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明
对跨国公司知识的性质有着不同的理解,传统理论认为知识具有公共品属性,这与实际跨国公司知识创造、转移和扩散是不一致的。Teece提出技术不是公共商品,他认为技术转移的成本产生取决于知识的隐性程度①D.Teece.“Technology transfer by multinational firms:the resource costs of transferring technological knowhow”.Economic Journal,(1977,87).。Kogut and Zander甚至设计一套指标体系来衡量企业知识的隐秘性,以解决关于知识是公共品还是隐性的讨论中的一些矛盾。他们认为,技术越是隐性的就越有可能在企业内部传递②B.Kogut,and U.Zander.“Knowledge of the firm,combinative capabilities,and the replication of technology”.Organization Science,1992(3).。也就是说,由于知识具有隐性的特征,那就不能简单地将知识看作公共物品。知识的隐性特征与知识的可编码性相关。
知识的可编码性表明了能够将知识构造为一套可以识别的文字、图像等符号,以便于知识的传播。一般而言,可编码性程度越高的知识,越容易传播和转移。显然,并不是所有的知识都能够编码,难以编码的知识一般很难进行复制和转移。当然,不同类型知识的隐性程度存在高低之分。知识的隐含性程度与转移的难度和成本成正相关关系。在现实中,由于不同知识的隐含性程度不同,因而转移难度和成本也相应地具有差异性,如图1所示。
企业知识的这一特性表明企业是专门从事知识的创造和内部转移的社会组织。跨国公司的兴起不是源于知识买卖市场的失效,而是它作为组织媒体跨国界转移这种知识的优势。企业专门从事于知识的转移与重组这一概念是跨国公司组织演变理论的基础。
从企业知识存在方式来看,包括两类:(1)个体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