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珍 ,张心灵
(1.湖南科技大学 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2.内蒙古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呼和浩特 010018)
在我国,银行借款契约对公司的约束力最有效,因此本文选择银行借款这种债务进行研究。本文认为债务不仅具有正的治理效应,同时具有负的治理效应,这使得债务治理的综合效应可能是正也可能是负。这就是为什么各学者得出矛盾结论的原因:他们选择的样本不同,而不同样本公司的债务治理正负效应不同。这样,当样本公司债务的正治理效应大于负治理效应时,综合效应为正,从而得出债务具有正治理效应的结论;相反就会得出债务具有负治理效应的结论。
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经验的基础上,选择我国沪深两市除金融企业、中小企业板的企业以及数据不全企业以外的1096家A股正常上市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公司,以2007~2008两年的面板数据进行检验,试图检验我们的观点,即认为债务不仅具有正的治理效应,同时具有负的治理效应。当样本公司债务的正治理效应大于负治理效应时,综合治理效应为正;相反综合治理效应为负。
目前我国的举债方式主要有:公开上市交易的举债、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举债和向其他债权人借债三种形式。每一种举债都有一定形式的债务契约。因为每一种举债所面对的信息环境不同,因而对管理当局的约束程度也就不同。公众对公开发行债券企业的盈利信息最不了解,因此监督作用最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