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时奋 罗秀梅
广西生产的白酒主要是米香型白酒,其中最有名的是桂林三花酒和湘山酒。米香型白酒的一个特点是杂醇油含量较其他香型白酒高。过去不少米酒厂常因杂醇油超标而造成产品不合格。要把白酒杂醇油指标降下来并不困难,只需加食用酒精稀释即可。但加食用酒精稀释后,不仅杂醇油指标降了下来,总酸、总酯指标也跟着降下来,造成总酸、总酯指标不合格。这时又得加酸、加酯进行勾兑。然而加食用酒精、加酸、加酯进行勾兑,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在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 酒》、GB/T 10781.2—2006《清 香 型 白 酒》、GB/T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中规定:“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于是就会出现添加了食用酒精及外加呈香、呈味物质,本来是不合格的“浓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米香型白酒”,却判为合格产品;反而是严格执行标准规定,“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特别是米香型白酒,却因杂醇油超标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无论是企业还是质量监督部门,对此都感到无可奈何。因为目前的分析技术,未能分析白酒是否添加食用酒精与另行加入的呈香、呈味物质。为此GB/T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增加了二个检验项目:β-苯乙醇和乳酸乙酯,以便更有效地保证米香型白酒的质量,增加判定掺假的能力。现在取消了杂醇油指标,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使遵纪守法、不乱添加物质的企业不再吃亏,不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