情郎哥给买的。谁捡了快还我。要是老头,请你喝酒,认干亲;要是小伙,啥礼物都行,就是不拜天地。依个呀儿哟。看把姑娘急的,她是真真不想让戒指落到旁人手里。
而奶粉则不同于戒指。厂家生产出来,最大的愿望就是别压在手里,得快点转移到用户手里,并希望多喝快喝,喝完了再买。尽管权威部门证明此次小孩“性早熟”与奶粉无关,但这些年奶粉屡屡出事,从没营养的大头娃娃,到成分“超强”的三聚氰氨,这次又让用户好个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