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光华
当代西方社会冲突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两种不同脉络,一是达伦道夫的冲突理论,源于马克思和韦伯,一是刘易斯·科塞的冲突理论,源于对功能主义的批判,“吸收了齐美尔和弗洛伊德的精华”。①杰弗里·亚历山大:《社会学二十讲:二战以来的理论发展》,贾春增主译,华夏出版社 2000年版,第 94页。以达伦道夫和科赛的思想为代表的现代冲突理论认为:社会中除了稳定、均衡等因素外,还存在不稳定、动乱和冲突的因素。冲突是社会中重要的平衡机制,冲突对社会具有内部整合与稳定功能、对新群体与社会的形成具有促进功能,对新制度和规范的建立具有激发功能。建构和谐社会,关键是维持社会低度的冲突,一方面使社会保持其应有的活力,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化解突出的社会矛盾。从这一理论视角解读当前存在的社会矛盾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构建社会矛盾冲突的疏导化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冲突,对于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所面临的矛盾,是在全体社会成员根本利益一致和共享社会价值的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这与冲突理论所讨论的冲突具有一致性。科塞所指的冲突是指不涉及双方关系的基础,是指社会系统内不同部分之间的对抗,而不是指社会系统本身的基本矛盾,不是革命性的变革;是指制度化了的对抗,是社会系统可容忍,可加以利用的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