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翔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中,政府干预是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转、克服市场失灵的重要因素。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中,如何定位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角色关系,以确保政府干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是中国政府发展中不可逃避的一个关键问题。党的十六大第一次将政府职能归纳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弄清政府干预的合理范围提供了方向。但是,当前中国政府干预表现出“融合—冲突”的二重性矛盾。这种“二重性”矛盾决定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界限在短期内很难明确定位,因此,中国不可能像市场经济的典型国家,通过政府职能的“加减法”即可明确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这正是中国数次机构改革陷入“膨胀—精简—膨胀”怪圈而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的重要原因。政府干预的“二重性”矛盾也关系到中国政府改革能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局。
中国的市场并非是自然“长成”的,而是由一个“有为”政府“造成”的。因此,考虑中国政府干预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经典的市场经济理论作为分析框架,而必须意识到政府干预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特殊“二重性”。总体来说,政府在干预市场的过程中表现出两种角色:一是作为市场创造者的“融合”性角色,二是作为市场对立面的“冲突”性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