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帕尔哈提·赛帕尔
如何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题加快推进自身改革目标的实现,进而在农村建立起稳定增长的信贷资金供应机制,实现支农任务和自身发展的双重目标,这是在新形势下所应具有的新思考。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历经50多年的发展,始终秉持根植农村、服务“三农”的理念,尤其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监管机构的推动和支持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拓宽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目前已经成为信贷支农的主渠道,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现代金融企业过渡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如何在这个时代主题下加快推进自身改革目标的实现,进而在农村建立起稳定增长的信贷资金供应机制, 这是在新形势下所应具有的新思考。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转变经营思路、更新经营理念、创新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熟悉农户的优势, 改变“坐门等客”、“春放秋收冬不贷”的落后服务方式,广泛开展优质服务,推行服务承诺制和贷款公开制,向农户开展金融投资、技术咨询等多样化、综合化服务。
积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大力开办诸如住房、汽车、助学等消费性贷款业务,进一步加大对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的可持续金融服务方式,尽快建立和完善包括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在内的“六项机制”,同时将农户小额信贷机构逐步延伸至农村私营、民营小企业的信贷领域;……