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昊扬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浙江 宁波 315012)
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对如何建立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又不失中华民族本土特色的民主政治有过长期的探索,他“从事研究各国政治得失源流”,“尤注重研究各国底宪法”。孙中山曾说过,“国家宪法良,则国强;宪法不良,则国弱。强弱之点,尽在宪法。”在孙中山的心目中,一个完美的宪政方案必定是一个能使国家富强的良策,所以,民国成立后“劈头第一件事,须研究一部好宪法”。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逐渐形成了以“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权能理论”为核心的宪政图式,其中“五权宪法”是孙中山政治设计的灵魂,而把考试权独立出来设计为一种政府权力,提高到与立法、行政、司法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孙中山的首创。
似乎从研究三权分立的一开始,孙中山就注定要走得更远。流亡海外期间,孙中山细致深入地考察研究了欧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政治体制和宪法,逐渐形成了他的五权宪政模式,这是以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为基础,汲取中国古代曾经实行过的考选权和纠察权,融合了两方面的长处综合创造出来的一种新型的政体理论。表面看起来,五权宪法与三权分立没有多大不同,也就是三权与两权的简单相加,但孙中山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全民政治”为核心的“权能分治”宪政体制,五权制与三权分立制便有了重大差异。
三权分立基于西方分权学说,以权力制衡为原则,将国家权力分为行政、立法、司法三种,各自独立,相互牵制,彼此平衡,以防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