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项应由一段后跟冒号的文字引出。
在列项的各项之前使用列项符号“破折号”(见示例5)或“圆点”(见示例6),在一项标准的同一层次的列项中,使用破拆号还是圆点应统一。
示例5: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一般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
——位置标志;
——导向标志;
——平面示意图;
——信息板;
——街区导向图;
——便携印刷品。
示例6:
当验证证实不符合策划的安排时,组织应采取措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该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评审的以下方面:
·现有的程序和沟通渠道;
·危害分析的结论、已建立的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
·前提方案;
·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列项中的项如果需要识别,应使用字母编号(后带半圆括号的小写拉丁字母)在各项之前进行标示(见示例7)。
示例7:
服务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应遵循:
a) 体现行业特点,突出地域特色,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b) 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满足顾客的需求;
c) 关注安全、环境和卫生,维护顾客和员工权益;
d) 全面协调开展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e) 坚持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
如果需要将无编号的列项再细分成新的分项,则只能继续细分成无编号的分项,不可细分成有编号的分项。如果第二级的列项需要识别,则应将第一级列项改为字母形式的有编号列项,然后再使用数字编号作为分项的编号(见下文4.)。
在字母编号的列项中,如果需要对某一项进一步细分成需要识别的若干分项,则应使用数字编号(后带半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在各分项之前进行标示(见示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