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杏生 黄永春 沈敏东 徐康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林业局 215128)
苏州市吴中区位于江苏省南部、太湖之滨,生态风光秀美、自然资源丰富,土地总面积217446.7hm2,林业用地18887.06hm2,活立木蓄积量为 412869.15m3,按权属分国有林地1140.67 hm2、集体林地 17746.39 hm2,按林业区划界定分生态公益林13564.14 hm2、商品林 5194.34 hm2。吴中区是洞庭(山)碧螺春茶的原产地,主要优质林果产品有枇杷、杨梅、银杏等。全区林业资源呈现生态公益林比重大、人均占有量少、经营分散、农民收入对林业依赖程度低等特点。
1983年吴中区开始实施林业“三定”政策,东山镇、金庭镇、光福镇部分村 6113.3 hm2经济林明确林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自主经营,生态公益林则统一由集体管理经营。2009年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吴中区以 “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综合配套”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2010年6月底,16740 hm2集体林地通过稳定完善家庭承包、均股均利等形式明晰产权,签订承包合同,确立了8.39万农户和28个合作社为经营主体,且率先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吴中区通过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或社区合作社,将8546.7 hm2集体管理经营的生态公益林全部折合股份分给农民,9.96万农民因此取得林地股份,通过股权分享利权,从中获取长期稳定收益。东山、金庭镇种茶林农按区域自发组建了36个碧螺春茶叶股份合作社,近8000户林农以茶园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在合作社工作获取工资性收入,还以合作社全年利润按股分红作“二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