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珍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江苏 南京 210001)
日本是多灾害国家,公共危机治理起步较早,特别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多次经历了伤亡重大、影响深远的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如1995年发生的阪神大地震、东京地铁沙林放毒事件,尤其是今年发生的“3·11特大地震”,给日本带来了巨大灾难,地震引起了海啸,更导致了多座核反应堆爆炸,引发了重大的衍生核危机。面对如此众多的公共危机挑战,日本政府逐步建立与完善公共危机治理体制,形成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公共危机治理体系,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有效分析和总结日本治理公共危机的体制经验,对于提高我国公共危机治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和生命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在公共危机治理实践中,日本政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危机治理体制,治理领域涉及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武力攻击事态及其他危机等多个方面,危机治理能力在全球首屈一指,治理经验丰富,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一)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公共危机治理体制。日本公共危机治理体制经历了从单项灾害防灾——综合灾害管理——国家危机管理体系的发展过程,到目前为止,经过多次的中央机构改革和调整,加强了首相的危机管理指挥权和内阁官房的综合协调权,提高了危机管理机构和中央防灾减灾机构的地位及功能,建立了以内阁府为中枢,通过中央防灾会议决策,公共危机事件牵头部门相对集中管理的危机治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